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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文化自然之旅”与中国文化景观之贡献

2019-01-13

中国园林 2019年4期
关键词:文化景观世界遗产西湖

韩 锋

2017年岁末,文化遗产界最大的盛会——3年一度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第19届全体代表大会暨国际科学研讨会在印度德里召开,来自世界各地近千名遗产保护者参加了本次大会。

本届国际科学研讨会的主题为“遗产与民主”。在大会3个分议题之外,有一个专题格外引人注入,那就是一向分而治之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遗产两大官方咨询机构——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的ICOMOS和负责自然遗产保护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CUN)共同举办了“文化自然之旅”(Culture Nature Journey),这是两大组织自2016夏威夷IUCN世界保护大会后的再次携手,也是IUCN第一次官方组织参加ICOMOS大会。会后共同起草的《Yatra自然文化之旅声明》①,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性意义。大会还创造了一个新的词汇——natureculture, 清晰地传达了自然与文化之不可分割,以及IUCN及ICOMOS双方团结一致弥合自然与文化在世界遗产保护中的裂痕。

1 世界遗产历程回顾:自然与文化的割裂

自然与文化的割裂,在UNESCO世界遗产及其他国际保护中由来已久。自这项事业的基石——《保护自然与文化世界遗产公约》诞生至今,这个问题从未得到过解决。世界遗产不断发展的历程,也是不断弥合文化与自然之间裂痕的艰难旅程[1-5]。

“一战”后的世界,满目疮痍。1946年初创的UNESCO,基于科学家、艺术家、哲学家们的贵族精神和乌托邦理想,提出以知识和文化促进教育、科学及文化的国际合作,为世界和平和正义而奋斗。但是,对于文化和自然的保护从一开始就没有关联的组织。1959年,UNESCO发起国际保护运动,拯救埃及阿布辛拜勒的神庙和菲莱圣殿,超过50个国家成功联手,保卫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此后成功促成了其他文化保护运动,如拯救意大利威尼斯和泻湖、保护巴基斯坦摩加达罗的考古遗址,以及修复印度尼西亚博罗博德神庙[1]。而自然保护运动则一直由IUCN主导,为自然免受人类活动侵害而战,尤其是在20世纪60年代环境保护运动风起云涌之时[6-7]。

1965年,美国倡议将文化遗址保护和自然保护结合起来,成立“世界遗产基金会”(World Heritage Foundation),旨在“为全世界公民的现在和未来保护世界卓著的自然和风景名胜历史遗址”。1968年,IUCN又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并于1972年提交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5,8]。1970年,UNESCO第16届大会通过《保护具有普遍价值的古迹群、建筑以及遗址国际保护公约》草案,IUCN和ICOMOS也同时分别起草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的公约[9]。

1972年,美国黄石国家公园诞生100周年,在这个自然遗产保护历史象征性的时刻,诞生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开始了UNESCO世界遗产保护的历程。ICOMOS和IUCN最初提议设立2个委员会、分别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草案,被UNESCO否决了,UNESCO认为自然和文化的保护有必要放在一起,形成一个文件。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世界遗产公约》,将文化和自然的保护放在了一起,但《公约》文化和历史语境的局限性,使《公约》中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交融,只是暂时放在了一个文件之中[5]。1978年,第一批12个世界遗产登录,文化遗产聚焦历史的、遗址的、古迹的,而自然遗产则偏爱宏大的、纯净且无人的地域。但即使是黄石国家公园,也无法回避其文化价值与自然价值共存的事实[2,10]。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后现代文化思潮、地方文化的回归、全球民主进程、景观生态保护的推进,乡村、自然中的原住民、非主流文化的价值诉求日益突出,这些自然和文化共存地区的遗产价值在《公约》文化与自然分离、以欧洲精英价值为主导的语境下无法得以承认和解说。1984年的世界遗产委员会议上,乡村景观议题被提上议程。乡村景观要求:第一,承认以亚洲的梯田、地中海的台地以及欧洲的葡萄庄园为代表的和谐完美但是人造的普通景观的自然和文化价值;第二,承认乡村景观遗产演进和发展的价值,明确世界遗产的保护宗旨不是为了“凝固”遗址景观,而是为了维护和谐稳定、演变发展的环境;第三,为保护以上景观及其完整性制定行动计划。报告尖锐指出,《操作指南》没有给混合遗产做出任何具体的指导[4-5,10-11]。

这时的遗产保护界已经意识到,“遗产”不再仅仅是欧洲刻意保护的“历史性的”“宏大的”古迹遗址和孤立的建筑宫殿,“在科学发展以及历史和文化概念拓展下,所有的东西都趋向于成为遗产”,遗产可以是有生命力的普通建筑、城市肌理以及日常普通景观的整体。传统遗产的“遗址性保护”的边界被不断突破,整体性、活态性、本土性价值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既有的自然和文化价值分离的世界遗产价值及其标准已经无法满足遗产保护的发展进程[3,6,12-13]。

2 世界遗产自然与文化的弥合:文化景观的孕育与中国价值的贡献

20世纪80年代中叶至90年代初,是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的孕育期,也是各种文化价值观激烈交锋的时候,而中国正是在这个非常时期加入了世界遗产公约。

1985年,UNESCO委托ICOMOS、IUCN和IFLA共同研究“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的价值识别和提名导则,以期弥合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价值裂痕,应对乡村景观遗产的价值提名标准[4-5]。

1985年,另一个重要历史事件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的缔约国。1987年,中国首批6处世界遗产登录。尤其是泰山的登录,给世界遗产带来了巨大的东方文化冲击。中国的泰山,是以自然山岳为基底,足够“自然”,但恰恰在这“自然”中,有着区别与乡村文化和普通景观的、与欧洲文明和古典文化比肩的史诗般的文化与古迹,饱含了东方哲学、宗教、自然审美、政治伦理等价值,且是活态的而不是“遗址”的大景观,这是之前的世界遗产前所未见的,是文化与自然深刻作用的新类型。泰山当年的登录何其惊艳!至今为止,也只有泰山一处世界混合遗产囊括了第i~vii条所有标准。只是刚刚走出国门的中国世界遗产,全然不知国际上的风云变幻,也不知中国的“天人合一”竟然如此震动了世界,且成为世界遗产文化景观诞生的重要助力器。

1986和1989年,英国湖区(Lake District)在2次申报世界遗产的失败催生了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的诞生。英国湖区不仅有着绚丽的自然景色,更拥有丰厚的文化蕴藏。那里有史前的人类聚落遗址、罗马人的城堡、中世纪的修道院,而且还是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重要基地,同时还有演进中的工业、农业和人类聚居景观。对于这样一种既有历史文化渊源,又有自然乡村风光,人文与自然密不可分,同时仍然不断有机演进的富有集合意象的遗产,在当时的操作指南中找不到对应的提名价值标准。英国湖区的申遗在世界遗产的实践中是2次具有重大影响的震动[4,10-11]。湖区最后在2017年才登录世界遗产文化景观,其申遗历程是耗时整整30年的自然文化漫漫征途!

1990年,混合遗产以及乡村景观的研究被提到了特别优先的地位。80年代世界遗产委员会历届会议直至1992年文化景观类别的最终设立之前,乡村景观、反荒野自然一直是去欧洲价值中心的主战场。这一时期世界遗产发展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去欧洲中心价值论,联合国教科文世界遗产最初由欧洲贵族精英们所确立的欧洲中心价值论遭遇到前所未有的质疑[13-15]。自然地域的原住民文化价值、普通日常乡村景观价值、自然的精神人文价值被高度关注,世界遗产原有的欧洲旧世界与殖民新世界、殖民文化与本土文化、东西方文化、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之间正发生激烈的价值冲突,一场价值认知的革命正在孕育之中[15-16]。

3 世界遗产携手文化与自然:文化景观之崛起

1992年,在《关于保护景观和古迹之美及特色的建议书》颁布30周年、《世界遗产公约》诞生20周年、IUCN第4届世界公园大会之际,世界遗产终于迎来了堪称“革命”的“文化景观”的设立,这是一场填补西方自然与文化裂痕、架构自然与文化的价值认知革命。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的定义是“人和自然的共同作品”。如果说先前混合遗产中自然和文化的关系是1+1=2,那么在文化景观中,则是1+1=1,人与自然高度相互作用,形成是一个完整不可分的整体[4]。文化景观的3个子类: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有机演进的景观和关联性景观,深刻反映了人类社会和文化与自然之间深刻的精神及物质性双向建构关系,以及人类对自然的生存及生活智慧[14]。

鲜为人知的是,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着意表述的是“一种在纪元初在中国诞生的人与自然的紧密关系”[4]。在前些年的访谈中,国际前辈们亦多次提及,尤其是文化景观的第3个子类——与自然相关的哲学、文化、艺术、宗教等关联性价值,是“专门为中国设立的”②,中国泰山等风景名胜区的登录对世界遗产文化景观设立的贡献可见一斑。

20世纪90年代文化景观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的旗舰项目,文化景观不仅是新类别,更是新的价值观,世界遗产文化景观成为声张民主的最前沿。欧洲沉浸于乡村文化的骄傲及其价值的发掘。老欧洲的殖民地则以新西兰、澳大利亚为先锋,声张土著人的文化权和土地权[15,17]。1993年新西兰的汤加里罗成为第一处世界遗产文化景观,自然的群山对毛利人的文化和宗教精神价值得到承认[18]。澳大利亚联邦议会于1993年通过《土著土地所有权法》(Native Title Act),将托雷斯海峡的默里群岛归还土著人,随后又将大批国家公园和荒野地重新归还给土地的主人——澳大利亚的原住民,澳大利亚政府郑重宣布,这些貌似“荒野”的土地不是“无主”的。1994年乌卢鲁-卡塔曲塔国家公园在自然遗产的基础上重新提名文化价值,承认乌卢鲁-卡塔曲塔是阿南古土著人的家园和领地。沙漠、巨石,共同构成世界上最古老人类社会传统信仰体系的一部分,成为第二个世界遗产文化景观[15,19]。文化景观价值被严重低估的亚洲文化景观亦不甘落后,1995年菲律宾科迪勒拉山的水稻梯田登录文化景观。紧接着,1996年,中国庐山“被动地”投身于这场运动,中国提名庐山为“混合遗产”,但世界遗产专家们和遗产委员会毫不吝啬地将“文化景观”这顶最“时尚”的桂冠给了中国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体现中国文化自然审美及生活方式的庐山。

1992年,IUCN实现了“文化转向”,强调自然遗产保护不是强制实行的与社会脱节的“孤岛”。早在1987年,IUCN便与英国在湖区召开了景观保护研讨会,次年形成了IUCN大会决议,敦促各国政府及机构关注对 “人与自然一体”景观资源的保护。1992年出版了《陆地景观保护政策制定与计划指南》,同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同意将文化景观纳入世界遗产操作指南[8]。

1994年,在第4次国家公园与保护大会上,IUCN对1978年的保护区定义和类别进一步清晰,设立了第V类陆地/海洋景观保护区,其核心思想是保护具有环境和文化价值的、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地区。1998年,IUCN在文化景观的管理和评估上实现了与世界遗产的初步对接。世界遗产在之前混合遗产由IUCN和ICOMOS共同评估的基础上,文化景观提名评估则由ICOMOS主导、IUCN联合参与,但至此ICOMOS和IUCN仍无实质性的合作。此外,IUCN还通过景观保护区与教科文生物圈保护区的连接功能[6]。

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IUCN不仅认识到保护自然的重要性,而且认识到与自然之间的可持续关系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最艰难的挑战,保护区不能指望纸上谈兵的强制性的法律,而应该基于地区、社区对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的智慧传统。良好的景观需要自然的力量,也需要人类文化的智慧。自然保护应该成为国家、地区及世界范围内发展计划的一部分,要造福于人民。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帮助人民脱贫致富尤为重要,而人与自然相互作用而成的景观中才蕴涵着丰富的人类智慧。2003年南非德班的IUCN世界公园大会将自然中的原住民价值和生态智慧推向了高潮,第V类保护区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高度关注,成为IUCN最前沿的实践示范阵地[20]。

在自然文化之旅中,文化景观始终是架构自然和文化之间的桥梁。1992—2001年期间召开了14次文化景观专家会议,遗憾的是中国一直缺席,这个文化景观大国也未主动提名过世界遗产文化景观,令国际社会万分困惑[4,11]。

4 行进中的自然文化之旅

自然和文化在进一步融合之中。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生物多样性公约》(CBD)、UNESCO《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之后,双方认识到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于2010年启动了生物与文化多样性10年联合项目(Joint Programme on the Links between Biological and Cultural Diversity,JP-BiCuD),并于2014年发表《佛罗伦萨宣言》,重点阐述生物文化多样性(biocultural diversity)的概念以及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之间的关联性和整体性。UNESCO、UNEP等各大组织积极推进基于传统智慧的社区自然保护模式。

2011年,UNESCO大会通过《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新建议》(HUL),将景观保护的方法推进到城市遗产保护和发展中,要求打破古城、历史城区、保护区的界限,超越对建筑、遗址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将城市的自然肌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遗产保护,同时保护城市的文脉和地脉,在发展中继承城市文化和自然基因。这是又一个着眼演进、在发展中保护传承的重要文件[21]。

2014年,ICOMOS和IUCN在瑞士IUCN总部召开会议,携手设立“连接自然和文化”的实践项目(Connecting Practice Project),旨在通过对已登录的世界遗产进行研究性的合作评估,重新认识遗产地共存共融的自然和文化价值,创造性地探索世界遗产文化与自然价值评估的融合机制[22]。2016年夏威夷IUCN世界保护大会上,UNESCO、IUCN、ICOMOS举行长达4天的世界遗产和自然文化之旅报告会和工作营,2017年再移步印度新德里,才有了新德里的《Yatra自然文化之旅声明》。

5 西湖文化景观申遗登录之里程碑意义

在这场世界性的“自然文化之旅”中,鲜见中国身影。中国在数量上已经是一个世界遗产大国,但远远没有具备遗产强国应有自信及思想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国由于语言、东西方文化对自然的认知差异等原因,对国际世界遗产及其发展动态的了解尤其欠缺,在应对世界遗产的国际政策、战略及道路自信上都显被动。

在世界遗产文化景观创立之初,以云雾著称的中国庐山首次登录世界遗产文化景观,但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欢欣和喜悦,反而将中国带入了“迷雾”之中。1996年登录的庐山让中国第一次知道了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的存在。但是庐山“突出的美学价值以及其与中华民族精神和文化生活的紧密联系”的文化景观价值不是中国主动提名的,而是国际组织建议和认定的。中国申报的是自然和文化混合遗产。中国从自身文化认知出发,一直认为世界遗产中备受争议的混合遗产是“天人合一”的表述,这是跨文化的误区,导致了中国在世界遗产实践中走错了平台,造成了中国国家预备名单中文化景观遗产的长期空白和战略失误。在遗产文化景观设立的近30年中,中国一直没有能够站上这个平台,贡献中国最突出的自然和文化高度一体的“天人合一”价值。2009年登录的佛教名山五台山,是典型的文化景观,但中国仍然申报混合遗产,再次被国际组织认定为“文化景观”。

2011年,历经了10年漫长申遗之路,西湖登录世界遗产。世界遗产终于盼来了中国这个沉默的“文化景观大国”的第一个主动提名并登录世界遗产的文化景观。杭州西湖的登录是“对亚洲地区、对世界遗产的重大的历史性贡献,它代表着东方文化的自觉崛起”[23]③。

就世界遗产而言,中国的特殊贡献在于它有一种特殊的文化景观,最典型的是中国风景名胜区文化景观。以自然为基底的中国风景名胜区反映了中国文化与自然之间长期而深刻的双向建构关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中国“天人合一”人文主义哲学观的完美实践典范,是中华民族生活、生存智慧的杰出范例,展示了中华民族对自然从物质性智慧利用到非物质性精神认知和建构的升华,具有与自然关联的高度宗教性、伦理性、政治性、艺术性、生活性及活态性[24-26]。而杭州西湖,正是典型的中国文化象征。西湖的登录向世界证明了中国风景名胜区杰出的文化景观价值。

西湖最突出的贡献是东方“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哲学观和自然观,西湖是中国人理想自然观、诗意栖居的写照。有道是:“瓦一压,而人之识低;城一规,而人之魄狭。”杭州却不然,智慧的中国人以其最精粹的人生哲学将杭州“城”和“湖”塑造成“儒”和“道”、“家”和“园”的关系,和自然永远地住在了一起。西湖是江南的杰作,是中国文化优雅、精致、婉约和闲适的化身。在西湖的优雅和灵动之中,历代文人倾注了最婉约细腻浪漫的自然审美情感,以优雅精致闲适的品性,精心完美地营建了一个现实中的理想生活天堂,以“地上之山水”实现了文人们的“画上之山水”“梦中之山水”以及“胸中之山水”,成为“天人合一”的千古绝唱。西湖过去是天堂,现在仍然是天堂。

西湖贡献了一种新的文化景观,它同时覆盖世界遗产文化景观3个子类。西湖杰出的风景设计艺术、自然与文化相互作用的成功演进史、西湖“人间天堂”所呈现的高度的文化象征性以及赋予自然的深刻的人文意义,为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的每一个子类都做出了全新的、中国式的价值诠释,具有突出的东方地域性、亚洲地区代表性和全球普遍意义。因此,西湖的登录是“对亚洲地区、对世界遗产的重大的历史性贡献”[23,25-26]。

6 中国文化景观申遗及登录之反思

从庐山到五台山,再到西湖,再到之后的哈尼和花山岩画,无疑中国在进步,但还远远不够,步子不够快,自信不够强,我们只是在追逐着世界遗产以往的热点,还远够不上世界遗产以及国际社会的发展步伐。

我们应当反思历史,反思在世界遗产向东方价值转向、设立文化景观后,混合遗产日薄西山、世界遗产大踏步地迈向自然文化之旅之时,为什么我们还在质疑庐山的世界遗产文化景观价值?为什么仍在申报五台山混合遗产?为什么武当山、嵩山只登录了古建筑群文化遗产?为什么三清山道教圣地只登录了自然遗产?为什么西湖会在混合遗产预备清单中滞留了如此之久?为什么西湖确立申报文化景观的技术路径如此困难?为什么世界遗产文化景观出现几近30年中国才申报第一个文化景观?为什么一再请并不合适的国际专家前来咨询我们的遗产价值及申遗路径?为什么中国没有一个像英国湖区一样坚持自身价值申报30年之久的遗产?

西湖登录了,但只成功了一半,西湖应该更好。西湖的申遗工作前期研究做得十分扎实,西湖申遗虽然提名文化景观,但并没有找对国际专家平台、咨询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科学委员会专家,使得西湖申遗文本和方案在非文化景观领域国际专家的干预下一而再、再而三地更改,也使西湖的核心价值发生分化,最终提名的世界遗产价值标准v和vi没有得到认可。作为2 000年来成功演进的文化景观范例和 “人间天堂” 中国文化象征,没有登录标准v和vi,是西湖文化景观价值的重大损失,登录世界遗产的价值阐述和表达是不完整的。但是西湖申遗走过的历程、经验和教训,给了中国需要迫切找回中国文化自信和话语权的压力和动力。

中国在世界遗产文化自然之旅国际舞台上的失语不是偶然的。最重要的原因如下。

首先,中国缺乏与外界的主动沟通、学习和交流。中国自改革开放后,在国内自然与文化保护管理体系、体制建设上走出了一条中国之路,但与国际世界遗产等保护界的对接和沟通严重滞后。缺少专业遗产保护专家和研究队伍,尤其不了解国际自然和文化融合的保护发展动态、前沿和政策,在遗产保护观念和技术方法上严重落后。

其次,缺乏文化自信和自觉。中国许多申报的世界遗产,仍缺乏深度的研究。很多研究和策略只为符合申遗的国际专家要求,而不是为了能够透彻地解读中国遗产价值。遗产价值的确认和技术路径往往需要国际专家的“点拨”,缺乏对自身文化及跨文化比较研究获得的文化自信和对国际世界遗产前沿动向的把握,以及对中国文化的自觉意识和国际引领意识。

反观印度,在本次印度ICOMOS大会上,印度遗产保护管理者、学者在多个主题发言和会场上,强烈表述印度自古以来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印度应当引领亚洲的“自然文化之旅”和文化景观。如今,世界各国在文化景观、“自然文化之旅”中不断加强本土文化价值认知、建立具有本国特色的第V类景观保护体系,中国还能等吗?还有时间等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坚定文化自信,不是陶醉于既往成就,而是要站稳根基,放眼世界。只有牢牢扎稳文化根基,才能建立中国理论、建立中国制度、走出中国道路,才能输出中国文化,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才能担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领导角色。

在当下中国推进国家公园体制之时,尤其需要关注自然保护和文化保护、人与自然的关系,反省国际自然保护历史中反文化的失败教训,在全球国际框架中主张本土文化话语权。中国必须通过扎实的对历史和国情的研究,实现遗产保护中的文化自信与自觉,确立中国自然文化保护的核心价值,走出中国自己的道路。中国尤其应该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基底价值——文化景观价值的认识,建立以风景名胜区为核心体系的、体现中国“天人合一”核心价值、5 000年文明史的国家文化景观保护体系,确立中国国家文化景观品牌。

国际遗产保护和发展的“自然文化之旅”,也是中国东方文明古国的文化复兴之旅。成为世界“自然文化之旅”的引领者,这同样是中国应该担负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

注释:

① Learnings+Cmmitments from the Culture Nature Journey.

② Herb Stovel和Mechtild Rössler与笔者的交谈。

③ 肯·泰勒(Ken Tailoy),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教授、ICOMOS-IFLA文化景观科学委员会专家在“首届城市学高层论坛”讨论会上的发言。2011年9月24日,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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