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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拉开大幕

2019-01-10

上海人大月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总体方案示范区绿色

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国务院10月25日批复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全文。当天,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在沪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总体方案》中关于一体化示范区的角色定位、初心使命、空间布局、生态目标、制度创新、改革集成、经验共享和体制机制等多个看点。目前,《总体方案》正在稳步推进落实。

6个明确 45项任务

5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用专门一章明确提出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10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作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顶层设计,标志着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大幕正式拉开。11月1日,沪苏浙两省一市在沪共同召开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大会,两省一市主要领导为一体化示范区、示范区理事会、示范区执委会揭牌。《总体方案》11月19日在网上全文公开,共有6个部分,45条具体任务。

明确示范区建设的初心使命。示范区的初心是生态绿色和一体化发展,使命是实现“两个率先”。生态绿色是示范区高质量发展集中体现,要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实现以生态绿色为引领的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一体化发展要打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两个率先”就是要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

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新标杆、新高地、试验田、新典范。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是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让绿色成为最厚重的底色、最鲜明的特质和最持久的优势,积极探索和率先实践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是要依托示范区优美风光、人文底蕴、特色产业,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发展生态友好型绿色创新经济,充分体现“有风景的地方就会有创新经济”。打造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是要聚焦重点领域,大胆创新,积极试验,探索行之有效的一体化制度安排,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示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城乡有机融合、均衡发展,为居民创造高品质生活环境,切实改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能级水平。

明确示范区建设的空间布局。示范区湖荡密布、河网交错、阡陌纵横,空间布局体现江南水乡特点,确定为“两核、两轴、三组团”。“两核”即环淀山湖区域和虹桥区域,“两轴”即沿沪渝高速和通苏嘉高速的两条创新功能轴,“三组团”即以青浦新城、吴江城区、嘉善新城等节点为支撑的城市功能组团。示范区将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不搞集中连片式开发,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空间格局。同时,先行启动区着力构建“十字走廊引领、空间复合渗透、人文创新融合、立体网络支撑”的功能布局。

明确示范区建设的制度创新。示范区的核心是一体化制度创新,将重点围绕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政策和公共信用等八个方面率先开展一体化制度创新,示范引领全国区域协调发展。

明确示范区建设的组织保障。示范区是一項前无古人的创新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示范区的管理架构是两省一市全新探索的工作机制,将建立“理事会+执委会+发展公司”三层次架构,形成“业界共治+机构法定+市场运作”三方治理格局。具有三个特点:一是三地联合、业界共治,二是三地轮值、统一决策,三是授权充分、精简高效。

不等不靠 主动谋划

11月1日示范区揭牌前,两省一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谋划,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

高水平起草《总体方案》。沪苏浙两省一市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前有专人、后有专班模式,在起草过程中反复沟通协调,寻求最大公约数。《总体方案》上报后,及时对国家各部委反馈的修改意见逐条作出解释说明,争取得到最大限度支持。已印发的《总体方案》充分体现了示范区发展诉求。

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由市规划资源局牵头会同江浙两省规划资源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同步编制示范区空间规划。通过中规院牵头,委托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3家机构开展内部工作营的方式,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委托上海市城规院开展先行启动区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正在根据印发的《总体方案》作进一步深化完善。

高标准梳理重大项目。在做好示范区顶层设计的同时,积极梳理储备一批重大、先行项目,力争做到尽快形成显示度。目前已梳理形成了包括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和公共服务等4大类示范区“重大项目清单”。同时,正在研究制定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等,力争实现示范区产业用地分类标准、产业用地出让制度、产业用地管理政策和产业用地计划指标“四个统一”,为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高要求组建管理推进机构。两省一市共同组建示范区理事会,11月1日揭牌后,示范区理事会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理事会工作规则、《总体方案》分工和近期重点工作安排三个重要文件,目前已印发执行。同时,两省一市组织部门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通过公开遴选、深入考察、精心筛选,挑选了首批35位工作人员组成示范区执委会。10月30日,执委会工作人员全部到位。11月5日,执委会正式挂牌运作。

执委会到位后,主要开展了“一细化、三集中”的工作。

细化工作方案。通过深入研究总体方案,确定示范区近期30多项重点工作,并与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对接,形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2019年11月—2020年11月)》,结合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破题,研究形成“项目清单” “制度创新和政策清单”。

集中培训。执委会以集中培训为切入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示范区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深入学习示范区建设的现实基础、发展愿景和战略使命,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对“到示范区来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集中调研。执委会以熟悉情况、研究问题为重点,深入调研两区一县重大项目基地、重点湖荡水系、重点基础设施、重要村镇风貌,结合示范区总体规划、生态保护、低效工业用地腾退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架天线、明方向、接地气、察实情。

集中对接。执委会举行多场工作对接会,与两省一市理事会成员单位集中对接,建立了工作对接制度,形成一张工作联系网,执委会内畅外联的工作网络已初步建成。

合力推进 落地见效

建设一体化示范区需要国家部委大力支持,需要两省一市政府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示范区执委会将会同两区一县党委政府共同把示范区这项国家战略执行好、落实好,近期,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强化规划引领。完成示范区和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聚焦水系统、综合交通、生态环保、市政基础设施、文化和旅游发展、产业发展等6个领域,以先行启动区为核心,编制好专项规划。

强化制度创新。按照《总体方案》明确的八个重点领域,积极探索一体化制度创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有序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强化项目落地。围绕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创新和公共服务四个重点领域,聚焦先行启动区功能提升,尽快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强化资源配置。协调两省一市,加强优势资源要素集聚,做好政策保障,特别是加大对示范区重大生态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存量低效用地盘活项目、重大功能性项目导入等支持力度。

强化法治保障。做好示范区制度创新的法治保障,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的,积极协调及时调整,通过协同立法做好对执委会的明责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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