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改革开放背景下的“一国两制”

2019-01-10卢国学

中国发展观察 2018年24期

卢国学

上世纪80年代初,也就是在中国正式决定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邓小平同志就以伟大政治家的智慧和胆略,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理论构想。在这一构想理论指引下,中英、中葡之间通过外交谈判和平地解决了两国间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并先后于1997年、1999年实现了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今天,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一国两制”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如何秉承40年改革开放成果、总结40年改革开放经验,开创“一国两制”新局面,将是一个重大的时代性命题。

“一国两制”的政策特点

“一国两制”构想萌芽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是在中国共产党克服“左倾”错误思想、决定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为最终解决香港、澳门以及台湾问题而提出来的一项务实的方针政策。“一国两制”从最初的构想、设计、论证到系统的理论框架的形成,都体现着中国政府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施政原则。

第一,“一国两制”是改革开放政策背景下,我们党和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后提出的一项基本国策。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邓小平就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要尊重台湾现实的思想。1978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文艺家江藤淳时指出:“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