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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邶风·柏舟》诗旨及“亦汎其流”句浅析

2019-01-09脱彩琴

华夏文化 2019年4期
关键词:语词妇人诗经

□脱彩琴

《诗经·邶风·柏舟》诗旨的探讨有多家不同的说法,对“亦汎其流”中的“亦”字的解释也一直没有定论。本文就这两个问题进行讨论,力图在各家论述和出土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诗经·邶风·柏舟》诗旨和“亦汎其流”句有更加准确的解读。

一、《诗经·邶风·柏舟》诗旨探讨

《诗经·邶风·柏舟》诗篇的主旨问题,从古至今有很多学者进行探讨,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说法。概括起来,大致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

1.“仁人不遇”说

毛诗说此诗述在朝大夫之贤者不得君主赏识而作。《诗序》谓:“《柏舟》,言仁而不遇也。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郑笺云:“‘不遇’者,君不受己之志也。君近小人,则贤者见侵害。”郑玄《诗谱》有“《邶》不尊贤”之说。陈子展《诗经直解》:“《柏舟》,盖卫同姓之臣,仁人不遇之诗。诗义自明,《序》不为误”。高亨《诗经今注》谓:“作者是卫国朝廷一个官吏,抒发了他在黑暗势力打击下的忧愁和痛苦。”

《柏舟》诗有二,其一是《诗经·鄘风·柏舟》,《毛诗序》:“《柏舟》,共姜自誓也。卫世子共伯蚤(早)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故作是诗以绝之。”今多从此说,即此诗为爱情诗。其二是《诗经·邶风·柏舟》,诗句后面“我心匪鉴,不可以茹”;“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都表明“匹夫执志之不可易”(《孔丛子·记义》)。此处的“匹夫”虽指普通男子而言,但也可指朝中大臣。《孔丛子·记义》篇中说:“君惠顾外臣,君之赐也。然以匹夫敌国君,非所敢行也。虽君私之,其若义何?”可知这里的“匹夫”并非社会上的普通男子,而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柏舟》篇的诗作者虽然贵为朝中大臣,但亦有普通男子的匹夫之志,匹夫之勇。焦延寿《易林·屯之乾》中有:“汎汎柏舟,流行不休,耿耿寤寐,心怀大忧,仁不逢时,复隐穷居。”颜师古注:“此《邶·柏舟》言仁人不遇之诗也”。《易林·咸之大过》中有:“汎汎柏舟,流行不休,耿耿寤寐,公怀大忧,仁不遇时,退隐穷居”。可见到《易林》時代,对此诗诗旨的认识也是“仁人不遇之诗”。

2.卫宣夫人贞节述志说

刘向的《列女传》卷四《贞顺篇》对此有详细的说法:“夫人者,齐侯之女也。嫁于卫,至城门而卫君死。保母曰:‘可以还矣。’女不听,遂入,持三年之丧。毕,弟立,请曰:‘卫,小国也,不容二庖,愿请同庖。’夫人曰:“唯夫妇同庖。’终不听。卫君使人诉于齐兄弟,齐兄弟皆欲与后君,使人告女,女终不听。乃作诗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厄穷而不闵,劳辱而不苟,然后能自致也。言不失也,然后可以济难矣。《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其左右无贤臣,皆顺其君之意也。君子美其贞壹,故举而列之于《诗》也。颂曰:齐女嫁卫,厥至城门,公薨不反,遂入三年。后君欲同,女终不浑,作诗讥刺,卒守死君。”

这是首次将《柏舟》说成是妇女自誓贞洁的诗作。虽然有刘向的观点,但是可信度并不高,原因是其史实来源不明、故事与诗意相关性不强。陈子展在《诗经直解》中说:“刘向在《列女传》中认为《柏舟》为卫宣夫人自誓不嫁之诗,却在论小人倾陷正人时复引此诗,实属矛盾。”曾巩也曾在《列女传目录序》中说刘向:“号博极群书,而此传称诗《芣苢》《柏舟》《大车》之类,与今序诗者之说尤乖异,盖不可考”。刘向有时说《邶风·柏舟》为卫宣夫人贞节述志之作,有时说此诗为仁人志士怀才不遇之作。可见,他对此诗的评价本身就是不确定的。

3.妇人自怨自伤说

宋儒将此诗视为妇人之作,代表人物朱熹《诗集传》称:“妇人不得于其夫,故以柏舟自比……《列女传》以此为妇人之诗,今考其辞气卑顺柔弱,且居变风之首,而与下篇(《邶风·绿衣》)相类,岂亦庄姜之诗也欤?”主要依据就是:一是“辞气卑顺柔弱”,二是“《列女传》以此为妇人之诗”。闻一多《诗经通义》提出了新的依据:“《国风》中凡妇人之诗而言日月者,皆以喻其夫。……本篇曰‘日居月诸,胡迭而微’,此以日月无光喻夫之恩宠不加于己也。”当代学者程俊英、蒋见元在《诗经注析》一书中认为:《柏舟》“是一位妇人自伤不得于夫,见侮于众妾的诗”,认为《诗序》和后来的仁人不遇之说“这些说法与全诗所作妇人语气不合”。

朱熹的这种看法对后世影响深远,直到清儒才对此提出异议。姚际恒说《柏舟》“篇中无一语涉夫妇事,亦无一语像妇人语”,他认为此诗是“贤者受谮于小人之作”。方玉润指出此诗是邶国未被卫国灭亡之前的忠诚义士之诗,“故作为是诗,以写其一腔忠愤,不忍弃君,不能远祸之心。”(《诗经原始》)此番话说的虽是猜测之意,但是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4.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对于《诗经·邶风·柏舟》诗旨的探讨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诗论》第26简评价《诗·邶风·柏舟》:“《北(邶)·白(柏)舟》,闷。”简文简短,释字基本无大的分歧。对于最后一个字的释读,学界多从马承源释读为“闷”。“闷”字《说文解字》解释作“懑也,从心,门声”。马承源解释“闷”字为“诗人愠郁忧愁之叹”,黄怀信说诗人是“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故而忧苦郁闷”。先秦典籍中“闷”字的主要辞例大多是关于男子的愁苦郁闷之诗,且“闷”字多表示为忧愁苦闷之感。由此亦可以推断出《诗经·邶风·柏舟》比较符合怀才不遇的诗旨。

据上可知,诗旨当以《诗序》“仁人不遇”之说比较合情合理。《诗经·邶风·柏舟》应该是写一位卫(邶)国的大臣被朝中的小人所排挤,不为国君和父兄所理解的苦闷和忧愁,故借酒浇愁,泛舟遨游,仍感到愁苦不堪的隐忧。

二、 “亦汎其流”的“亦”字献疑

《诗经·邶风·柏舟》“汎彼柏舟,亦汎其流”, 毛传曰:“兴也。汎,流貌。柏,木,所以宜为舟也。亦汎汎其流,不以济渡也。”郑笺:“兴者,喻仁人之不见用,而与群小人并列,亦犹是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按:“传、笺以柏舟之泛流水中喻仁人之不见用,是也。《诗》中亦字,有上无所承,只作语词者,如此诗‘亦汎其流’及《有客》诗‘亦白其马’之类皆是,故此传不释经文亦字。”其中“亦汎其流”中的“亦”字自毛传以来解释者寥寥,且多言其为语词。这种解释在逻辑上讲不通,与下文“耿耿不寐,如有隐忧”联系不密切,笔者认为,“亦”是“夜”的同音假借字,“亦”应当读作“夜”。

《说文解字》:“亦,人之臂亦也。从大,象两亦之形,凡亦之属皆从亦。”“夜,舍也,天下休舍也。从夕,亦省声”。“夜”从“亦”得声,“亦”可以读为“夜”。亦,读为夜,上博楚竹简《容成氏》简四五:“(纣)尃(溥)亦以为槿(淫),不圣(听)亓(其)邦之正(政)。”李零解释其中的“尃亦”即“溥夜”,犹言“徹夜”。以上材料皆可证“亦”可以读为“夜”。

从逻辑上来探讨,若“亦”理解为语词,然其下句“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就解释不通了。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认为“耿耿”二字是心忧不眠的状态。高亨《诗经今注》:“耿耿,耿字从耳从火,心烦耳热也。寐,睡着。”由上述可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应是指因某事忧心而不能眠,并且诗句中“不寐”和“隐忧”更加突出了这种因忧心而不能眠的样子。如此在逻辑和内容关联上,“汎彼柏舟,亦汎其流”,应该是下句“耿耿不寐,如有隐忧”的原因所在。如若按“亦”为语词来释,作者在柏舟中随波而流怎会如此 “隐忧”而“不寐”,前文和后文没有太多的相关联性,在逻辑上也无法给予恰当解释,即便是诗歌可以有跳跃性和跨度,但是前后的相关联性并不会太差。

“亦”读为“夜”字时,则夜泛柏舟于水中,在一片夜色中行舟,才会因不知前途和周遭,容易产生不安和担忧。这就犹如处于众人所恶之境,与下面此诗所要讨论的诗旨相联系。“夜汎其流”既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这三个重要因素,又突出了夜色之中行舟,正如只身行于陌生的环境之中,未知境地总是让人不免有隐隐不安之感。若“亦汎其流”不读为“夜汎其流”,则可能是白天,白天泛舟于水中,一切明亮清晰,体现不出作者的“隐忧”和“耿耿不寐”,又无法突出作者的当下处境。更重要的是,《卫风·氓》“夙兴夜寐”,《卫风·考槃》“独寐寤言,永矢弗谖”,《周南·关雎》“寤寐求之”等,都可看出此间的一个“寐”字,是要与夜色相联系起来,交代了此诗的时间应该是晚上才对。而对于突出本诗的诗旨而言,“亦”为语词的作用就微乎其微了。本诗一开篇就透露着一种压抑沉闷的感情基调。正如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诗论》第26号简的开头部分所评析,《诗·邶风·柏舟》篇之语:“《北(邶)·白(柏)舟》,闷。”这个评价虽很简短,但透露出此诗是种压抑沉闷的感情基调。

“亦汎其流”如按旧说为语词,则“亦”字应该是句首发语词的成分和作用,而“亦”字罕见此种用法,在《诗经》中“亦”字此般用法也仅有一处。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举例子来说明“亦”字是不成为孤证的。但其中“亦汎其流”中的“汎”在此处是动词性质的,而“亦白其马”中的“白”是形容词性质的,两个“亦”字的词性不同,应该是不相同的用法和作用,也就无从说起“亦汎其流”、“亦白其马”是相似的用法和作用。“亦汎其流”的“亦”是“夜”之通假字:“亦”字既不是句首发语词,又不是文字本身意思的实词用法,而“夜”字用在此处,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再合适不过。

最后把本文的要点归纳一下。首先,《邶风·柏舟》应当如《诗序》所言,是“仁人不遇”之诗,而非妇人之作。其次,《邶风·柏舟》中的“汎彼柏舟,亦汎其流”中的“亦”是“夜”的通假字。“汎彼柏舟,亦汎其流”描绘的是不被国君赏识的作者夜晚乘坐柏木小舟,随着水波慢慢漂流的画面,凸显出诗人深深的苦闷和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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