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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碎片化形态及其发展进路研究

2019-01-08◎施

农业经济 2019年4期
关键词:跨境运输贸易

◎施 薇

贸易碎片化是指在贸易过程中传统的完整贸易形态出现分化现象,导致贸易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和小型化的特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传统外贸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外贸渠道扁平化成为发展趋势,传统农产品外贸中间环节减少,个性化消费成为主流。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分散的经营方式将会取代集中经营活动。跨境贸易碎片化导致农产品跨境贸易呈现旅客自带农产品、个体境外海淘农产品、海外代购农产品和小额贸易等多种形态,这些形态都是农产品跨境贸易碎片化的具体表现。

一、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碎片化形态的表现及影响

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发展进一步影响了传统农产品跨境贸易,使原有的价值链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价值链上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和生产要素流动又呈现出了新的特征,进一步催生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陷入低迷状态,这不仅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造成了严重影响,同时也改变了农产品贸易形式[1]。传统外贸企业以集装箱形式的农产品外贸交易不再得到市场认可,而多批次、快速发货、小批量的农产品外贸订单越来越受到市场欢迎。农产品进口商出于多重因素考虑,也愿意将大额采购订单进行分割,以更为小额的采购方式进行农产品采购,缩短了采购周期,但采购频率相应增加,资金链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缓解。特别是在国际物流业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农产品外贸交易的重要平台,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推广,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与农产品进口贸易相融合的新兴产物,进一步推动了农产品跨境贸易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水平。从目前看,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碎片化呈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农产品贸易形式更加灵活。传统农产品跨境贸易需要双方进行长时间的洽谈合作,对于卖家而言,信息相对闭塞,双方经过长时间洽谈磨合之后才能确定订单,且订单相对集中,贸易金额较大,资金周转时间也较长。而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碎片化打破了传统外贸固定套路,交易方式更加开放,交易频率更多,订单也较为分散,虽然订单金额少,但订单数量较多,个性化订单成为农产品跨境电商的新宠。借助网络优势农产品跨境买卖周期得到迅速缩短,选货、订货、付款可以在瞬间完成,进一步缩短了农产品买卖周期。

其次,减少了贸易中间环节,提升了农产品跨境贸易效率。小额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集装箱排仓贸易形式,减少了批发商、零售商、进口商和贸易商等多个主体,农产品经营者能够直接通过网络平台直面消费者,省去了合同谈判、订单确认等多个环节束缚,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和商品流通成本。不仅降低了农产品价格,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实惠,同时也增加了生产者的利润空间。可以说,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碎片化为农产品生产者创造了更多利润和价值。

再次,账款回收更加方便快捷。小额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主要依托于较大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贸易往来,账款主要采取在线支付工具进行结算,小额农产品经营者直接通过个人结汇或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进行回收,不被外汇支付管制,也不需要信用证向银行借款[2]。小额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能够快速进行资金回收,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第四,有助于增强农产品企业竞争力。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由于借助网络开放性特点,国家和制度方面的屏障被打破,农产品小额跨境电商能够发挥出个性化和细分化的农产品市场优势,能够有效减轻农产品生产地区农产品销售的竞争压力,能够在传统市场基础上开辟出新的市场,为农产品对外销售创造更加广阔空间。农产品跨境电商通过网络平台能够更加有效的获得国际农产品市场信息,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掌握的更加透彻。同时,传统农产品跨境贸易很难打造国际农产品的品牌,多数农产品企业都是帮大品牌农产品企业代工。农产品跨境电商借助网络平台能够直面消费者,有助于农产品企业走向国际化市场,培养自身品牌,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最后,农产品跨境电商进入门槛较低,受众广泛。传统农产品外贸活动,农产品外贸企业必须获得进出口资质才能有进行农产品跨境电商的资格。而在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碎片化背景下,众多农产品跨境电商企业可以直接绕开各项门槛,在网络平台进行贸易往来,对于众多中小微农产品企业而言,不仅能够将优质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同时也为农产品中小微企业创造了创业条件。此外,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农产品跨境电商平台属于开放平台,消费者只要拥有网络就能够参与到网络购物之中,众多国内外农产品更有助于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二、贸易碎片化形态下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际贸易碎片化已经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也必然要顺应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加速推进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还存在交易信用问题、物流运输问题、政府监管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

首先,交易信用问题。当前网购中钓鱼网站层出不穷,更有网络黑客对知名网站下手,客户资料遭到泄密,同样国外网站被黑问题也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这种交易信用问题非常突出。在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碎片化背景下,农产品跨境交易双方存在语言和购物习惯等方面不同,参与主体和信用度也不是非常了解,双方还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3]。加之,各国之间的法律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导致欺骗和讹诈问题成为当前农产品跨境贸易往来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买方角度看,通过农产品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农产品,首先要支付卖家货款,卖家才会发货,但买家对于农产品信息和质量仅仅依靠的网站宣传和图片展示,对于产品真实质量了解还缺乏可靠根据,同时也很难判断出购物之后的农产品售后服务水平。甚至还会出现卖家收款不发货问题,由于买卖双方不在同一个国家,进行申诉和维权非常困难。一旦涉及到产品退换或维护等相关售后服务,产品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国际物流,一不小心就超过了约定退换货时间期限,因为产品在物流途中这一不可抗拒因素,往往导致消费者很难享受到正常的售后服务。此外,虽然当前农产品跨境电商平台在制度上逐渐完善,在售后服务上也延长了退换货时限,但由于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还属于进出口货物,很多时候的退换过程需要繁杂手续,这也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其次,物流运输问题。农产品跨境电商整个交易过程都是在网络平台上完成的,但对于农产品运输而言必须在线下完成,特别是跨境电商农产品要经过境内境外双重运输体系,同时还需要经过农产品通关检验检疫和运输衔接等多个环节。虽然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物流产业的发展,但传统的物流形式已经很难满足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碎片化背景下,小规模、零散式、多频率的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对物流运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整合物流环节,尽量减少损耗,降低成本,提升运输效率。但当前在现有的物流运输条件下,由于缺少高效合理的物流运输体系,导致整个农产品物流运输时效时间过长,成本过高。当前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主要采取三种物流模式,一是国际快递;二是邮政小包;三是海外仓储。国际快递运输速度较快,效率较高,但费用相对昂贵。邮政小包对重量和体积有严格限制,虽然邮寄方便,价格相对实惠,但由于运输时间较长,时限较慢,对于很多生鲜农产品而言,由于其保质期的限制,这种运输途径很难满足需要。三是海外仓储。很多跨境电商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运输效率,提前将货物通过海运运输到国外仓储进行储存,等订单下达之后再对农产品进行报关,不仅节省了物流运输时间,同时也节省了一定的运输成本。但在海外建设仓库需要投入较大资金,同时在日常运营上也需要人力物力的投入,因此只有实力雄厚的农产品跨境电商平台才能够采取这一种物流运输模式,其他小规模的农产品跨境电商平台,则很难借用这种模式来提升物流运输效率。

最后,政府监管问题,在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细分化背景下,小额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成为跨境电商交易主体,电商平台、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都希望通过使用较少的费用来完成交易。因此,第三方支付方式成为了农产品跨境电商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平台和农产品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往来。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第三方支付方式也存在一定弊端,一是由于支付信息相对隐蔽,很容易出现虚假交易现象,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中扮演中间平台角色,买家将资金转入到中介平台,再由第三方支付机构转给境外卖家,这一过程中买家和卖家之间并不了解双方银行账户信息,一旦第三方支付企业作为购汇单位进行购汇支付,那么海关就不能够了解到交易双方的真实背景和信息,整个交易过程的资金流动和交易情况都基本处于空白监管状况,存在很大的监管漏洞。很多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通过农产品跨境电商交易来完成洗钱活动,虚假买卖套取外汇,对我国外汇金融管理产生一定影响[4]。二是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法律监管还不到位,虽然近几年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产生重要影响。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农产品跨境电商交易出台专门法律;对于农产品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机构,政府监管也只是对国内支付操作进行监管,涉及到境外电子支付部分相关法律很难起到作用。当前第三方支付机构没有取得跨境支付资格之前只能与国外相关支付机构进行合作,实现账户共享,从现有法律监管体系看,还没有办法对这些违规操作实施有效监管。

三、贸易碎片化形态下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进路

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我国越多越多的优质农产品开始走出国门,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碎片化趋势明显。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往来,提升我国农村电商发展水平,应该积极适应贸易碎片化趋势,构建更加完善的信用体系,加强农产品物流链建设,实施政府有效监管,推动我国农产品跨境贸易发展。

(一)构建农产品跨境贸易信用体系。当前由于农产品跨境电商法律体系不健全,农产品跨境贸易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存在大量虚假信息,买卖双方信息泄露问题屡见报端,知识产权被侵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对于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因此,应该构建更加完善的农产品跨境贸易信用体系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和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让整个农产品跨境贸易信息得到公开与共享,减少整个交易过程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交易不透明问题。二是要进一步推进产品电商交易主体实名制认证和信用评价制度,通过有效的监管和监测,对于存在农产品不合格或不诚信经营等问题的经营主体,电商平台要主动联合执法部门对其予以严厉打击,并将其清除电商平台。三是要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诚信经营是农产品跨境电商主体应该遵守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诚信经营可以增进买卖双方之间的彼此信任,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更有利于买卖双方达成农产品交易。四是要支持国内知名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当前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平台比较知名的有阿里巴巴、东谷电商、我买网、一亩田和顺丰优选等,这些电商平台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口碑,很多消费者通过平台也享受到了优质的服务。借助这些知名电商平台可以更好的协调整合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有效推进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二)建立并完善冷链物流体系。传统物流模式已经很难满足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由于农产品自身特点决定需要通过更为完善的冷链物流体系来完成整个运输过程[5]。对于农产品而言,需要以更好的配送速度和物流效率来实现农产品运输。当前我国物流运输发展与国外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上还相对滞后。因此,应该从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冷链物流运输体系,加强对冷链物流运输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冷链关键技术研究,通过冷链物流体系的完善,促进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发展。此外,要支持国内比较知名的电商平台在海外建设仓库,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对于中小企业国家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合作建厂,确保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政府监管,完善跨境电商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整个行业共同努力,同时还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完善跨境电商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依托跨境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并通过健全相关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的认证标准与国际接轨,以减少贸易壁垒带来的影响。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只有质量过关才能促进农产品跨境电商贸易发展。二是要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要严格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要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符合国际公认标准。三是要支持和鼓励跨境电商平台按照国际标准,构建和完善自身的质量标准体系,通过倒逼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我国跨境电商农产品出口企业核心竞争力。

总之,当前碎片化的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往来的发展趋势,个性化的农产品定制需求正在不断增长,订单小、货期短、产品种类多的快速电商贸易正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主体,面对这一形势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应该主动转型发展。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构建更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大对农产品跨境电商平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国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从多个层面促进我国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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