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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体例源于河图洛书考略

2018-12-28王丹林

史志学刊 2018年6期

王丹林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北京100021)

河图洛书是中华河洛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早于文字符号的诞生,被誉为“宇宙魔方”,给中华文化带来扑朔迷离的传说。河图洛书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出现的,自古是一桩谜案。历代学者对它进行了积极的推测和研究。作为研究对象来说,河图洛书这一文本早已不存在,但是自汉代至明清,对于河图洛书不同版本的研究学说值得重视。顾颉刚在《〈河图〉〈洛书〉的倒坠》一文中,考察了河图洛书的研究历史,并对这些观点进行述评。他指出,这个问题在今日,已达到了“以不了了之”的地步,再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讨论了[1]顾颉刚.古史辨自序(上册).商务印书馆,2011.(P404)。正如戴逸先生在《关于河洛文化的四个问题》中指出的,“河图洛书,千古之谜。这个问题涉及中国学术史上的一桩公案。”[2]戴逸.关于河洛文化的四个问题.寻根,1994,(1).不同版本的“河图洛书”都是对其原文本的一种衍生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冯友兰在谈其作哲学史时说:“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亦不能尽谓为完全错误……前人对于古代事物之传统的说法,近人皆知其多为‘查无实据’者。然其同时亦多为‘事出有因’,则吾人所须注意者也。”[3]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自序一.中华书局,2014.对河图洛书的种种学说的考察,应围绕“事出有因”来进行分析,方能以“了解之同情”的眼光来看待河图洛书的不同文本的研究。本文拟对这场学术史之公案作一梳理,并结合中国传统文化方志的体例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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