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强化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2018-12-27邢敏崔梦丽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9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邢敏 崔梦丽
摘 要 文本以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在对当前行政公益诉讼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检察机关需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在党委的领导下,多渠道收集线索,完善线索转化机制,加强外部沟通协调,建立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加强民行队伍建设。
关键词 检察机关 行政公益诉讼 依法行政
作者简介:邢敏、崔梦丽,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177
一、行政公益诉讼取得成效
(一)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履行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本身就是代表国家维护公益的主体,其长期以来从事法律监督工作的地位和权威决定了其能够从根本上扭转传统意义上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力量不平衡的局面,①更好地维护社会公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自2017年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82份。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纠正了长期以来公益受损的现象,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平安青岛建设做出了检察贡献,得到了社会公众的高度评价。
(二)有效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国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通过宪法及法律明确权力与权力之间、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实体与程序等之间关系的合理界线,通过权力的相互制衡来预防和制止国家公共权力的越权、滥权及形形色色权力异化及腐败现象②,从而确保公民的权利与公益的实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