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西藏地方立法的成就及新时代立法方向探讨
2018-12-21邹贤祥包金运
西藏研究 2018年5期
邹贤祥 包金运
(1.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西藏拉萨850000;2.西藏自治区委党校政法教研部,西藏拉萨850000)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时代,我国各项社会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西藏也如同全国一样,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西藏的各项社会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西藏地方立法事业蒸蒸日上,立法取得了辉煌成就,推动西藏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西藏地方立法为依法治藏奠定了法制基础,进一步完善了西藏地方的民族法规体系,为西藏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对西藏地方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质量的立法必将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西藏篇章提供立法保障。
一、改革开放40年来西藏地方立法 取得的显著成就
1984年随着《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国家层面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保障自治地方人民基本权益的立法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西藏地方立法成效显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批准(包括废除)388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并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特点的实施办法[注]该数据来源于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的数据(2018年7月20日)。。改革开放40年,既是西藏社会从跨越式发展走向长足发展的40年,也是地方立法快速发展的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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