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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能老人养老保障服务供给研究综述

2018-12-13马肖成苏立宁

新西部下半月 2018年9期

马肖成 苏立宁

【摘 要】 我国养老保障问题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早已成为社会焦点,但是对于作为其中一部分的失能老人,尤其是农村失能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人们似乎关注的不够。本文在综述了学界关于我国失能老人生存现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别从保障水平低与加强保障、医疗资源短缺与改善就医状况、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与社区养老、失能的社会压力与减压等四个方面,梳理了学者们关于失能老人养老保障服务供给的研究成果,同时指出了研究的不足,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关键词】 老龄化;失能老人;养老保障服务

一、关于我国失能老人生存现状的研究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1]而按国际通例这两个比例分别超过7%和10%时,即说明该国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即是。全国老龄办在2011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末,我国部分和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数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4.3万人左右,占总体老年人口的6.25%。而到2016年,全国两种不同失能程度的老年人口总数突破4000万,相较于2010年增加了7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5%,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达1240万人左右,比2010年增加16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6.05%。[2]

所谓失能老人,饶丽,[3]王婉谕[4]以及徐新鹏、王瑞腾和肖云[5]采纳国际通行的标准,认为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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