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部队实战能力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018-12-13陈媛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8年11期
陈 媛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指挥系,广东 广州 510663)
边境地区贩毒、走私、偷渡活动,以及自然灾害频发,对公安边防部队执勤执法、反恐处突、应急救援等实战能力提出很高要求。公安边防部队实战能力建设是警务实战化的体现,构建实战能力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能够更加科学、客观、规范地评价实战能力建设水平,评价结果可以针对性地对某单位实战能力建设情况进行反馈,以提高实战能力建设水平。
一、公安边防部队实战能力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1]
(一)与目标一致性原则
公安边防部队实战能力建设评价目的是为了科学、客观地判断该单位整体实战能力建设水平,因此,评价指标体系应当与评价目标相吻合、相一致。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类指标以及指标结构组成必须能全面、完整、充分地反映该评价所要达到的目标。
(二)客观性与合理性统一原则
客观性要求评价指标客观可信和符合实际,力求准确反映评价客体的真实水平。一方面,评价指标的来源要客观,有明确依据,统计数据要准确。另一方面,评价不仅要反映真实的实战能力建设水平,而且要考虑评价主体对评价过程的影响,以保证评价结果客观性。合理性要求各项评价指标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实战能力建设进行评价。同时,要求不能出现等价指标和相互矛盾的指标,否则会造成指标意义混淆、重复评分等不合理现象。
(三)科学性与可行性统一原则
科学性要求指标体系是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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