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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作文”评委点评

2018-12-01

初中生 2018年14期
关键词:姑父粽子田间

孙智正(青年作家。出版长篇小说《青少年》《南方》《日食》等,拍摄电影作品《杀手》《90分钟》等):《遇见》的前面四节,从听觉、视觉、触觉和心理等多方面描述了“遇见”之美;通过它们的铺垫,突出了最后一节里的“人情”。于是,诗歌给人以“天人合一”之感——你看,云朵和云朵拥抱、花朵和花朵依偎、枫叶和枫叶牵手、雪花和雪花共舞,它们都在一起,而“我们”也在一起。“我们”仿佛模仿了物理世界,而物理世界也仿佛有了人情。在这首诗里,人和自然之间,仿佛一个流转着情感的共同体。此外,这首诗的形式也不错,相同句式的回环往复,富于节奏感与音乐美。(选《遇见》)

史金霞(全国知名教育专家、著名语文教师。出版《不拘一格教语文》《重建师生关系》《教育:一场惊人的旅行》等教育教学专著):本期的三篇候选作品水平相当。《在田间》有点虎头蛇尾,结尾试图“四两拨千金”,却没有力量;《端午粽香》有对生活的细致观察,笔法灵动,却没有什么深度;《遇见》其实很难算是一首诗,而属于“临别赠言体”。青春年少的孩子喜欢写诗,是非常好的,应该鼓励,更应该提供指引。我的建议是,可以多读读同龄孩子的诗。在这里我推荐一本诗集:《礼物:蒋筱寒诗选2004—2015》。这部诗集里的300多首诗,记录了一个孩子从6岁到15岁的成长历程,应该很适合中学生阅读。权衡之下,我决定选《端午粽香》,因为此文的作者显然有着诚恳的写作态度,文字也颇见功力。(选《端午粽香》)

梦天岚(诗人、编辑。出版长诗《神秘园》、短诗集《羞于说出》《那镇》、散文集《屋檐三境》,小说集《单边楼》等。现为《诗品》副主编):《相遇》这首小诗共五段,作者采用排比手法,前四段写物,用各种感官去感知事物,最后一段及人,有诗意,也有对人生的体悟,却未能写出新意。另外,排比的手法容易让一首诗趋于平面化,稍有不慎,便会受缚于形式而难以深入,这首诗正是如此。《端午粽香》写母亲包粽子、煮粽子,再到“我”吃粽子的过程;作者专注于生活中的细节,也止于细节,细节背后固然也隐藏着情感,但仅此而已,作为一篇文章而言,显得简单了。《在田间》的中间部分写得有点散乱,有时写到堂弟,有时写到自己,似乎跟姑父没什么关系。而这篇文章的核心是姑父,其目的无非是想表达姑父对田间、地头的熟悉和那种不可分割的情感,并反映因时代变迁、地域转换等引发的人的观念上的冲突。如果小作者的所有笔墨都集中在姑父身上,在文章的布局上更合理、清晰一点就好了。三篇习作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一定要选的话,我选《在田间》(选《在田间》)

冯与蓝(冯与蓝,儿童文学作家。出版《跑啊跑的程千里》《一只猫的工夫》《犄角镇奇幻事件录》系列等多部儿童小说。曾获全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大赛特等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优秀作品奖等。有作品入选中宣部2016年“优秀儿童文学出版工程”):这次三篇习作差距比较明显。《遇见》是少见的诗歌体裁,遗憾的是语言少了些灵动,多了几分刻意,尤其是结尾。《端午粽香》的聪明之处在于没有过度抒情,最后部分和母亲的对话淳朴而真实,这种克制的手法是值得称道的,但文章没能从选材上脱颖而出。《在田间》是三篇习作中手法最为纯熟、立意最为深刻的一篇——文章大部分都在写吃的,糍粑、野芹、酸笋……人对食物的记忆通常映射了更为广大的人、事、物,蕴含着复杂的思绪和情感,而一个孩子喜欢吃,更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从食物转换到个体人物,再引出个体和变化的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这样的层层深入,虽然并非剖析得淋漓尽致,却也顺理成章,算是水到渠成。起初,我担心小作者会把主题纯然引向歌颂自然,批判农村的工业化进程,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中学生受阅历所限,往往写不清楚。看到结尾处,我放心了:在变化迅捷的世界里,以不变应万变是艰难的,文中姑父的“迷失”也是具有代表性的——这个“点”捕捉得很巧妙。所以我推荐《在田间》。(选《在田间》)

彭剑斌(青年小说家。出版小说集《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遇见》作为一首诗歌,在语言和立意上都缺少新意。剩下的《端午粽香》和《在田间》,让我一时之间难以取舍,直到我发现这两篇其实有个共同点——写了吃的东西,便毫不犹豫地选了《在田间》。《在田间》中,且不说“汁液喷出,清香逼人”“外酥里嫩;油,却不腻嘴;甜,却不粘牙”“切条爆炒,放好姜蒜后出锅,芳香四溢”等细腻而准确的描写,就说全篇所呈现出来的“作品形象”,《在田间》也要比《端午粽香》更丰富,更有层次感。为什么这么说呢?读完《端午粽香》,然后回想一遍:哦,标题是“粽香”,写的也是母亲做粽子吃。但读完《在田间》,回想一遍:标题指明写的是田间的事,却表达了对姑父的怀念——但且慢,中间怎么还写了那么多吃的东西,仿佛一下子切换到了《舌尖上的中国》?显然,《在田间》能让人咂摸到更多的东西,这就是能让人回味的作品。(选《在田间》)

魏斌(诗人、编辑。发表作品百余万字,出版诗集《我看见雪花的翅膀》《长沙书》等。湖南省优秀中青年期刊出版工作者、湖南省双十佳期刊编辑):《在田间》中,除了对乡村生活的描述让人难忘,姑父的形象也是一个亮点:勤劳、能干、朴素、单纯。看长辈犁田、拾柴禾、吃油炸糍粑、取笋、捉迷藏……这些事情对生活在农村的孩子而言,再平常不过,但对于已生活在城市、对农村生活有了适当距离感的作者来说,它们就显得格外美好和富于诗意起来。虽然离开了乡村,但依然热爱乡村,尊重并爱着乡村里的亲人,这是美好和诗意的根源。还值得一提的是结尾处的“他迷失在这座城市里了”,让人深思和回味。(选《在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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