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岷县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等15则
2018-11-29
人大研究 2018年11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岷县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岷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梅川镇永星村和县人民医院,详细了解“7.22”地震灾后重建及近年来产业发展和县级医疗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岷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强化地震科普宣传、地震应急准备和抗震设防监管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检查组强调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居安思危,增强做好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更加科学全面主动地落实防震减灾措施,全面提升综合防范能力,将地震灾害损失降到最低。要依法防震减灾,夯实法律责任,落实法定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要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設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管,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岷县委办政府办)
清水县人大常委会现场督办人大代表重点建议 甘肃省清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伟东带领县直有关部门对县人大代表吴全玉等提出的《关于松树椅山——黄门王店通乡道路维修的建议》议案进行了现场督办。针对下一步的工作,督办组要求,施工责任单位要按照“四好”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抢抓施工黄金期,严把工程技术指标和质量关口,真正将这条道路建成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扶贫路、民生路,方便周边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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