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新成为人大工作发展的强大引擎
2018-11-29潘国红
人大研究 2018年11期
潘国红
近日,“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结果“出炉”。包括温岭市参与式预算监督、云和县特定问题调查等在内的一批创新举措、活动和载体,这些成果紧扣人大职能、体现创新实践、可复制推广、取得明显成效,受到肯定和表彰。
长期以来,地方人大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片面认识,即人大是一种制度化了的人大,来不得丝毫的“变味”和“走样”,人大工作创新是全国人大顶层设计的课题,地方人大只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履职行权就行了,没有创新必要和空间。在人大做工作,一般都要先问一问有没有法律规定、是怎样规定的,即使没有法律规定,也要问一问有没有惯例或先例可以遵循。这种依法依规办事的传统和观念是可贵的,但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在人大工作久了,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导致“创新不足保守有余”,影响人大履职成效和人大制度的发展完善。浙江省评选“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有利于激发探索创新的意识和激情,推进人大履职行权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实效性。
人大工作创新必须立足于“用足用好”人大职权。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基本法律对人大职能作了明确界定,人大工作应当按照地方人大的權力边界,在现实的法律框架、制度框架和政治生态下,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地发挥作用。当前,人大之所以被一些人称为“橡皮图章”,很大程度是源于人大职权行使还没有真正到位,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巨大制度力量还没有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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