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11-27史博
中国学校体育(高等教育) 2018年8期
史 博
(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根据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数据显示,中国家庭年收入在前20%与后20%的比例达到了19:1,基尼系数达到了0.47,超出了社会分配公平0.4的警戒线[1]。基于这种认知,党中央将人民利益摆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紧抓人民最关心的现实利益,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深化改革、解决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新的评价标准,不仅体现了坚持人民利益为中心发展的新理念,而且还作为准确把握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推进深化改革的新工具,同时更是新时期国家治理的良政基准[2]。公共体育服务作为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多元健身需要的重要内容,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档次的提升,对公共体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据显示[3],从2011-2017年间,我国居民对公共体育服务的关注度在9项基本公共服务排名中从第8名上升到第6名,但居民对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满意度的平均得分则从75.89分下降到64.26分,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缺乏有效对接,导致供给内容与人民美好需要存在偏差,需要形成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的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策略。基于此,运用文献资料法(首先,以“人民网”“光明网”“社科网”等网站搜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系列讲话的7个文本和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发表关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公共服务的相关观点12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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