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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版“以房养老” 全国推广

2018-11-26宗和

新天地 2018年9期
关键词:投保人抵押养老

宗和

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称,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从此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观念之变:拿“死”房子换“活”钱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老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从保险机构获得养老金,同时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投保人过世之后,保险机构获得处理抵押房产的权利,是解决老年人“有房产、无现金”问题的有效手段。

早在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就把以房养老提上了议程。2014年7月,原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随后,2016年7月,原保监会决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试点期间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2018年7月31日,已有几百户签约家庭,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上广,每位老人领取养老金最高的家庭3万余元,最低约2000元。

尽管以房养老因与中国养老传统和房地产市场消费习惯相悖,从一开始就不被看好,但总归有人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5年4月10日,在以房养老试点启动10个月后,迎来首批签约客户。北京、上海、武汉三地的4户家庭5位老人正式签订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投保单。在首批客户中,北京的黄女士、康先生以及上海的费先生都是失独老人,而武汉的朱先生和老伴是在子女的陪同下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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