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形势下高校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
——以广东省为例
2018-11-25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广东广州510643
商业会计 2018年9期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 广东广州510643)
一、引言
2017年3月31日,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高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创新人才,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2017年6月30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全面发展的能力。在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提出的改革措施对高校财务管理环境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迫使高校不断探索财务管理新路子。
二、高校经费使用管理“放管服”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完善和加强高校经费使用管理方面,广东省提出的改革措施如下:
(一)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优化高等教育拨款结构,调整完善省属本科高校生均综合定额预算管理办法,从2017年起,适当提高理学、工学、医学、文科相关学科、非通用语言相关专业生均拨款折算系数。继续完善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机制,落实基本支出经费保障。继续通过额度管理、自主安排等措施,改革科研经费管理模式,扩大高校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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