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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通训定声》新增“同意”字分析

2018-11-22吴菲菲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指事会意朱氏

吴菲菲

(华侨大学 华文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一、引 言

许慎的《说文解字》在解释汉字时,多处使用“同意”一词,据陈燕研究,共有26组[1]。例如:《说文》:“羋,羊鸣也。从羊,象声气上出,与牟同意。”[2]78对于“同意”的含义,后人注《说文》时多有说明,如《说文解字系传》(以下简称《系传》):“臣锴曰:牟,牛气上出也,故云同意。”[3]70段玉裁注:*笔者所引版本见参考文献[4]。“凡言某与某同意者,皆谓其制字之意同也。”[4]145现今学者将“同意”视为“说文学”术语,“指造字意图相同。”[5]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以下简称《定声》,引文版本见参考文献[6]。中有大量的“同意”标注,去除《说文》原有的“同意”之后,数量远大于徐锴、段玉裁所增。他将“同意”从转注的定义中去除,改为“体不改造,引意相受”[6]11,为何又在实践中增补大量“同意”字?这些新增的“同意”字有什么特点?他所谓的“意”指的是什么,跟转注有什么关系?笔者试从构意和词义两个方面分析朱骏声的新增“同意”字组,进而总结《定声》“同意”的含义,兼论“同意”与转注理论的关系。

二、《定声》新增“同意”字的构意关系和词义关系

(一)构意相同且词义相同或相近

1.全字层面构意相同且词义相同或相近。全字层面构意相同,指的是整体组合意图的相同。这类“同意”字主要为会意字。很多会意字的整体构意相同,是因为会意字的构件是非加合的,“比类合谊”不是几个构件构意的简单相加,因而具有了整体性。有的含有相同构件,有的不含有相同构件。

含有相同构件、整体构意相同且词义相同或相近的字例共10组。例如:

(1)《定声》:“臿,舂去麦皮也。从臼,干所以臿之,会意。与舂同意。”[6]152

(2)《定声》:“邦,国也。从邑,丰声。古文从之、从田,会意。与封从之、土同意。”[6]55

其他8组分别是“威、戎”“直、相”“服、般”“后、君”“辟(闢)[注]论文中的繁体字,属于合并简化字的在括号内标注繁体,涉及字形分析的保留繁体字形。下同。、”“灷、灰”“及、隶”“、壑”,据以系联的“同意”分别见“威”[6]565、“直”[6]221、“服”[6]227、“后”[6]350、“辟”[6]543、“灷”[6]68、“及”[6]114、“”[6]816等字下,分析从略。

不含有相同构件,但整体构意相同且词义相同或相近的字例共2组。如下:

(3)《定声》:“逸,失也。从辵、兔,会意。兔谩訑善逃也。与夺同意。”[6]641

(4)《定声》:“冤,屈也。从兔,在冂下不得走,益屈折也。会意。按:与戾同意。”[6]716

今按:《说文》:“奪,手持隹失之也。从又、从奞。”“戾,曲也。从犬出户下。戾者,身曲戾也。”“奪”“逸”同为会意字:“奪”,从“又”、从“奞”,表示“失去飞禽”;“逸”从“辵”、从“兔”,表示“失去猎物”。二者不含相同构件,但整体的构意相同,均有失去义,词义相近。“冤”,从“兔”、从“冖”,表示曲缩;“戾”,从“犬”、从“户”,表示弯曲,体现相同的整体构意“曲身于下”。二者均有弯曲义,词义相近。

2.构件层面构意相同且词义相同或相近。构件层面构意的相同,指的是构件的参构意图相同。

含有相同构件、构意相同且词义相同或相近的字例共12组。例如:

(5)《定声》:“稔,谷熟也。从禾,念声……[转注]……按:禾一熟故为一年,与秋、稘同意。”[6]96“稘,复其时也。从禾,其声。《虞书》曰:‘稘,三百有六旬。’今本以期为之。按:禾岁一熟,从禾,与秋、年同意。”[6]186“年,谷孰也。从禾,千声,与稘、秋同意。”[6]833

今按:“稔”“秋”“稘”与“年”同从“禾”,取“一年一熟”之意。这些词都有庄稼成熟义,且同步引申为年义,词义相近。“稽”“”“”“”和“”有共同构件“”,体现“不能上”“停止”之意,构意相同。这些词均有留止义,词义相近。

不含相同构件、构意相同且词义相同的字例共4组。虽然构件不同,但构件所属的义类是相同的。例如:

(7)《定声》:“羞,进献也。从羊,羊,所进也,从丑,丑亦声。按:丑声。《说文》隶丑部,非是。宗庙犬名羹献。献从犬,羞从羊,同意。”[6]260

今按:“羞”“献”不含相同构件。“羞”从“羊”,“献”从“犬”,同样表示“祭祀所供奉之物”,构意相同。羞、献均为进献义,词义相同。“幽”从“山”,“阴”“隐”从“阜”,均取“大山”之意,构意相同。幽、阴、隐均表隐蔽、昏暗义,词义相同。

(二)构意相同而词义不同

此类“同意”,仅采用构造意图相同的字,而词义上并不相同或相近。同样可以分为全字层面和构件层面,构件层面包括成字构件和单笔构件。

1.全字层面构意相同而词义不同。共2组。如下:

(9)《定声》:“尹,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按:丿,指事。古文从巾,在屋下,与同意。”[6]842

(10)《定声》:“求,《说文》以求为裘之古文,省衣,象形。按:《诗·大东》‘熊罴是裘’,笺‘裘当作求,声相近故也’。是郑君不以裘、求为一字,今从之,别分求为正篆。按:从又从尾省,会意。与隶同意,以手索取物也。”[6]246

2.构件层面构意相同而词义不同。根据构件是否能单独成字,又可分为成字构件和单笔构件。

含有相同成字构件、构意相同而词义不同的字例共14组。例如:

(11)《定声》:“職,记微也。从耳,戠声。按:五官耳与心最貫,声入心通,故闻读者能记。从耳,与聖同意。”[6]183

(12)《定声》“向,北出牖也。从宀、从口。按:口象牖形,与倉同意。”[6]897

单笔构件位于指事字当中。含有相同单笔构件、构意相同且词义不同的字例共8组。例如:

(13)《定声》:“丑,纽也。按:从又而絷之,指事,与豖同意。”[6]260

(14)《定声》:“戌,恤也。人被杀伤可矜恤也。从戊,古文矛字,一,指事,识其杀伤处,与刃同意。”[6]680

今按:《说文》:“豖,豕绊足行豖豖。从豕,系二足。”“丑”“豖”均为指事字,含有相同单笔构件“丨”,表示“有所系絷、束缚”之意。“戌”“刄”含有相同构件“一”,均为指事字,“一”表示兵器的锋利之处。

(三)构意不同而词义相同

在这类例子中,“同意”已经完全脱离了造字意图的字形分析,而进入到词义的领域,多分布于《定声》中的“别义”“转注”“假借”等类别之下,均不含相同构件,共15组。例如:

(16)《定声》:“衮,天子享先王,卷龙绣于下幅,一龙蟠阿上乡。从衣,公声……[叚借]为公。《广雅·释诂·一》:‘衮,大也。’按:与王、皇同意。”[6]809

(17)《定声》“鉏,立薅所用也……[假借]……又叠韵连语。《尔雅·释乐》注‘背上有二十七鉏铻。’按:与齬同意。”[6]441

其他12组分别为“嫙、茂、昌”“倄、痨、嚛”“德、山、立”“鬳、芬、调”“诘、诎、吃”“麦、致、往”“未、非、弗”“需、”“、准”“涂、行”“艐、届”“晨风、晨门”,分别见于“嫙”[6]723、“倄”[6]306、“德”[6]223、“鬳”[6]727、“诘”[6]626、“麦”[6]212、“未”[6]560、“需”[6]368、“”[6]613、“涂”[6]449、“届”[5]605,“鷐”[6]802等字下。

(四)其他

一般来讲,“同意”沟通的是两个不同的字,在《定声》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沟通同一个字的或体,说明或体构件的构意。共计5组。例如:

(18)《定声》:“頫,低头也。从页、逃省声……或从人从免。按:或从人、傍兆,会意……冕从免,世本宋注,以其后高前下,有俛俯之形,故名字象人面,左右皆蔽形,与小篆逃省同意。”[6]822

今按:“俛”有俯身、低头义,《说文》视作“頫”的或体,表示低头。“俛”从“”,“頫”从“逃省”,朱氏认为二字均体现了“遮蔽”的构意。乖的或体从“北”,与“从重八”均体现“相背”的构意,因而表示乖戾的词义。

其他3组分别见于“卟”[6]573、“兑”[6]660、“协”[6]146下。

根据上述的分析,将《定声》新增“同意”字按类别列入表1,如下:

表1 《定声》新增“同意”字分类统计

三、《定声》“同意”的含义及其与转注理论的互证关系

(一)“同意”的含义

根据表1,可进一步归纳出1—6为“构意相同”者,共52例,占新增同意字的72.3%。由此可知,朱氏的“同意”说解中构意相同者占据多数,既包括全字层面的构意之同,说明构件的组合关系是相同的,也包括构件层面的构意之同,说明构件体现作用是相同的,这跟许慎、段玉裁的“同意”大体上是一致的。

然而,《定声》“同意”的外延要更为宽泛,主要表现在:其一,从结构方式上看,《说文》“同意”字例中“未见同为形声者”[8],而《定声》的“同意”字中也包括“同为形声者”在内,如例(6);其二,《定声》“同意”包含构意不同而词义相同的情况,甚至联绵词也可用“同意”来表示,如例(15)-(17);其三,《定声》“同意”有的是沟通同一个字的或体,如例(18)(19)。此外,仅就表1中“构意相同”的52例来说,1—4为“词义相同或相近者”,共28例;“词义不同”的5—6中,还包括词义相关者,例如:矤和矣,同样表示语气;戏、我和戠,同样表示兵器。这说明朱氏在沟通构意相同的字时,有意选取了造意和实义之间具有重合关系的字组。这种重合关系的存在,使字形系统建立的同时,意义的系统性也得以凸显,更加便于掌握汉字的形和义。

(二)“同意”与转注理论的互证关系

朱骏声对转注的界定中也包含了对“意”“同意”的论述,因而《定声》“同意”与转注理论存在互证关系。

事实上,朱氏标注的“同意”字有的含有相同构件,有的不含有相同构件,是不限于部首的。然而,满足“相同的构意”这一条件的字是大量的,他并没有对符合标准的字一一进行说解,而是选择了一部分构造意图较为隐蔽的字:例(5)中,“稔”“秋”“稘”与“年”同从“禾”,体现的意义不同于“稻”“稴”“秔”等表示禾苗类的名物,也不同于“穜”“稙”等表示跟禾苗种植直接相关的动作,而是较为抽象的时间意义;例(8)中,“幽”从“山”,“阴”“隐”从“阜”,体现的不是山名或山的样子,而是“隐蔽”这一抽象的意义;例(11)中,“職”“聖”同从“耳”,说解的不是某种形态的耳朵,也不是耳听一类的动作,而是“声入心通”的抽象意义。可见,朱氏系联的“同意”字主要是为了让人们理解汉字中较为抽象的构造意图,通过对形“意”的分析来实现对词“义”的理解。至于那些不言自明的构意,是没有必要用“同意”来说解的。

2.分析《定声》“同意”可以更好地理解朱骏声的转注理论。《定声》的“同意”,主要说解的是构造意图的相同,也包括词义相同而无关构意的情况,特别是沟通了联绵词、一个字的或体等,看似驳杂纷乱,实则目的一致,即:透过形式变化的表层把握住意义这一核心问题,通过建立起字形和意义之间的联系以实现解读经义的目的。正如《定声》卷首所说:“窃以幸生右文之世,人晓读书,而读书贵先识字,识字然后能通经,通经然后能致用。若不明六书则字无由识,不知古韵则六书亦无由通。专辑此书以苴说文转注假借之隐略,以稽群经子史用字之通融。”[6]1

在《转注》篇中,朱氏对转注问题做了集中探讨,他的转注理论是在与假借理论的对比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从中同样可见“意”和“义”的对比,“凡一意之贯注,因其可通而通之为转注;一声之近似,非其所有而有之为叚借。就本字本训,而因以展转引申为他训者,曰转注;无展转引申,而别有本字本训可指名者,曰叚借。依形作字,睹其体而申其义者,转注也;连缀成文,读其音而知其意者,叚借也。”[6]11-12“通其所可通则为转注,通其所不通则为叚借”[6]8。

这里,“意”和“义”的使用场合是有所不同的:“意”用之于“体不改造,引意相受”“凡一意之贯注”;“义”用之于“覩其体而申其义”。借助对“同意”字的分析:“意”主要侧重于构意,“同意”不等于“同义”,表示构意的“意”与表示词义的“义”是不同的;《定声》沟通“同意”字的落脚点是词义,由“意”可以知“义”。也就是说,“意”和“义”应该是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的一对概念。这有助于更为准确地理解上述两段文字:本义与转注义之间、转注义与转注义之间具有特征方面的联系,由内在的“意”是可以相互贯通的;转注产生了之后,根据原来的文字形体,就可以推衍出词义;一个字的诸多意义中,可以通过“意”来贯通的为转注,反之为假借。这样,朱氏的“转注”也就从形体的分析过渡到对词义的分析上,进而表示词义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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