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退役报废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
2018-11-22丁泓玮陈智慧张晓青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8年10期
关键词:大修
丁泓玮,陈智慧,张 芳,张晓青
(1.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 廊坊 065000; 2.甘肃省消防总队,甘肃 兰州 730000)
近年来,随着全国范围内消防装备建设工作的快速推进,消防部队在购置消防车方面的经费投入持续提高,新购消防车的批量配备,原有消防车势必面临退役报废时机的抉择。
1 消防车退役报废工作概述
1.1 消防车退役和报废的定义
目前,关于消防车退役报废尚未有明确定义。在相关文件和消防车管理的实际工作中,消防车的“退役”经常与“报废”相混淆[1]。例如,消防车在需要退役时,申报和审批流程均按照《XX总队消防车报废审批单》这一核心文件开展,直接以“报废”替代了“退役”。
实际上,“报废”是消防车退役后的去向之一,是退役消防车因失去继续使用或转为他用的价值,予以废弃的处置方式。消防车的“退役”是由于消防部队的军队性质,偏重于说明消防车转出现役这一性质。为了精确表述,明确内涵,将消防车的退役定义为:消防车因失去使用和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退出现役的过程。
1.2 消防车退役报废的工作流程
1.2.1 退役工作的流程
不同地区消防车退役工作的流程在细节上可能具有差别,但总体来看,其流程核心均为“中队—支队—总队三级审核制度”:除战损、交通事故等原因对消防车造成一次性不可逆的重大伤害,必须立即予以退役之外,拟退役消防车一般首先由中队提交申请报废,向支队提交书面申请,由支队进行复核通过后,交由总队技术保障分队,技术保障分队对该批拟退役消防车进行技术鉴定,并开具《消防总队拟报废车辆检验单》,报请总队首长审批,经总队党委会审核后,将该批次退役消防车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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