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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促进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建议

2018-11-19王禹

现代交际 2018年20期
关键词:实体经济服务

王禹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金融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实体经济发展的好坏,金融与实体经济可以说是密切联系、互利共生,发展金融的根本目地在于服务实体经济。

关键词:现代金融 服务 实体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20-0203-02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重要支柱,金融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实体经济发展的好坏,金融与实体经济可以说是密切联系、互利共生——实体经济借助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的发展又依赖于实体经济。发展金融的根本目地在于服务实体经济,离开实体经济,金融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加强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我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1)制定相关政策,优化融资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减轻企业财务负担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全省制造业发展的有关意见》,保障金融资金供给,改善企业融资环境。(2)着力扩大资金供给。截至2017年,全省实现新增综合融资7300亿元。(3)大力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引导银行争取总部新产品、新工具优先在辽宁市场应用和推广,特别是增强“支小助微”服务,普遍开展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4)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首先努力增加金融机构总量,以金融集聚区建设为载体,推动新建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其次加强新型金融机构建设。最后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引导大型银行增设县域营业网点、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5)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首先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其次着力加强区域权益类市场建设,再次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展。

这些金融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促进了辽宁经济的再振兴,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辽宁金融对于实体经济的服务还存在以下问题:

(1)金融服务体系不适应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近年,辽宁金融业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金融业现有的融资结构、产品与工具、风控要求、监管体制等尚不适应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及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实际需要,还不能充分满足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金融需求。

(2)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社会化、市场化方法不多。目前,企业融资仍然以银行贷款为主,对债券工具、股权投资工具以及信贷、保险、基金等多工具综合的应用较少,甚至仍为空白。同时,各级政府在帮助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财力投入还不够,各类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引导基金等财政支持机制尚未建立,还不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3)实体经济有效需求不足,贷款增速放缓。辽宁是以生产重化工业等投资品为主的省份,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下,伴随着全国投资需求下降,相较于其他地区,辽宁企业不可避免承受更大的下行压力。实体经济不活跃、有效需求不足是我省贷款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

(4)金融企业风险相对稳定,实体企业风险增加成为诱发金融风险的主要因素。在我省突出的风险事件主要不是发生在金融企业,而是发生在实体经济企业。一些企业长期以来投资不善、经营不良、负债过高,在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经营急剧恶化,经营亏损持续增加,导致资金链断裂和无法偿付债务。

面對以上问题,按照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坚持金融基础建设和直接服务企业同步推进,全面服务实体经济企稳向好发展,为助力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政策

(1)对辽宁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为落实“7号文件”精神,支持“东北三省一区”全面振兴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建议国家将辽宁省纳入《意见》适用范围,享受资本市场服务绿色通道优惠政策,或为辽宁地区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2)推动扩大银担合作。建议国家相关部委督促各银行总行切实将国发〔2015〕43号文件关于加强银担合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积极扩大银担合作,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建议加快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并对我省给予支持,扶持我省再担保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3)切实落实地区重点行业差别化信贷政策。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协调各银行总行,在执行“三去一降一补”政策中,充分考虑区域产业结构和企业特点,对辽宁地区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企业,深化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4)支持辽宁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建议国家监管部门在新的金融机构设立规划与审批中给予辽宁倾斜性支持。给予辽宁创建非银金融机构政策倾斜,优先支持辽宁创建金融租赁、消费金融、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二、努力提高融资难的金融服务质量

(1)努力破解融资障碍,提高融资需求的有效性。努力加快新项目的引进与建设,扩大融资增量需求。尽快完善在建项目的相关手续,提高融资的可(下转第202页)(上接第203页)获得性。克服因行政管理效能不足产生的企业融资障碍,协同各地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分支机构,对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保持或合理增加融资服务。

(2)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开展“群对群”精准服务。依托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沈阳票据资产交易中心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积极、主动组织各地企业利用信息平台。组建由银行、保险、信托、租赁、证券、基金、担保、小贷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参与的“金融机构群”,以“辽宁省金融精准服务企业库”为基础,构建高成长性新兴企业群,在两个平台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与企业“群对群”的融资供求信息交互式路演,促进市场化对接。

(3)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推进融资便利化。积极发挥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研究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企业上市服务。

三、坚决提升各类融资渠道的效果

(1)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增强信贷服务有效性。推动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促进融资工具的综合运用。增强银行业经营管理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外汇管理创新,扩大企业境外融资。

(2)加强资本市场渠道建设,激发企业运用资本工具的意愿和需求。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并积极引导有能力上市企业早日实现上市融资。

(3)大力发展金融租赁,提升金融租赁服务水平。积极推动金融(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支持设立内资和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支持金融(融资)租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长租短贷、租赁保理、供应商租赁、租赁信托、租赁保险、租赁担保等创新型产品,增强租赁业服务功能,扩大租赁融资规模。

(4)提升保险业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与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沟通合作,积极研究利用保险资金为全省重大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广“风险补偿基金+保险+银行”融资服务模式。

四、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实力,坚守金融风险底线

(1)不断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实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城商行经营实力。加强对城商行的管理,积极引进金融资本,增强资本实力、丰富金融管理资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积极探索城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多元化经营,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机构。

(2)确保地方金融安全,守住风险防控底线。建立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机制,启动并形成统一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体系。建立各领域金融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银行间市场债券兑付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企业群及时预警提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确保金融风险总体可控。深入开展县区、乡镇、村屯“三级无非法集资”创建活动。利用数据技术支撑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对出现重大隐患部位,组织协同处置。

参考文献:

[1]张亦春,王国强.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增长非均衡关系研究——基于双门槛回归实证分析[J].当代财经,2015(6):15.

[2]胡海峰,金允景.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4(8).

[3]宋汉光,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思考[J].银行家,2012(8). 责任编辑:孙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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