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资产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减值的影响探析
2018-11-15彭芳
中国经贸 2018年19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
彭芳

【摘 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于2014年7月正式发布,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损失模型”,为积极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我国财政部在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各商业银行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国内商业银行会计核算与风险管理产生巨大影响。本文从新金融资产准则减值计提主要变化为出发点,分析了新金融资产准则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减值的影响,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应对新金融资产准则实施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新金融资产准则;资产减值准备;商业银行
一、引言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原有的IAS39会计准则因其减值计提的顺周期性、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的主观性、盈余操纵空间较大等原因受到较多批判。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7月正式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简称IFRS9),取代IAS39中的绝大多数指引,为积极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融资产准则”),要求各商业银行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准则一是对金融资产分类由“持有目的与意图”标准改为“业务模式与合同现金流特征”标准;二是对金融资产类别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三是对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损失模型”,并将表外信贷资产也加入了减值测试资产范围,并明确了其减值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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