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制度的功能定位和实践机制及演化逻辑
2018-11-13张永春黄晓夏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6期
张永春,黄晓夏
(1.西安市社会科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54;2.西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9)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特定人口的贫困问题,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建立保障其达到最低生活标准的一种再分配性质的社会救助制度。
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于1993年,是基于社会转型而生的一种应急性救助制度。作为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我国城市低保设计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大量国企下岗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一项制度供给,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起构成社会救助体系中最核心的制度供给部分。开展此项研究能够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政策,能够提高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质量,能够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能够提高城市低保政策的理论研究水平,这一研究具有实践和理论双重价值,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本文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功能定位为导向,以“社会政策、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城市低保、以人为本”五大核心理念为分析框架,探讨其实践机制,归纳其演化逻辑,旨在促进我国城市低保在实践层面和理论层面的提升和优化。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功能定位和历史沿革
(一)作为一种社会政策:从反贫困的需要到公民权利的实现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属于社会救助的政策范畴,是从贫困救济逐渐演化而来的一种正式的制度约束。社会救助的最初表现形式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