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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词条(九)

2018-11-13张羊羊

钟山 2018年3期
关键词:豆腐

张羊羊

挽了篮儿的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远去,一个胳膊已显结实的小伙转眼到了跟前。那年恋爱中的姑姑快要出嫁,脸红扑扑的。姑姑嫁了个裁缝,她心灵手巧,很快也成了个裁缝。我有时去姑姑家玩,没带换洗的衣服,她很快就能给我做好一条短裤。

夏天一来,就有草莓吃了,还有杨梅。那是以前的事,想吃上心爱的水果得慢慢等来季节。望梅是止不了渴的,无论草本,还是木本,甜的,酸的,塞入嘴巴才会有津津之感。这两种水果名里都有“每”字,有一说“每”是“母”的异体字,我喜欢这样的说法。先秦有逸诗《舆人诵》“原田每每”,读起来亦有“莲叶何田田”的妙处,土地肥沃,草木茂盛,可谓夏天有了分量。

那是村村巷巷唱着韩宝仪柔情欢快的《粉红色的回忆》的夏天,夏天悄悄过去了,我没有留下什么小秘密,还未到情窦初开的年纪。那是我没吃过烤肉、也不知道有一种调味品叫椒盐的夏天,萤火虫在身旁绕来绕去却没人理会,小板凳上手托下巴的孩子们排排坐在露天电影前。那是小学时第二个学期最后一道下课铃一打响,第一个背上书包、捏着优异成绩单跑出教室去外婆家的夏天。

一说起童年,背后都有一双外婆的眼睛。就像有个叫澎湖湾的地方,一提到仿佛在叙述一种外婆文化。

外婆家没有澎湖湾,外婆家也有好看的夕阳。夕阳下的黄昏,我是安静的,乖乖喝两碗凉好的乌豇豆大麦粥,外婆在我身边扑打着蒲扇。我认识外婆的时候,她已是穿一身的确良短衫、不必再为隐隐透出干瘪黑奶头而含羞的老人。

自小,我就背诵了许多把农耕和读书放一起说事的谚语。外婆姓孔,家谱里没有她的名字,她的兄弟都是孔子的77代孙。张潮编了份读书时间表,“读经宜冬,其神专也;读史宜夏,其时久也;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外婆识不得几个字,要不,贪玩的漫长假日我大概也可以是个在外婆的看护下读书认字的幸福孩子。可即便外婆有学识,我那时除了随处可见的毛选和连环画,经史子集手无一册。所以也就谈不上什么时间读什么书了。

古人感叹“我爱夏日长”也为了读书,到我这有了生动的内容,夏日盛满的童年比其他季节更为丰富。小脚外婆追不上我,但晓得夏日午后我大致的去处,吩咐外公提上一根长长的竹竿来不远处的“澎湖湾”找我。那河沟不宽不长,有个小小的湾道,沟北岸是片茂密的竹林,我游得那么欢畅之际,外公的声音就会突然出现,那竹竿差不多能够到我的身体。他一边喊,一边追,像赶一只自己放养的不听话的鸭子,直到把我赶上岸。

上岸后,外公从来不骂我一声,领我回去替我擦干身子。我总是嘀咕,那沟也太窄了,那竹子也长得太长了,外婆稍微唠叨几句后,就把我摸上来的几只河蚌剖开,用盐打下脏腻的东西,晚上又有了一碗好汤。

一九九〇年,外公走了,前一年的夏天,他还提了竹竿把我赶上了岸。那时,我不爱听广播,也没兴趣看电视,方圆几公里的村庄、田野、小河、学校就是我全部的世界。后来每年去看望外公的时候,粗糙石碑上的名字都会剥落掉些,像越穿越破的衣裳。透过边长十厘米的正方形玻璃,不知道有条蛇是怎么爬进去的,还留了蛇蜕缠绕在那骨灰盒上。外公的照片糊得几乎看不出任何样子,但总觉得他的眼睛还是那么慈爱地笑着,赶我上岸的那根竹竿仿佛又要伸出来。

二〇一三年夏天外婆走了。那年,远嫁他乡的妹妹生第二个孩子,很想妈妈能在身边。卧床不起的外婆让妈妈不要去远门了,她十分平静地对妈妈说一句,我这几天就快走了,不想你不在身边。外婆还叮嘱我,一定别让妈妈出门,见我答应了她才安心。一边是生,一边是死,生已确定日期:6月19日;死虽也在眼前,却估摸着有几日时差,妈妈还是去了妹妹那。这也造成了我对外婆的最后一次谎言。日子闪了几下,妈妈从这边的航班刚升空,那边的航班又升空了……外婆的一生里,领袖的名字换了一茬又一茬,记忆中的她,即便到了夏天也会把领子和袖子扣得整整齐齐。她没读过多少书,却有大家闺秀的素养。最后的一刻,她还意识到用舌头、用仅剩的力气,将脱落下来的假牙一点一点舔回原位。她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坟不远处的桦树上挂了落日,小脚外婆怎么追也追不上。而我呢?依稀觉着“外婆还在轻摸我的头/她的耳环上/下着一场民国的好看的雪”。

外婆家没有澎湖湾,外婆家也有好看的夕阳。那条河沟不长不宽,东南西北分别住了我的四个舅舅。沟北岸茂密的竹林现已一棵不剩,沟南面的大舅舅也已离世三年。四十个夏天流经身体后,我已是一个缝缝补补的人,乌豇豆大麦粥也越来越适合我的牙口。

田字格

孩子在写作业,嘴巴里嚼了块口香糖,抄杜甫《春雨》时不再那么一笔一划。觉着他写字的速度快了,本子上的线条底纹似乎有了变化,随手翻了下那本子的封面“方格本”。于是问他,你们不是用“田字本”吗?他说,那是一年级用的,我已二年级了。那口气,听起来一年即有隔世之感。

我到四十岁这年,才琢磨起一个问题,为什么我最初的汉语书写会从“田字格”格式开始呢?一个“口”里面一个“十”。有时还用一种本子,一个“口”里含着的虚线部分,那是一个“米”字。

孩子在写字,写得很自如,像一块原野草长莺飞。我默念宋人陈与义“田垄粲高低,白水一时满。农夫暮犹作,愧我读书懒。”坦白说,我这人读书不勤也谈不上多懒,想起这些句子,确因孩子作业本换成“方格本”时,仿佛看见了莳秧时节,灌溉之水一下将畦藏了起来,白茫茫的,只有方方正正的垄露在外面。

平日,田野之垄围起地的属性,田野之畦就如“田字格”的虚线,更像是一种“家规”,作物生长显得比较素净,整齐。我们写字也因了那虚线,有了横、竖、撇、捺的基本规范,一个字的偏旁部首长在一起,如那些生长空间恰好的瓜枣,不歪,不裂。我见有些大人物,连起码的横、竖、撇、捺都没受过规范,写的字真不如我二年级的孩子,还好意思到处题字,不得不佩服他的胆子。

小时候用的铅笔,真是很好的结构,一头削了写字,一头镶了块小橡皮。我在《收集》中描述过“铁皮文具盒上的乘法口诀/不会生锈……那里还躺着一支削尖的铅笔/它倒立的粉橡皮/没有擦去女孩儿的名字/她的两条黑辫子/在方格子里摆动/她的微笑三十年不老”,这里说的是我的女同桌。她成绩优异,字也写得比我漂亮,由于家中条件不好,时常买不起新本子,以致作业本写到最后一页,她不得不用很好的技术从第一页擦起。尽管她那么小心,那么认真,像对待一种艺术,第一次铅笔压出的痕迹还是擦不去的。她第二遍使用本子时,往往会因为作业量的不同,写了一半已“路过”第一遍时老师用红圆珠笔画下的好看如蝴蝶的“优”。那个老师曾批评过我的女同桌,快换一本新作业本,每想起她脸红耳赤的窘迫,觉着这可能也算女人最美时刻的一种。

西部某山村小学的操场上,画出了十四乘以十的土“方格本”,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孩子们声音清脆,一起朗诵一首绿意盎然的小诗“我家住在小山村,清晨太阳从东方慢慢升起,阳光洒在山坡上,洒在木林里,野花一朵朵遍地开放,蝴蝶来了,蜜蜂也来了,夜晚月亮悄悄地把月光带进村子,星星眨着眼睛,好像在听老奶奶讲故事”。字迹稚嫩,看起来还没有我那二年级的孩子不需要“田字格”的虚线在方格本写的好。这是《上学路上》的开头一幕,因为第八句最长有十四个字,所以操场上才画出了这样的行列。第四句其实是“洒在森林里”,那个默写的孩子忘记了这个字的写法,在那个方格的上半部分写了个瘦弱的“木”,那个孩子还是受过“田字格”的规范的,即便写不出来,还留了地方给字的另一半。老师拎着王二瓜的耳朵问,为什么把“森林写成木林”?森林和木林一样吗?王二瓜答不上来,反问老师森林是啥样的。老师一时无法回答森林到底是什么样子,转身问孩子们森和林加起来究竟有几个木?学生们和老师以袖管答数字的方式分别有了“木林”,“森森”,“森森木”的答案。 这画面颇为有趣,却也能看见西部的荒凉大地上,人们对一片“森”的绿色向往。

多年来,我一直有收集各种笔记本的习惯,书柜有好几格摆满了它们。这些本子怕是我写一辈子也写不满了,但每遇到那些本子,印有一桢喜欢的图案或一个心动的句子,我就忍不住买了回来,更不用说看见那种封皮上粘了各类小花草标本的了。这一堆本子中,唯独缺了本“田字格”,想想,得补上。

蓑 笠

黄图珌认为“引古”应该这样:引用典雅,妙在无斧凿之痕,如美璧无瑕,明珠成串耳。我觉着吧,做到这点挺难的。可事实上,我做文章似乎离不开“引古”这个习惯。就像妈妈锄地,一锄头下去掀开一个土块,会随手将锄头反过来将其敲碎,扒弄平整。所以“引古”很难“无斧凿之痕”,做到“平整”已是不易。我写着写着,就想和古人“交谈”一下。

本来想以《帽子》为题,似乎没了古意,而且冒出一个词“衣冠楚楚”来,听起来整洁,实则有骂人之味。而《斗笠》不同,一写下这两字,柳宗元就出来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一“引古”,唐代和共和国是那么近,就在一张纸的上一行和下一行,我陶醉于这种美妙。或者说张岱也起身了,他“拥毳衣炉火”打算去西湖边看雪,“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他穿的是毛皮衣,至于“舟中人两三粒”什么打扮,我可以认为穿了蓑衣戴了斗笠。反正,几个年代的雪又下到了一张纸上。

蓑衣和斗笠,都是遮雨的工具。前者用不易腐烂的蓑草或棕树丝编织成厚厚的衣服,后者是用竹篾编织的宽边帽。说是遮雨工具,还不如说是劳动用具,耕夫和渔夫都是谋生活。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化纤革命,雨衣把帽子和衣服整合到了一起,轻巧简便,蓑衣和斗笠慢慢被挤出了日常生活。一些发明,删繁就简,抽打着古老的中国手艺和情感,都变成了轻飘飘的事物。

本家张志和写过《渔歌子》,说的是“青箬笠,绿蓑衣”穿戴的渔翁冒着斜风细雨不想回家,那是因为时逢桃花水涨潮,眼前有肥美的鳜鱼游来游去。那春雨小,西塞山前的白鹭也不怕,自在地飞着。崔道融遇见的是夏雨,又密又急,野鸟都被压得飞不起来。“耕蓑钓笠取未暇,秋田有望从淋漓”,耕夫和钓者都没来得及去取蓑衣斗笠。很多时候,蓑衣和斗笠似乎不能分开,成了劳作的随身物品。

若我披蓑衣戴斗笠,那当是江湖夜雨时,我轻功甚好,踩柳踏竹,那个贼子回头间,白光一闪,我的刀已归鞘。若给我件塑料雨衣,我怎么也找不到侠客的感觉,它一点也不配我的刀法,那就扛把锄头去田里干干农活吧。

觉着蓑衣和斗笠不能合并为一个词语,有点可惜,仿佛汉语有了缺憾。后读《仪礼》“道车载朝服, 车载蓑笠”,原来周代就有了“蓑笠”这个词语,不免暗暗心喜。再读《天工开物》“纨绔之子,以赭衣视笠蓑”,汉语真有点不讲理了,连倒过来“笠蓑”也可以啊。看来,对于劳动者来说,蓑和笠是平等的。于是,我干脆开心地把《斗笠》的文章名改为《蓑笠》。

我最古老的样子在西安。每次到西安,陕西历史博物馆我是必去的。我会在历史的第一个“入口”呆上很久。我第一次面对他的时候,十分惊讶,历史书里的那张图片竟然摆在眼前。我看着蓝田猿人的神情,他也看着我,如同在照镜子。一米之内,虽隔了上百万年的时光和万水千山,我总觉得他的心还在跳着,他有许多话要和我说,我和他之间存有无数种联系。

想起一个类似的场景。有次和孩子去动物园玩,溜达到大猩猩的“居所”时,他憋不住尿就在它面前撒了起来。这其实也是不文明的,但我没有去阻止,其他人也不会指指点点,我们都能原谅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在尿急时的无奈。有趣的是,隔了道玻璃,大猩猩盯着孩子的举动一会儿竟然也撒起尿来。原来他们都是孩子,说远点,还是表兄弟。起码,它是那只从非洲喀麦隆逮到、坐“水星”号航天舱完成太空之旅、登上《生活》杂志封面、在北卡罗莱纳州动物园度过余生的名叫汉姆的黑猩猩的表兄弟。

我被这一幕逗乐了,但乐了三秒钟就皱起了眉头。一个习惯了使用第一人称语调的书写者一时间有了“我是谁”的疑惑。其实,之前我已有过很多逃避,重设了我的身份,那里不分国籍,不知何时开始有了与人类划清界限的想法。比如《乐园》的温馨,“当我携妻儿隐入丛林/变成温顺的小兽/当我的世界/没有众目睽睽”,比如《小王国》的浪漫,“我和她,鳞翅目籍贯的/两个公民/在一只西红柿里/安家,布置漂亮的/厨房与卧室/甘露漱口,花蜜香甜/我们憨厚的邻居/住在青椒里/鞘翅目籍贯的/七星瓢虫夫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照看星光下的棉花和果园”,只有在诗歌里我可以胆子大点,过上更向往的生活。可有一天,我发觉一旦成为了人类,你换个身份过日子也挺难的,哪怕一个小小的细节。格里高尔·萨姆沙梦醒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之后的艰难且不必说了,他习惯侧向右边睡的姿势都无法摆出来。我也是以这种睡姿最为舒适,所以看到“他总是又摆荡回复到仰卧姿势”时如缚在身,仿佛看见亲人因手术部位在病床上仰卧半月的无奈。想想,变成昆虫去爱、去过日子确实有新鲜的美,但睡觉的姿势都不能左右挺不好的,睡觉可是件大事啊。

“我”的早期甲骨文像一种有许多利齿的武器,字本义:手持大戌,呐喊示威。看起来我们常有“我行我素”的自信,但“我”的内心定还隐藏着远古时代“吃还是被吃,猎还是被猎”困境的不安。虽然有时我想和人划清界限,但看到猎人用一种狩猎工具“夹子”夹住一只狼、那狼无望挣脱便咬断被夹的那条腿逃去时心里不免发毛,我还是加入人类的一员吧,如果我不成为他们,另一种狩猎工具“布鲁”上的铁锤又将被一个肌肉发达的牧民重重甩向我身体的某个部位,我的大腿骨一旦被砸碎,那该多疼。

爱德华多·加莱亚诺在《镜子》里有段短叙述,我觉着大致回忆了“我”组成的“我们”的简史,“在充满敌意的旷野中,谁也不尊敬我们,谁也不惧怕我们。黑夜和丛林让我们满怀恐惧。在大地上的动物群落中,我们是最羸弱的虫豸,最无用的幼崽,即使成年也无足轻重……当时我们似乎只是一个劲地把石头砸开,举起棍棒合力战斗……现在我们长大了,曾经满怀恐惧的我们,现在制造恐惧。猎物成了猎手,口中之食成了吞食之口。昨天追杀我们的猛兽,今天成了我们的囚徒。它们住在我们的动物园里,装点我们的旗帜和我们的颂歌。”我一出生,就已站在胜利者的阵营。可以带着孩子,去看被围困的狮子,老虎,豹。它们慵懒地打着哈欠,看我们的眼神已没什么敌意了。我的孩子看《熊出没》会笑声不断,恨不得找它们一起玩,他不晓得即便是动物园的狗熊,发起火来,也可以一掌击倒他的爸爸。

后来我读到了女诗人辛波斯卡,她的诗我最偏爱那首《在众生中》,仿佛在解决我的一些困惑:“我就是我。/一个令人不解的偶然,/一如每个偶然。//我原本可能拥有/不同的祖先,/从另一个巢/振翅而出,/或者从另一棵树/脱壳爬行。//大自然的更衣室里/有许多服装:/蜘蛛,海鸥,田鼠之装。/每一件都完全合身,/竭尽其责,/直到被穿破。//我也没有选择,/但我毫无怨言。/我原本可能成为/不是那么离群的事物,/蚁群,鱼群,嗡嗡作响的蜂群的一份子,/被风吹乱的风景的一小部分。//某个被运者,/因身上的毛皮/或节庆的菜肴而被饲养,/某个在玻璃片下游动的东西。//扎根于地的一棵树,/烈火行将逼近。//一片草叶,被莫名事件/引发的惊逃所践踏。//黑暗星星下的典型,/为他人而发亮。//该怎么办,如果我引发人们/恐惧,或者只让人憎恶,/只让人同情?//如果我出生于/不该出生的部落,/前面的道路都被封闭?//命运到目前为止/待我不薄。//我原本可能无法/回忆任何美好时光。//我原本可能被剥夺/好作譬喻的气质。//我可能是我——但一无惊奇可言,/也就是说,/一个截然不同的人。”是啊,命运到目前为止,待我们都不薄。翅膀有翅膀的苦恼,尾巴有尾巴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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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不懂波兰语,只能不动译者的任何标点抄录下来。如果我懂那种语言,大概可以更为感同身受。所以,我以一首《千万个我》呼应辛波斯卡并向她致敬:“一条狐狸,一头鲸鱼/一只寡言的猫头鹰/它们都是我,它们不说/当父亲将我从千万个我中/领回人类,从名门中/领回一个寻常人家/在过去每年的这个日期/背了书包去了学堂/我的许多真身/也在过着各自的生活/……这其实是一首糟糕的诗/一首没有必要去完成的诗/二零一二年,在一座/叫波兰的小乡村/一个女诗人已写完迷人的/《在众生中》,她叫/——辛波斯卡/她也是另一个我”。

和辛波斯卡互换出生地,去另一片养育这样一位诗人的土地看看。互换性别,我还缺了点勇气,但比那些去泰国变性的有意思多了。我把她诗中某个因毛皮的被运者看作狐狸,狐狸在中国狐文化中最暖心的一幕来自战国楚大夫屈原的 《九章·涉江》:“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没有猎人的话,鸟儿飞了千里还能幸运地回到故乡,狐狸也能幸运地保存好毛皮,在临死的时候将头朝向出生的山丘。有一天,我,也会用那只狐狸的姿势躺下,完成我作为人的最后的仪式。

豆 腐

见妈妈供养祖宗的菜品中,豆腐是总不能少的。问及为什么不可以缺豆腐,她说上代传下来的,不能不用。想到“菽水承欢”这个善良美好的词语,日子再怎么清贫,做晚辈的也要好好地孝顺老人。我看那桌被祭的祖宗里,爷爷是辈分最小的也是我唯一见过的,他活着时,从未听见过大豆还有转了基因的说法。被他供养的先人面前的那碗豆腐,豆也完全在“菽”的年月。现在,他被供上这样一碗豆腐,当然,摆在他位置上的筷子从没有举起过,仪式中他仿佛夹了块。供养完后,那碗豆腐还是我们这些活着的人吃完了。

豆腐,似乎代指了一个时代的清苦中国。若说起往后岁月厨艺中的豆腐,就摆在了美食的宴席上。别的不说,一道蟹黄豆腐,大概已和《红楼梦》里“茄鲞”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处。还有各种我没见过的花样,我是无法想象这个国度在饮食上的“灵感”的,比如泥鳅钻豆腐:水里的泥鳅被煮着煮着发现豆腐清凉,是避难的城堡,最后和豆腐相互成全。

“最后……俄国高尔基的《四十年》、《克里摩·萨摩京的生活》,屠格涅夫的《罗亭》,托尔斯泰的《安娜·卡里宁娜》,中国鲁迅的《阿Q正传》,茅盾的《动摇》,曹雪芹的《红楼梦》。都很可以再读一读。”1935年5月23日,瞿秋白列完上面一串书单后,还说了句,“中国的豆腐也是很好吃的东西,世界第一。”6月18日,他被国民党枪决于福建长汀。

我没有离开过共和国的疆界,不晓得异国他乡有没有豆腐这道食物。瞿秋白说中国豆腐很好吃,那是他的口味,说世界第一,也谈不上吧。辞世前念念不忘那豆腐,听起来意味深长,像是自喻。瞿秋白吃的豆腐是什么做法?有人考证瞿秋白就义地点,说他指的是长汀的卤水豆腐。瞿秋白是我老乡,江苏常州人,个人觉得即便是“世界第一”也应该是家乡的豆腐。“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何况一个将死之人?常州豆腐汤,取嫩豆腐、猪血、百叶丝、豆渣饼(也可不放,但这确是常州独有),煮好勾芡撒葱花,咸淡相宜,赏心悦目,一碗豆腐汤加一块铁皮炉烘烤出来的大麻糕的早餐结构,我倒是想夸句“世界第一”。

不能肯定瞿秋白有没有喝过常州豆腐汤,但家乡冬至日风俗的一道菜总归吃过吧——胡葱笃豆腐。豆腐偏老点,不加任何肉类,就大胡葱切段放一起焖,文火炖,有“笃”的耐心,出锅就是特有的香。那豆腐“笃”得蜂窝似的,十分入味,我想完全可以令瞿秋白念及,并说很好吃。我后来每见人家做一担豆腐挑回去时,寓意喜庆的红纸贴在担里最高的那块豆腐上,一丝丝红弥散开来,就觉得看见了瞿秋白和夫人杨之华的那枚印章 “秋之白华”。

乡下,邻近的几个村都会有个豆腐作坊。妈妈娘家会挑担黄豆去找王家村的王姓师傅加工,我们这边会去找夏家村的丁姓师傅。豆腐做回家,年味就来了,接下来就是杀猪这件重要的事。豆腐做得多,是因为父辈们的储备忧患。一部分切片,摆筛子露天会变成冻豆腐;一部分切块,做成豆腐乳。来年,冻豆腐炖肉吃,豆腐乳下粥。加个小料,我们那有句骂人话,“你去买块豆腐撞死算了”,说的是那人极其没用。豆腐怎么能撞死人呢?但如果换成坚硬如砖的冻豆腐撞死一个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汪曾祺写美食,篇幅较长的,一篇是《萝卜》,一篇是《豆腐》,他是真把天南地北的萝卜豆腐吃了个遍。他说的香椿拌豆腐有“一箸入口,三春不忘”之妙,我妈习惯小葱拌豆腐,一块豆腐加寻常佐料,酱油一定要倒点,虽没汪曾祺所言之味,想起来还是挺馋人的。可惜,那种拌起来好吃的豆腐难找了。有人问汪曾祺敢不敢喝豆汁,他自嘲自己是个“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老实说,他在吃方面的胆子,令我羡慕得很。

豆腐有两邻居,左邻百叶,右邻干丝,做得好,比豆腐还好吃。

元人悄大雅有《豆腐》诗,“戎菽来南山,清漪浣浮埃。转身一旋磨,流膏即入盘。大釜气浮浮,小眼汤洄洄。顷待晴浪翻,坐见雪花皑。青盐化盐卤,绛蜂窜烟煤。霍霍磨昆吾,白玉大片裁。煎烹适我口,不畏老齿摧”。读此诗可一览从豆到豆腐的制作过程,还能一窥典故里淮南王刘安炼制长生丹药无意间发明豆腐的化学反应。最有意思的,我觉得收获了某种可能的答案。供养祖先为什么不能缺豆腐呢?一,供养属于佛教用语,与素有关;二,供养之人都是牙齿稀疏的老人,豆腐最容易咬了。当然,我的这些想法就不去和妈妈说了。

妈妈爱听越剧,黄梅戏,还有锡剧。锡剧是我老家的剧种,有个名段《双推磨》,所以老老少少都会哼上两句“上坂好像龙吞珠,下坂好像白浪卷”。主人公何宜度帮寡妇苏小娥一起挑水、推磨、灌浆、烧火……把苏小娥一个人平常干到二更天的活很快就干完了。偶遇,相互同情,何宜度带上老母和寡妇苏小娥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家庭。我偶尔听到《双推磨》的唱句,也傻傻想过,若我还没婚娶,带上妈妈和一个小寡妇卖卖豆腐,过过日子,也挺好的。等妈妈走了,我开始她曾经进行过的仪式,亲手做一碗好豆腐,供养她。

毛 衣

一团绒线,两根竹针,纱窗前,有个女人在阳光下打毛衣。一个男人在想,四十岁后,衣橱里还有件妈妈、姐姐,或者初恋打的毛衣,多好。

写这篇文章时,妈妈在我身边打毛衣。或者说妈妈在我身边打毛衣,我才觉得有必要写这篇文章。三十多年前的洋油灯边,她就这样打着毛衣,陪护我做作业。后来,每当我写作的时候,我的身边是不能有任何人的,连孩子都不许出现,任何小的动静都可以打断我。可妈妈在我身边打毛衣,我依然能写得很顺手,还有种安全感。瞥一眼,看见的是孟郊的“慈母手中线”。当然,妈妈不给我打毛衣了,她左右均匀,双手飞快,想着给小孙子打了。儿子属虎,她选的毛线真有老虎的斑斓肤色。她给孩子打毛衣时,我想起异国他乡的故事,那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小女孩擦亮火柴取暖,看见了火炉、烤鹅、圣诞树、奶奶,在墙角冻死后嘴边还露着微笑。在她周围撒满一地的火柴梗,小手中还捏着一根火柴。这是属于我们这一代的童话,那小女孩太需要妈妈织件毛衣了,如果我把丹麦的这个故事说给她听,她定会摇头叹息,那孩子太可怜了。

孟郊的唐代,大概还没有毛线。唐诗里的毛衣,说的大多是鸟的羽毛:李白的《秋浦歌十七首》“山鸡羞绿水,不敢照毛衣”、王维的《黄雀痴》“一一口衔食,养得成毛衣”、元稹的《表夏十首》“啖食筋力尽,毛衣成紫襦”。还有个“醉酒诗僧”可朋(约896-963,杨慎《升庵诗话》论及唐世诗人,“射洪陈子昂、彰明李太白、丹棱僧可朋不相上下”),写了个《桐花鸟》,那鸟真乖、真神奇,“五色毛衣比凤雏,深花丛里只如无。美人买得偏怜惜,移向金钗重几铢”。个人觉着,我们穿的毛衣多多少少受到过鸟羽的启发。

开司米,马海毛,老词语在脑中亮晶晶地跳跃起来。我谈过几个女朋友,她们一个也不会打毛衣。谈女朋友前,我穿的手工编织的毛衣,要么是妈妈打的,要么是表姐打的,我的表姐们早已成了富太太,再没耐心打毛衣了。现在的女人怎么不会打毛衣了,真是怪事。以前的女人,多有一双裁缝的眼光,打量一下你的身材,打的毛衣都很合身。

男耕女织的分配方式,古老而又合理。但我们村上有两个男的也会打毛衣,而且打得很好,因为他们自小就没有妈妈。妈妈打毛衣前,嘴巴里会冒出一串算术题。毛衣分上衣后片、上衣前片、袖片、领片。里面涉及到底边起针、身长行数、正身长行数、肩宽针数、挂肩总行数、挂肩收针针数、挂肩收针方法、后领口针数、单肩针数、肩坡每行收针针数、袖横密、袖口起针、袖长行数、袖根针数、袖身每边应加针数、袖身行数、袖山行数、袖山单侧收针针数、领片针数、领片行数,每一个术语还有一个数学公式,这些都熟谙于妈妈肚里。毛线一般按针数来定尺寸,所以高粗线、中粗线和细线的粗细程度又意味着各个公式的针数变化。

我说得这么专业,其实是边写边问妈妈的。妈妈在身边打毛衣,我才能写这篇文章。我学过的所有数学知识,除了日常的加减乘除,几乎没派上任何用场,加起来都没有一件毛衣所包含的智慧。我妈很多年不打毛衣了,和我住一起后靠这手工打发时间,她说孙子的毛衣打好了,又没什么事可干了。我就和她开玩笑,你把它拆了重新打一遍。

我的衣橱里还有两件毛衣。几年前,看见同事在打毛衣,就向她讨,我也想穿你打的毛衣。一个月后,她拎给我一只袋子,一看,还装了两件。我一直喊她姐姐。

草 药

康·帕乌斯托夫斯基有次在湖边垂钓,因为树丛茂盛,野花长得半人多高,岸上的人一般不容易觉察到他的人影。他听到了几个乡下孩子采摘酸模时的对话。一个小姑娘像炒爆豆子似的讲出了一连串花草的名字。“这是猪秧秧。这是睡莲。瞧,就是那长着白铃铛的。这是杜鹃泪。”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被这极其生动的植物课惊叹不已,这个小姑娘还讲出了女娄、紫茉莉、石竹、荠草、细辛、皂根、唐菖蒲、穿心排草、百里香、金丝桃、白屈菜等等,有些花草我也认识,有些则从来没听说过。又瘦又小的帕姆霍老头正好来砍柳条,用以编箩筐和篮子,他阻止那些孩子不要大声嚷嚷,别人在钓鱼呢。孩子们走开后,老头过来向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讨烟抽,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说,刚才有个小姑娘可真了不起,什么花草都认识。

“您说的是克拉娃吧?”老头问。下面的一句开始令我惊叹不已了,“她是集体农庄饲马员卡尔纳乌霍夫的闺女。她奶奶是全州最有本事的草药郎中,这丫头还有什么不认得的呢!”

那个地方是奥卡河左岸的叶塞宁诺村,俄罗斯诗人叶赛宁的故乡。那里也有草药郎中,完全颠覆了我脑中草药独属神农氏后人的国度的概念。先人尝了百草,一笔一笔地记录了各类草的样貌,当归、枸杞、地黄、牛膝、天麻……从偶然性慢慢归纳总结它们与身体的奇妙相处。连清人黄图珌在《看山阁闲笔》写几句闲情的《挽髻》也加了个“附治发少方”:侧柏叶不拘多少,阴干为末,和香油涂之,其发自生且黑。黄图珌在医学界没李时珍名声大,他的这药方看来没什么人会去用,更不用说他的“又”了:“取羊尿不拘多少,纳鲫鱼腹中,用瓦缶固济浇灰,和香油涂发,数日渐渐长而黑矣。”试问,哪个女子愿意试试?

当年,贾岛去寻访一个隐士,没遇见,那人的弟子告诉他,师傅采药去了。“云深不知处,只在此山中”,这个弟子伶牙俐齿,听起来反正就在这座山里,可山太大了,贾岛未免有点失落。感觉想去找回一个姑娘,有人指一指,她就在那片海上。

我平生羡慕两个职业。一种是牧羊人,赶了羊群翻山越岭,从草地上寻找前程。还有一种,就是采药人。贾岛面前的那座山叫什么山,我不清楚,但山里可能藏有千年老参,灵芝,或者一朵雪莲,像武侠中说的那样,各有神奇的功效。我倒不是想寻得灵丹妙药,可长生不老。瞅着愈渐衰弱的妈妈,若能采到一支好药,有望看护她的垂暮之年。

武侠里的名医,都有很怪的脾气。比如《倚天屠龙记》里“非明教人士不救”的胡青牛,《天龙八部》里“你不教我一招绝招,我是不会救你的”的薛慕华,《笑傲江湖》里“医一人,杀一人。杀一人,医一人”的平一指。他们的怪脾气令张三丰、乔峰、令狐冲三位侠士一点办法也没有。可他们的医术名满天下,他们就是最后的希望,他们的怪脾气不妨看作“职业准则”,并不比当今某些名医道德操守差。他们似乎擅长针灸、把脉,爱用草药的是《飞狐外传》里那个娇弱的女子。她说,“据师父讲,我的名字来源于一本叫做《黄帝内经》的医书,灵指《灵枢》,素指《素问》。”她即是用毒专家,也是杏林妙手。当胡斐身中碧蚕毒蛊、鹤顶红、孔雀胆三种剧毒,她瞧着胡斐柔情无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声道:“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会待你这样……”说真的,我真是感动。程灵素和她用酒浇培出来“七心海棠”,一度成了我内心的一种符号。上哪去娶这样的女子呢?可以不怕生病不怕中毒,生了病中了毒也可以被照顾好被解掉,像我这种“仰头空了那只葫芦,哪怕已下鹤顶红”的痴人,则更无担忧,有灵素和可解世间奇毒的“七心海棠”呢。

我想吧,人一出生就病了,一病一辈子。而每天吃的蔬菜就是一种好的草药,青菜补钾,菠菜补铁,调理着我们身体的日常。一旦需要那些少见、甚至罕见的草药,是我们的小病变成了大病。很多年来,我不吃那些药丸。一是不知何故,它们总是卡在我的喉咙,苦上老半天。二是学过化学后,我总看见那小小药丸的身子里藏了巨大又复杂的分子结构,若进入我的体内,它们会组成无数的可能性。而草药虽也苦,看起来却温和、简单,用中国的文火熬着。

草药是中药的一部分,中药的另一部分说的是动物的故事。比如刺猬可以治疗什么,穿山甲可以治疗什么,那些故事我就不谈了,说起来会心生不适。我呢,很容易就去相信一些事,但即便相信,我也不会因为相关部位的需要去吃那些动物的肾啊肝啊的,更讨厌那些热爱消化动物生殖器的人。我喝过两回草药,一回是十六七岁时,个子长得不高,妈妈去药房配了几帖中药。其中成分我是不知道的,反正那褐黄色的纸里包着十几二十多种干枯的植物,我也认不出它们的面目来。那几贴中药苦了我半个夏天,秋天时,我的个子一下子透了出来。我的课桌也从第一、第二排到了最后的两排。我记得那年的合影,在天安门广场上爸爸比我高出半个头,很快我比爸爸高出半个头。我看着同学们的后脑勺时,想想比被同学们看着后脑勺要有意思得多。

另一回喝中药的经历如今想来还是很后怕的。那年去南京读大学,因为住宿舍人多没办法安心写东西,就和结识的一位文友合租了一个房子。确切地说,是他和一个女的合租了一间两室的房子,于是让了一间给我,他就睡到那女的房间去了。第一次进那房子,就闻到了一股草药味,阴阴的,让人有点儿不安。他比我大两岁,胡子稀少得也令人不安。他有一个小本子,记载了一些药方,却不给任何人看。他说起了早年在山里拜师采药的经历,听起来有点神奇,他说因为从小身体不好,学医采药是为了可以自己调理。我和他居住的短短半年里发生过许多故事,十几年前我就用小说写了一半,还有一半我一直想把它写完。再回到喝药的事情上吧,有次我重感冒,因为拒绝药丸,又将出远门,他说给你熬两帖中药喝吧,很管用。虽然我对他的医术有所怀疑,还是被他的热情消解了,结果证明我的重感冒在古老的西安未见得有任何好转。

二十多岁的年纪,我的胆子太大了,居然敢喝下那么一碗中药。

愁 恨

白居易在唐有《长恨歌》,晏殊在宋有《玉楼春·春恨》,纳兰性德在清有 《鹧鸪天·离恨》。唐之前,清以后,“恨”这种情绪就像“滚滚长江东逝水”里的浪花,从来没有间断过。看多了,连这个字都好像在瞪着眼睛。又有几个人可以一壶浊酒后洒脱地“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有些愁恨只是小情绪,眼前摆上了国破家亡的事实,才有“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样的悲慨从杜甫体内破胸而出。

有的恨,因为是名人嘴里说出来的,变成了流行用语中的“恨”,恨得小资了点。张爱玲就在发嗲,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梦》未完。这恨原来也可以“抄袭”的。宋人彭几关于海棠和鲥鱼的恨又被张爱玲恨了一遍。彭几的恨有五恨,除这两恨外,他还恨金橘太酸、莼菜性冷、曾子固不能诗。金橘太酸,你就去吃蜜桔好了,莼菜性冷,你可以换换水芹,树上结的,水里长的,可选的东西很多,你口味不对去恨它们干什么?南丰先生写散文,独树一帜,唐宋八大家也有他一个席位,彭几又恨他诗写不好。画面上,彭几像长辈训斥小辈似的手指着曾巩“孺子不可教也”。我觉着这些埋怨挺没意思的。

说得多了,“海棠无香”似乎也成了真的。这么说吧,若你静下心来,探上鼻子,海棠初开时,芳香清新,闭上眼如有少女轻盈而过。我是闻得见海棠的香,我想一册《剑南诗稿》有四十多首写海棠的陆游也闻得见。说海棠无香者大概喜欢那种花香略为浓郁的,我遇见过有些花,香味过了,反倒如闻狐臭味,头都晕。张爱玲那么钟爱《红楼梦》,应该不见海棠,也能从纸页上隐隐闻得大观园里那株西府海棠的花香来。

有人“三恨”、有人“五恨”,张潮干脆来了个“十恨”:一恨书囊易蛀,二恨夏夜有蚊,三恨月台易漏,四恨菊叶多焦,五恨松多大蚁,六恨竹有落叶,七恨桂荷易谢,八恨薜萝藏虺;九恨架花生刺,十恨河豚有毒。老实说,我挺喜欢张潮的大部分文字,随性,又耐看。但有时候觉得他这人爱凑数。听个声音吧,得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那雪声又有什么好听的呢?和朋友喝个酒吧,还得在上元、端午、七夕、中秋、重九分别找豪友、丽友、韵友、淡友、逸友,弄得我都搞不清楚身边的朋友究竟属于哪种了。就像这十恨,也是硬生生凑出来的。书蛀了确实挺可惜,夏天蚊子多也令人讨厌,你嫌松树下蚂蚁多、绿萝里有毒蛇,还让别的物种活不活啊?他这十恨简直和大自然作对。

以后,我再遇到说什么恨鲥鱼多刺的,就建议他去吃河豚,遇到说什么恨河豚有毒的,就建议他去吃鲥鱼。或者干脆揶揄他,你恨这恨那完全可以不吃嘛。我还在想呢,要是鲥鱼和河豚能吃人的话,它们还恨你骨头太老呢。

还有个人的“三恨”,一是没能参加科举以进士及第,二是未能娶山东五姓的女子为妻,三是不能参与编修国史。此人薛元超,贵为唐朝宰相,晚年说起三个遗憾来,已是阅尽千帆后的人生总结。他的“恨”与那些三恨、五恨、十恨的相比,有了分量,那些恨看起来就像是很孩子气地随口恨恨的。

说了那么多别人的恨,我在想自己有什么恨可以谈谈的。似乎没遇上那些咬牙切齿、撕心裂肺的恩怨,我有时羡慕爸爸,生下我后,再怎么样也解决了生下妹妹后的麻烦。我和爱人在四个字的国策中长大,慢慢就有了一个家一个孩子的观念。后来,国策说你们可以再生一个了,我看看发间夹了些须白的女人,也终于不再忍心。若说我有什么恨的话,只有一恨:平生无女。

钥 匙

说钥匙的发明要比锁晚些,这话逻辑不错,显然有点多余。老祖先洞穴时,还没来得及思考锁与钥匙的关系。秦风汉雨中,多数人还是住土墙柴门。到我小时候,依然是平房三间,剪着瓦片的发型,东窗和西窗十分匀称,一双东部乡村的眼睛,温和地注视着平稳的田野。那时候,乡下的门差不多是一种摆饰。一个房子没有一扇主人进出的门,好像说不过去,乡下的房子一般在门左下方,还有一扇小门,那是给狗进出的。乡下,人和狗都有点身份,这身份又远不同于如今人与狗的关系,人都快疏远爹妈,孝子般的和狗形影不离了。

乡下的门对开,夜深了用木头栓下。白天时,人干农活离家不远,一眼就能瞧见自家的门,锁不锁都无所谓了。有时,也假装锁下,左右两个门环,一把结构简易的锁将它们拴一起。好像是锁了,推下,还有个足够的空间,钥匙就挂在门后的铁钩上,两扇门之间,胳膊是完全可以伸进去摸到那钥匙的。乡下,十有八九你想开哪家门都能摸到钥匙打开,但谁有心思去开别人家的门呢?米都是一块土地长出来的,想偷的瓜菜也是露天的,油盐酱醋没太多的去处,红糖还得凭计划供应,除了极个别的少数,哪家也不比哪家多点什么。钥匙,就像刚出乳牙的孩子,咬在谁身上也不会疼到哪去。那门,也有一个共同的用处,哪家老人过世了,会卸下一扇,架在两条板凳上,摆老人的尸体。

我写过一句感叹,用了两个词牌,“犹记少年《摸鱼儿》,一觉醒来《琐寒窗》”,“琐寒窗”也可以叫做“锁窗寒”。两者各有味道,我偏爱于后者。还有收藏者,将存世最早的唐代铜铸钥匙称作“锁寒窗”,因为那钥匙形状似中国古代香阁的窗格。这么绕来绕去,锁似乎和门没多大的事,与窗倒是关系密切。周邦彦写《锁寒窗·暗柳啼鸦》有“故人剪烛西窗语”句,化的是李商隐《夜雨寄北》里“何当共剪西窗烛”。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从前的老朋友相逢,话题特别多,聊啊聊啊,就有了“剪烛”这样美好的意象。而且,一旦老朋友相聚,灯总会亮在西窗。东窗似乎更适合设计阴谋,设计完了还容易事发。“剪烛西窗”于是成了古诗的特有画面,连蒲松龄写《聊斋志异》,写杨于畏与女鬼连琐的故事,也设置了“与谈诗文,慧黠可爱。剪烛西窗,如得良友”的场景。以前,老朋友盼望“剪烛西窗”时还少不了一个“道具”:雨。李商隐生活在“巴山夜雨”现象中,那是西南山地多雨;周邦彦恰逢清明时节,雨也不少,“静锁一庭愁雨”用的是“桐花半亩”。写着写着,想起故乡的泡桐花确实很快就要开了。

最初我只有一把钥匙,用细绳串好,挂在脖子上。那时世界小,只有一扇门等着你。后来读书远了,得骑上一辆单车往回,就多了一把自行车钥匙。第三把钥匙,是书桌抽屉的,因为有些小秘密得藏起来不想让大人知道 (那时还流行一种带锁的日记本,锁与钥匙的质地极差)。我想,有两种钥匙我是一辈子用不上的,我家没有太值钱的东西,我也没有保管绝密文件的身份,家里就不必摆保险柜了。还有四个轮子的车钥匙,我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二十多岁的时候,我有了第四把钥匙,门口那只小小的信箱是我精神的巨大城堡。有书信,有《散文》、《鍾山》、《天涯》、《花城》纷至沓来,有我一生的阅读。这两日读到余华说的一个细节,很有趣,“当时我们家有一个院子,邮递员骑车过来把退稿从围墙外面扔进来,只要听到很响的声音就知道退稿来了,连我父亲都知道。有时候如果飞进来像雪花一样飘扬的信,我父亲就说这次有希望。”这段叙述对大多数职业来说,没什么特别的感受,像我们这些人,会想起心提到嗓子眼的往事。我曾经每天在那差不多的时刻,等邮递员的身影,有种厚厚的信,装回你熬过的夜和编辑写上“大作不适刊用,请另投他处”之类字眼的稿签。失望了许多许多次后,终于有一天,我打开那只信箱,收到一封薄薄的“像雪花一样飘扬的信”,信封上的来信地址是天津,印刷好的“《散文》编辑部”。我捏着这只蝴蝶,对着太阳,祈愿未拆前,阳光穿过翅膀能透出一点点命运的花纹。打开后,一张小小的信纸上写了几行清秀的字 “您好,大作 《轮回》、《关于一条狗》留用,刊明年第1期,有新作继续寄来。鲍伯霞”,从投稿信到用稿信仅隔了一个星期,这短短的时间和短短的几句影响了我以后的岁月,我吻了吻那把信箱钥匙,等着两个月后2005年第1期《散文》的灿烂笑脸。

后来搬过两次家,钥匙又多了几把。我始终没有给门装上一种手指可以当钥匙用的指纹锁。像我妈那样不肯歇下来的人,忙这忙那的,手指上的老茧也变换着个头,我怕有一天指纹锁认不出她来,她只能呆呆地被关在门外。再读贾平凹先生的《写给母亲》,他说“到了第三天的晚上,她闭着的眼是再没有睁开,但她肯定还是认为她在挂液体了,没有意识到从此不再醒来,因为她躺下时还让我妹把给她擦脸的毛巾洗一洗,梳子放在了枕边,系在裤带上的钥匙没有解,也没有交代任何后事啊。”坦白讲,因为读到这一段我才想起写写钥匙,我妈就是把那一串钥匙系在裤带上的,仿佛系住了乡下的房子,镇上的房子,城里的房子,我的城里的新房子。她隔段日子就会去每个家打扫打扫,收拾收拾,她的裤带上系着爸爸,我,爱人和孩子,我妈那么满足。

和爱人婚后两年,终于等来了两把牙齿一模一样的钥匙,那个屋子里,我们开始安心生育。我就像把钥匙,打开了她这道门,门一开,有了张简之。他的脖子上也快挂上一把牙齿一模一样的钥匙。有时我还做梦,梦见有人敲门,门一打开,是一个长得那么像我的女孩,她抬头望着我,仿佛有许多话要说,“快叫爸爸”,一个耳熟的声音嘱咐小女孩。我失散多年的初恋出现在我面前,她的眼角多了皱纹。“爸爸。”我鼻子一酸,拥小女孩入怀,给她的脖子挂上一把牙齿一模一样的钥匙……看来,我是想女儿想疯了。

张羊羊,男,1979年生于江苏武进,现居常州。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作品散见《散文》《十月》等刊物,著有诗集《马兰谣》《绿手帕》,散文集《庭院》等。曾在本刊发表《平原故事》《乡村肖像》等诗文,自2017年1期始在本刊撰写“我的词条”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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