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戏剧,“好玩”远比“看懂”重要
2018-11-13谷一飞
上海艺术评论 2018年2期
谷一飞
带娃看戏的日子里,总会来一番这样的互动—进场之前,娃会问一句“好玩吗?”待到走出剧院,则问娃一句“看得懂吗?”……
“低龄”不等同“低配”
“低龄并不等同低配”。不大的舞台上,“能演会舞”只能算入行起步。不夸张地说,这门综合艺术的内涵堪称“海量”—集纳了文学、音乐、舞蹈、表演、视觉、装置为一体。也唯有将多种元素荟萃后加以贯通,从中发散的五彩斑斓才足以让精力十足的小家伙们按捺住好动的性子,至少在45至50分钟里坐定,与身边小伙伴共同感知来自舞台的无穷魅力。
对此,业界给出的专业解读是—“以适合儿童心理、富有儿童情趣的故事为主要内容,调动戏剧舞台上的种种表现手法,以活泼的形式,载歌载舞地演给孩子看。”在我看来,专为娃做的“剧”,无论外在形式、表现手法如何更迭,核心要义却始终恒定—能否给出一种聚合万象的“艺术体验”。尤其于学龄前阶段而言,更似在剧场展开了一场“找不同”的游戏。
所谓“同”与“不同”,既能“似曾相识”,亦能“超出视野”。前者多取自周边环境的所见所闻,那份触手可及的距离难免让人为之亲切进而产生共鸣;后者则多来自绘本书籍的情节、匣子故事的讲述……抽取的元素多为天马行空的感性构想,却在这个舞台上变成了形象所感,怎么不让娃们欢呼雀跃?
如果说,成人戏剧始终是在追求人生的完美投影,那么,儿童剧的终级目标就是将戏剧固有的“假定性”与儿童思维的“发散性”来上一次无缝对接。换而言之,让孩子之前存于脑海中的想象图景和现实世界在舞台上完成首度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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