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召唤、乡土栖居与写作在场
———论刘益善文学创作的意义
2018-11-13李俊国
新文学评论 2018年4期
◆ 谭 华 李俊国
近代学者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序》中说:“凡一代之有一代之文学。”刘益善以近半个世纪的创作实践,六百余万字的文学产量,诗歌、小说、散文等题材的全面参与,集诗人、小说家与编辑等于一身的经历,成为“一代之文学”(中国乡土文学)的典范和标本。刘益善的文学创作总体属于乡土文学。文学创作的冲动,文学梦想的构建以及对现代人的基本价值的呼唤与坚守,召唤他回到乡土,“面向事物本身”,成为乡土、乡村和乡民的“译作者”。在诗意的栖居中,故乡风景得以展开。在他的操心下,民族的秘史、经验的日常、接地气的风俗等纷纷现身。在“小而精,实而韵”的写作中,油然升起“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怀乡情感,由此生发出带有现代性震荡感的原乡情结。在文学梦想的召唤下,在“三乡”(现实的故乡、情感的故乡、精神的故乡)大地的栖居中,作家通过作品人物在场性、作家感知在场性、作家精神在场性,开启了写作的在场性。
一、生命召唤:梦的召唤、往日的召唤、思想的召唤
从现象学哲学而言,“召唤”一词是海德格尔经常使用的一个大词。它是唤起此在现身世界之中的呼声。米兰·昆德拉将此词运用于小说的诠释。在《小说的艺术》中,米兰·昆德拉将“召唤”作为勘探小说内在逻辑的方式。他将召唤分为四个层次:游戏的召唤、梦的召唤、思想的召唤和时间的召唤。本文借用米兰·昆德拉的理论,意在把握作家创作动机的内在逻辑及其与文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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