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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与法理交织下的人性光辉

2018-11-12赵曼曼

牡丹 2018年24期
关键词:程勇反对者马斯

赵曼曼

影片《我不是药神》于2018年暑期档上映。上映后,该片赢得了广泛的关注,获得了口碑与票房的双丰收。本文以电影《我不是药神》作为分析范本,通过运用格雷马斯行动元模式来分析影片中的人物角色功能,理清表层结构,继而建立起符号矩阵来分析人物之间的潜在关系,架构深层结构,由此揭示影片所要表达的社会思考与现实意义。

影片《我不是药神》根据2015年轰动一时的“陆勇案”改编,讲述了神油店老板陆勇,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保健品商贩,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独家代理商的奇妙经历。从一开始为一己私利被动帮助白血病患者,到后来不顾自身利益与安危主动帮助他们,陆勇在私利与公益、情理与法理的交织中完成了自我的救赎。本文根据格雷马斯的行动元模式来解读《我不是药神》,通过分析影片的表层结构及深层结构,从而揭示影片所要表达的社会思考与现实意义。

一、格雷马斯行动元理论与《我不是药神》

格雷马斯在《结构语义学》一书中归纳并建构了行动元模型,他将“行动元”分为六种,分别是主体与客体、发送者与接受者、辅助者与反对者。

如图1所示,整个模型以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欲望追求关系为轴;发送者与接受者的交流是一条线,交流的内容是客体;辅助者与反对者的关系是另一条线,它们帮助或阻碍主体愿望的实现。格雷马斯认为:“有限的几个施动者就足以阐明一个微观域结构。”也就是说,行动元之间的相互作用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而通过分析行动元的功能与相互作用,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叙事作品中复杂的矛盾与深层的意蕴。

影片《我不是药神》以主人公程勇代购印度药为明线,以多重矛盾的纠葛、多方势力的较量为暗线,充满各色小人物的平凡生活与个性刻画,给人以笑中带泪的现实思考。程勇的主观意愿是救人而非盈利,但他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法规。程勇因犯走私罪、销售假药罪而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但是,此案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程勇最终获得减刑并被提前释放。法大于情的事实不可置否,但导演最后的安排也表达了在非常情况下法理向情理的妥协。电影的主题融合在跌宕起伏的叙事之中,这不仅是主人公程勇的自我救赎之旅,更是中国社会情理与法理相互交织的现状。运用行动元理论对人物进行分类,可快速概括人物相互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人们透过繁杂的现象去追寻事件的本质。

二、从行动元分析中看情节发展

格雷马斯在他的行动元理论中,将叙事作品的角色分为六种行动元:主体与客体、发送者与接受者、辅助者与反对者。其中,主体与客体的欲望追求关系是行动元模式中最根本的一组关系。其中,主体是表达愿望或欲望的人,客体则是主体想要追寻的对象。发送者是推动主体实现其目标的一种力量,它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接受者接受发送者传达的信息,往往和主体身份重叠。帮助者与发送者都有推动主体达到目的的作用;与帮助者相对应的敌对者是有碍于主体实现其愿望的消极力量。

在影片《我不是药神》中,叙事主体毫无疑问是程勇,但是他所追寻的客体因为他的一些经历发生了质的改变。在影片的前半部分,因交不起租金,程勇租借的房子被锁,因为没钱他无力为生病的父亲支付巨额手术款,甚至无法让亲生儿子留在自己身边。此时,他获得金钱的欲望是强烈的,正如他在影片中所说:“我不要做什么救世主,我要赚钱。”这样影片的前半段便围绕程勇的赚钱之路展开。

如图2所示,在卖药赚钱的过程中,程勇是主体,金钱是客体,程勇通过售卖印度仿制药赚钱构成了最基础的框架。程勇想轻易获得金钱并非易事,也就是说主体的意图有时并不能直接到达客体,因而需要发送者给主体一个契机,来缩短主体到达客体的距离。白血病患者吕受益的出现便充当了发出者的角色,他为程勇走上销售印度仿制药的赚钱之路提供了方向。程勇既是欲望的追求者,又是信息的接受者,即两个行动元以一个角色的形式出现。

程勇之所以能够顺利把印度“格列宁”卖给大批的白血病患者,得益于思慧、浩子等人的帮助。他们几个人各司其事,组成了一支“卖药小分队”,使得卖药赚钱能够有序进行,思慧、浩子、牧师,包括吕受益在内,他们都是主体程勇的辅助者。在影片中,程勇的卖药生意一开始是非常顺利的。但是在叙事故事中,主体对客体的追求不总是一帆风顺。故事发展到这里,担当反对者的假药贩子张长林出现了。他以多次举报、金钱许诺等手段迫使程勇将印度“格列宁”的供货渠道卖给他。表面上,张长林是程勇在卖药赚钱阶段的主要反对者,但细细思索人们会发现,真正限制、阻碍主体获得欲望的反对者是隐形的法律约束。

笔者在前文中已经提到,在影片《我不是药神》中,主体追寻的客体随主体的经历与感受发生了质的变化。一年后,已经成为工厂老板的程勇再次卷入了印度仿制药事件中。好友吕受益的死对他的触动很大,看着那么多与吕受益一样备受折磨的白血病人,内心的愧疚与良知让程勇决定重新“卖”药。不以赚钱为目的甚至贴钱为广大病友寻药买药,实則便是救人了。

如图3所示,影片后半段主要围绕程勇为帮助白血病患者“买”到便宜的印度“救命药”,不顾自身利益与安危,游走在法律边缘。因此,主体依旧是主人公程勇无疑。老吕、浩子的相继离世,让程勇深觉生命短暂,唯有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是无法割舍的,这也更加坚定了他“能救一个是一个”的决心。因此,主体想要达到的目的是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客体正是白血病人的生命。

程勇重新代购印度“格列宁”遇到了比之前更多的困难。一方面,国内仿制药泛滥引起了瑞士医药代表的不满,公安部门也加紧搜捕不法贩药者的动作;另一方面,印度药厂受国际方面的压力,面临关厂停产。即便这样,程勇还是在全力帮助病人购药。从开始的一心赚钱到如今的主动救人,这样的转变是他内心深处的道德与爱心、良知与情义在起作用。因此,内心深处的道德与良知是发送者,而接受者是程勇本人。

随着剧情的深入,辅助者与反对者也有了些许变化。首先,主体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遭遇了更多反对者的阻挠。这些反对者不仅指某个人物,还包括事件、社会环境等。瑞士医药代表对印度仿制药的极力反对、公安机关加大对买卖假药者的打击力度、国际上对于仿制药尤其是印度药厂的限制等,这些都成为阻碍程勇救人愿望实现的反对者。

所幸的是,程勇在追寻目标的路上遇到了许多帮助他的人,原先的“卖药小分队”依旧是他实现愿望的得力助手,受助的病患们自然也站在他这边。值得一提的是,原先作为反对者代表的假药贩子张长林,在被捕后竟然没有将程勇供出,他们都为程勇无偿帮助白血病人的行为动容。作为刑警的曹斌,在法大于情的案子面前他无力改变什么,却依然站在正义与善良的一方。反对者转向帮助者,相应的反对者位置缺失,主体对客体的追求就变得水到渠成。这些都是这部电影值得人们品味的细节点。

三、从符号矩阵分析中品深层意味

格雷马斯在《结构语义学》的开篇这样说:“意义问题是现今人们所关注的焦点。在我们看来,人类世界本质上可定义为意义的世界。世界只有意谓什么才称得上是‘人的世界。”因此,在研究叙事作品时,人们不应该局限于了解外层的故事讲述,而应该透过故事的表层结构去探索作品背后的深层意味。通过格雷马斯的行动元理论,人们已经理清了影片《我不是药神》的故事表层结构,其深层结构则需要解析不同“语义素”相互之间对立关系所生成的“意义”。格雷马斯结合结构语义学和叙事功能学,提出了一种深度解读叙事作品中人物关系和情节意义的模式,即“符号矩阵”,如图4所示。

图4 符号矩阵

在这个符号矩阵中,X和反X是一组核心的二元对立式,而非X和非反X是由其他因素所推演出的另一组次要对立关系;X与非反X、反X与非X分别为蕴含关系;此外,X与非X、反X与非反X是相互矛盾的关系但不一定对立。在格雷马斯看来,故事的架构源自于X与反X之间的对立,但是在叙述过程中有必要增加新的因素来使故事变得更加丰富,于是便有了非X和非反X。当这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故事也就更加丰盈、更加充满张力。

因此,人们可以用符号矩阵来分析、体味《我不是药神》的深层意味。在影片中,所有事物的根本矛盾与对立都源自于情理与法理的不相容。在此,人们取贯穿影片始末的一对对立关系——程勇与警方的对立为代表进行深入分析。符号矩阵关系如图5所示。

图5 程勇与警方的符号矩阵关系

在影片中,程勇作为一个普通市民,与警方本应是被保护与保护的关系,但从他开始代购印度“格列宁”起,无论是起初的为一己私利,还是后来的为了能救更多的人,他与警方已然形成了一种互为绝对否定的关系。程勇作为主体,生活的重压让他走上了代购仿制药赚钱的路,可以说刚开始代购仿制药程勇是为了自救。后来,当他接触到越来越多的白血病人,当他见证到生命的短暂与脆弱时,他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起了“拯救”更多白血病人的责任。无论是为了自救还是救人,程勇的行为都属情理之中。作为程勇对立面的警方,他们的职责就是维护国家的安全与人民的利益,制止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警方严厉抓捕无视法纪法规的程勇也是合情合理。程勇代购印度仿制药救人没错,警方严厉打击买卖假药也没错,药商与病患都没错,他们之间的矛盾与对立实际上是情理与法理之间的博弈。

程勇与法律是矛盾而非对立的关系,当吕受益第一次请程勇帮忙代购印度药并承诺给予报酬时,他当场拒绝了,可见程勇对法律是心存敬畏的。后来,他在代购仿制药做得顺风顺水时,无奈放弃印度“格列宁”的代理权,也是因为怕坐牢。由此可以看出,程勇认同法律对人的约束力。但同样是他,为了挽救千千万万脆弱易逝的生命,他不顾法律法规的权威,罔顾自己的处境与命运,反而为更多的白血病患者低价代购印度药。程勇违反了法律法规,但人们并不能否认程勇救人的初心与他对法律的敬畏心。

警方与情理也是一种矛盾关系。一方面,警方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严格执行上级委派的任務,比如,为了抓到幕后贩药者,他们只能将买药的白血病患者拘留进行审问。另外,警察也并非毫无人情味的执法机器:警官曹斌一直在良心与职责中纠结,他私自放了被拘留的白血病人,还多次向上级说明群众的呼声;送程勇入狱的警察也为他的事迹动容,看到路边那么多送他的白血病人,故意将车开慢。执法者也有柔情的一面,只是他们有更需要去坚守的纪律与原则。

四、结论

影片《我不是药神》以程勇为主体,以主人公的转变架构剧情,是一个主人公的成长故事,更是一部反映现实、直击人心的大片。在影片中,人们感受到了种种的困境:白血病人的生存困境、主人公程勇的道德困境、以曹斌为代表的警察的法律困境以及医药公司的商业困境。通过行动元及符号矩阵的分析,人们不仅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矛盾与无奈,更看到了剧情背后情理与法理之间的博弈,以及在艰难现实中闪现的人性光辉。

(山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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