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都市豢养恶犬咬伤两儿童,饲养人涉嫌犯罪被刑拘

2018-11-09

分忧 2018年11期
关键词:峰峰侵权人公共安全

[案情] 2018年5月9日,邯郸市峰峰警方对“恶犬咬伤儿童”案件进行情况通报。据了解, 5月7日19时50分,峰峰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临水镇通顺嘉苑78号楼下有人被狗咬伤。经查,肇事犬为一条黑色大型犬,事发后遛狗者已将肇事犬带离现场。 5月8日,峰峰警方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狗主人楚某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相关部门向市民发出公告:一、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伤人,即使过错在被侵权人,狗的主人也要承担全部责任;二、 遛狗时务必牵好安全绳 ,最好还要戴“口罩”,从而减少和他人的伤害行为;三、养犬应做好预防接种 ,被咬伤两小时内严格处理伤口;四、孩子由于体格小,容易被狗咬到頭、颈、面部,十分危险。家长应教育孩子远离来路不明的狗,不要盯着狗的眼睛,不要随意挑逗狗等。

[评析]依照刑法法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罪,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也就是说,狗的主人如果可以举证被侵权者有挑逗、或者过错的行为,才能减轻或者免除相应责任;反之,狗的主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猜你喜欢

峰峰侵权人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大数据研判分析平台的设计与应用
提升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途径研究
高空抛物,谁来担责?
爱迟到
关注城市公共安全 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无因管理制度下的见义勇为
年轻真好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侵权人账簿资料的审查与应用
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高空坠物谁负责?
幼年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