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法律与版权纠纷
2018-11-07陈田雨
新闻世界 2018年11期
关键词:法律
陈田雨
【摘 要】新闻媒体版权纠纷是新闻生产者与二次传播者就新闻作品的控制与使用发生的矛盾。近两年此类问题的发生率攀升,成为媒体融合推进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从历时性维度来看,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著作权法颁布开始,媒体间的版权纠纷问题就一直存在,并且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状态,传媒环境与法律环境成为牵动其发生率的重要变量。
【关键词】新闻媒体;版权纠纷;法律;传媒
正如版权法学者保罗·戈斯汀所言,“著作权从一开始就是技术之子。”技术催生了新的媒介,新的媒介又带来既有版权格局的失衡,围绕着版权,不同媒体力量、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纠纷从未停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为起点,我国新闻媒体的版权纠纷同样经历了短暂又复杂的历程。从纸媒时代的“风平浪静”到移动时代的“此起彼伏”,新闻媒体版权纠纷问题的历史演进与传媒环境、法律环境息息相关,传媒因子与法律因子成为牵动版权纠纷的重要變量。
模拟时代:版权纠纷1.0时代
——20世纪90年代至2005年左右
从1990年我国著作权法颁布至2005年左右,是模拟技术占据主导的时代。此时,我国新闻媒体版权纠纷问题相对温和,虽然出现了以华声日报社诉农民日报社案为代表的传统媒体间的版权纠纷案,但总体来说,无论是传统媒体内部还是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之间,版权纠纷的发生率都不高。
(一)传媒环境:传媒格局相对稳定平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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