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需求分层“呼唤”专业服务体系
2018-11-07王未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8期
■文/王未
2016年7月,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15个城市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失能老人护理服务的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加深对老年人护理和保障问题的了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团中央,于2017年7—9月在全国24个城市/地区(包括试点组和对照组各12个城市/地区)进行了针对60岁(含)以上老年人群的长期护理专项调研,回收有效问卷28796份。本文利用该调研数据分析调查地区老年人生活活动能力及依赖等级,并梳理处于不同人生阶段的老年人在护理服务模式、服务时间、服务费用等方面的缺口或负担,为制定相关保险及产业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分年龄调查老年人失能情况
本文采取基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巴塞尔指数来评估老年人失能状态。巴塞尔指数是国际第一代失能状态评估工具,目前也广泛运用于我国地方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政策中。结果显示,调查地区老年人中有7.21%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生活完全依赖他人照料;其中,男性和女性重度失能率分别为6.68%和7.76%。如果加上中度失能人群,调查地区老年人总失能率达到16.55%。
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发现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三大特殊群体。
首先是70—79岁的老年人。70岁是失能状况变化的重要转折期,这个年龄组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出现显著下降:受访人群重度失能率从60—69岁的5.3%上升至8.8%,并且随着年龄增长而持续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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