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教学模式的探索
2018-11-02徐川淇
读天下 2018年23期
摘 要:诉讼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一门学科,科学的诉讼法学教学模式就应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诉讼实践能力。这种诉讼法学教学模式的变化可概括为从理论到理论闭门造车式的教学模式到从理论到实践的工匠式的教学模式的转型。
关键词:诉讼法学;教学模式;转型
科学的教学模式的确定取决于教学的根本目的。教学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实践。在诉讼法学的教学中,科学的教学模式就应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诉讼实践能力。这种着力培养学生诉讼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的另一大优势就是能让学生将法学学习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加深了其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也有利于其毕业时的理智择业。
这种教学模式的有效运行关键在于教师,只有具有丰富诉讼实践经验的教师才能在教学的各个环节贯彻这种教学模式。大学法学教师的司法实践经验主要来源于从事兼职律师工作。高校法学教师从事兼职律师不仅是教师在积累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从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更是高校法学教育模式的一大转型,即由从理论到理论闭门造车式的教学模式到从理论到实践的工匠式的教学模式。前一种闭门造车式的教学就如不会游泳但能熟背游泳理论的教练教人游泳理论一样,学生既无机会游泳,也对游泳理论一知半解,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有了实施这种教学模式的合格教师,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教学的具体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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