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基本观念视域下的《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分析与启示
2018-10-31许燕红黄昱璇
中小学教师培训 2018年11期
覃 稔,许燕红,黄昱璇
(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2018年1月,教育部正式颁布了《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年版课标),本次修订的重点在于“突出学科核心素养导向,体现学科大概念统领,彰显学科知识的核心素养发展功能”[1]。那么,化学基本观念(大概念)在2017年版课标中的具体体现有哪些?它与核心素养有什么关系?它给一线高中化学教师带来哪些教学启示?
一、研究背景
从当前的国际科学教育看,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于2011年7月正式颁布《K-12科学教育框架:实践、跨学科概念和核心概念》(A Framework for K-12 Science Education:Practice,Crosscutting Con⁃cepts,and Core Ideas),简称K-12科学教育框架,其主要特点中明确提到“聚焦于核心概念的科学教学”[2]。英国科学教育专家哈伦(Wynne Harlen)在《以大概念进行科学教育》一书中提到“为了达到科学教育的目的,不能仅仅依靠事实、现象和理论堆积起来的知识,而是应该在理解核心概念的基础上进行教学”[3]。
从国内其他学科的相关研究上看,最新修订的《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指明“物理观念与应用”是物理学科核心素养中的四大构成要素之一。[4]此外,物理学科的“观念教学”和“观念建构”相关研究在中等物理教育教学类的两大核心期刊中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且近几年增长趋势显著。通过对相关的研究内容进行初步分析,发现物理观念的建构与核心素养的培养存在密切联系,是学生适应现代生活和未来发展的需要。[5]
具体到化学学科,2017年版课标中指出“重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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