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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英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比较

2018-10-23于跃张雅光

学理论·下 2018年7期
关键词:德国英国大学生

于跃 张雅光

摘 要:创新创业政策本质上属于公共政策体系,在很大限度上决定着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成败。德英两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比较完善,社会效果显著,其做法和经验可资借鉴。优化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体系,须强化政策的顶层设计,健全组织结构和法律保障体系,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培育体系。

关键词:德国;英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

中图分类号:G647.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7-0169-02

创新创业政策本质上属于公共政策体系,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具有调控、引领、激励和保障作用,在很大限度上决定着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成败。以德国、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发达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卓有成效,其做法和经验可资借鉴。

一、德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

(一)法律法规保障

中小企业是德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德国政府将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总体战略,从立法上支持和保护中小企业,先后制定了《中小企业组织原则》《反垄断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等进行规定。与之相适应,各州也制订《中小企业促进法》,给予中小企业专门法律保护,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發展。德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大多是中小企业,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完备的法律制度保障。

(二)财税金融政策

1.财政支持。为加强大学创新创业,德国在高校推行“生存”计划,政府出资设立高技术企业创业基金。从1999年到2001年,德国政府出资4200万马克,支持大学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此后于2006年又出资2.6亿欧元[1],极大地调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2.税收优惠。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德国政府对创业的大学生给予税收优惠,并对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投资公司也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对以股权收益作二次创业投资的免征所得税,还免去新创投资公司商业所得税[2]。德国政府允许更多资金投入到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并对这些资金给予税收减免。因此,德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广泛,而且落实到位。

3.融资政策。一是实施援助促进计划。德国有650项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计划,主要对创办新企业进行援助。德国对创办新企业的促进计划的范围广泛,其中主要有德国平衡银行的“欧洲地区促进——产权资本援助计划”和联邦政府的“欧洲复兴计划特殊资产基金”,前者向企业家提供20年的低息贷款作为产权资本,在企业倒闭时银行不再收回,后者对新创中小企业提供4万马克且前2年免息的资金援助。二是提供贷款担保。德国各州都有担保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由德国政府直接担保。

(三)社会服务政策

1.实施“EXIST”创业计划。为鼓励高校大学生创业,改善创业环境,德国联邦教研部实施“EXIST”区域创业计划,支持斯图加特、德累斯顿、耶拿或魏玛、哈根和卡斯鲁厄等五个地区,鼓励大学与政府、行业企业、科学界建立伙伴关系,通过官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大学生创业。“EXIST”计划重点是支持早期的创业构想[3]。

2.健全服务组织体系。德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组织体系健全。一是公共服务组织体系。由政府联邦经济和贸易管理局以及经济发展和培训基金会等部门组成,为大学生初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二是社会服务体系。由德国青年企业经营者协会的“创办人车间”项目,无偿为创业者提供办公车间,让有经验的人指导其创办的公司良好运转;由联邦科教部、复兴贷款公司和德国证交所创立的“INSTI”项目[4],作为创业者与投资人对接的平台,主要是帮助创业者找到创业项目投资人,获得更多投资。

3.简化创办企业流程。德国政府通过简化信用检查,使创办新企业的过程变得更为简捷,降低申报和管理费用,并在企业和公共管理机构采用先进的电子签章,实施电子化企业登记流程。

(四)创新创业教育政策

1.法律保障。德国十分重视创业教育,为创业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德国法律规定,开展创业活动必须先接受创业教育,学校、企业、政府等主体有义务开展创业教育。

2.教育理念先进。德国把创业教育当成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一种素质教育。德国学者认为,大学生创业最缺乏的是创业精神。因此,德国政府提出,每年独立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应占20%-30%,使高校成为创业者的摇篮。

3.教育体系完备。在德国,创新创业教育覆盖了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各个教育阶段,设置相关创业课程和创业项目;许多大学设有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机构,把创业教育列为研究方向,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基础理论研究;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德国高校将创业课程设置与实践能力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在职业学校接受专业理论教育,在企业接受培训。

二、英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

(一)建立专门管理机构

为管理和实施创业教育,英国政府先后成立英国科学创业中心(UKSEC),和成立全国大学生创业委员会(NCGE)。作为全国性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组织机构,NCGE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主要任务是搭建高校与企业的联系,为大学进行创业辅导,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支持。UKSEC和NCGE作为国家层面的创新创业管理机构,表明英国将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到“发展国家经济驱动力”的高度。

(二)多元财政金融政策

英国政府通过实施多元的财政金融政策,帮助大学生解决创新创业的资金和技术等困境。

1.实施创业计划和创业项目。为了给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及企业管理服务,英国先后实施“青年创业计划”和大学生创业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主要针对18-25岁的在校大学生,包括开办公司和开设创业课堂两个方面内容,旨在让学生创办企业过程,获取创业经验。英国政府通过实施“青年创业计划”和“青年创业项目”等政策,帮助近4万名青年创业。

2.设立专项基金。为多渠道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英国政府设立了大学挑战基金、高等教育创新基金和高教援助基金等多种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创新创业服务政策

1.利用商业连接网络服务。英国政府通过建立网络服务平台,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该平台汇集了700多个中小企业可获得的资金计划,企业通过浏览该网站,快速搜索出匹配的资金计划,并进行深入了解和申请资助。英国政府注重利用商业连接网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2.简化注册程序。英国政府通过缩短审批时间,简化企业注册程序,降低大学生创业成本。在英国,创业者既可以采取网上注册,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第三方中介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其中网上注册到审批完成只需要24小时,注册手续费仅为15英镑。

3.发展创客空间。英国政府支持发展创客空间,为创客提供实现创意和交流创意思路及产品的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平台,并将创客空间与图书馆体系相结合,推动创新创业。为鼓励青少年创新创业,英国政府与银行合作设立了青少年创客扶持基金。

(四)创新创业教育政策

1.政府支持和引导。为培养大学生可迁移性创业能力,1987年英国政府实施“高等教育创业”计划,把与工作相关的学习纳入课程。此后政府制定一系列大学生创业教育政策,支持和引导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2.教育目标定位。英国传统的创新创业教育具有较强的功利性,因为该教育模式以企业家速成为目标。随着时代发展,英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逐渐摒弃功利性,演进为非功利的系统性的教育活动,以学习创新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以及经营企业的创业家为创新创业教育目标[5]。

3.开设创新创业课程。英国高校根据大学生的不同学科和学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设“关于创业”(aboutcourses)的课程和“为创业”(forcourses)的课程。“关于创业”的课程是向学生传授创业知识和资源,加深对创业理解;“为创业”的课程专注于培养学生创业心态以及成为未来企业家的观察力和实践能力。英国高校已经构建起以“创业意识”“创业通识”和“创业职业”为导向型创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6]。高校为大学生配备专兼职相结合的创业导师,在英国,21%的创业教师是具实战经验和能力的兼职教师[7]。

三、德国、英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借鉴

(一)德国、英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共性

对比德国、英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可以发现两国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方面存在着很多共性。

1.政府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体系中,德、英两国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推动者和协调者,也是政策的引导者和监督者,因此,两国政府一直居于主导地位。

2.政策法规体系比较完善。德、英两国政府通过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加强立法,制定法律法规,逐步构建了完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法规体系,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确保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3.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德、英两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与服务,既有政府相关部门的公共服务组织体系,也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服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4.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完善。德、英两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加强创新创业学科建设和基础理论研究,具有专兼职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培育体系完善。

(二)德国、英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借鉴

与德、英两国相比,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仍有不足之处。借鉴德、英两国经验,优化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强化政策顶层设计。一要基于战略性规划视角科学设计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体系。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激发当代大学生的创新动力和创业活力,让创新创业成为社会的主旋律,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二要构建有效联动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按照政策设计的内在逻辑,理顺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政策应综合考虑创新创业政策的层级、时效和种类,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前后衔接的有效联动机制[8]。

2.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借鉴德、英两国经验,我国应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尽快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法》,以法律规定政府、高校、大学生和服务组织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中央部委与各级地方政府职责、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将大学生创新创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要将政策法律化,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创业政策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使政策上升为法律,提高政策权威性和执行力。

3.优化公共服务环境。一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一站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风险评估和工商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互联网+”提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不同阶段,提供全程化、专业化的服务。二是加强普惠性支撑平台建设。各级政府应通过惠普性支撑平台建设构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支持与市场支持的协同效应,使分散资源与扶持政策形成合力;搭建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众创空间与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等协同发展,构建创新孵化链条[9]。三是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各级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发展中介机构,培育创新创业中介服务市场,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法律咨询、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代理服务。

4.完善教育生态体系。一是加强学科建设。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其他专业学科列为同等重要地位,加以重点建设。二是完善教育模式。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同时要注重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生的特点实施差异化教育[10]。三是完善课程体系。在“互联网+”时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既要开设线下课程,也要开发一批在线开放课程,使线上课程与线下课程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1]张秀娥,马天女.国外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做法及启示[J].经济纵横,2016(10):98-101.

[2]薛志谦.我国青年创业扶持政策的现状、价值及优化[J].中国青年研究,2017(2):33-40.

[3]杨茂庆,袁琳.基于德国经验的中国大学创业教育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11(10):84-88.

[4]孙晓红.德国是如何实施中小企业创业援助的[J].大众标准化,2002(12):6-7.

[5]姜小军.英国:多方支持保障大学生创业[J].教育与职业,2010(19):100-101.

[6]黄兆信,张中秋,赵国靖,等.英国高校创业教育的现状、特色及启示[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6,34(2):39-44.

[7]牛金成.发达国家的创业教育及其启示[J].黑龍江高教研究,2013(1):46.

[8]张兵.高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优化路径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6(10):47-51.

[9]张则瑾,万劲波.大学生创新创业现状与政策支撑体系研究[J].技术与创新管理,2017(4):349-353.

[10]张雅光.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路径[J].中国国情国力,2016(3):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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