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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谁为“老赖”们念响了紧箍咒?

2018-10-23李天琪

民主与法制 2018年39期
关键词:老赖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

本社记者 李天琪

有人遇到过“老赖”吗?有人见过“老赖”跟法官哭诉说自己是受害者吗?可能您听说过“老赖”们赖朋友借款,赖商业伙伴投资,赖银行贷款……可您碰见过连孩子抚养费都赖的终极“老赖”吗?《特别追踪》中的贾有道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2018年9月14日首映的电影《特别追踪》,一经播出便广受好评,电影将普法知识点融入剧情,让观众在赏片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知识的洗礼。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执行?惩治“老赖”有什么有效的办法?针对那些有偿付能力但就是欠钱不还的顽固“老赖”,法律上有什么应对办法?看完本片,答案都会浮出水面。

唯一住房能不能被执行?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不能被执行?”面对这个疑问,在前几年想必很多人都持否定意见。这也是“老赖”贾有道深以为然的看法,所以账面上,贾有道不给自己留一分钱,仅在名下留一套住房供老母亲居住,他料定法院拿他没办法。

也难怪“老赖”贾有道会这么想,这种“法院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的说法在社会上流传很广,但我国并未对此作明文规定。那么,这种想法到底从何而来呢?

200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由于这条司法解释仅仅是概括性规定,导致在执行中产生诸多问题,甚至在法官队伍内部也出现了意见分歧。

就比如,针对下落不明的“老赖”,当唯一住房成为唯一可供执行财产时,有的法官认为,应该无条件执行,决不能姑息养奸;而有的法官则认为,此类案件属于限制执行案件,“老赖”家属们的基本居住权应该得到保障。一面是法官内部的不统一,另一面还有人民群众深深的误读。

一名一线执行人员曾懊恼,基本上每年都会有好几起这样的案件。被执行人及家属拿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堵着执行人员胡搅蛮缠,一边喊着执法人员不守法,一边扬言要去上访,致使执行工作很被动。

根据《执行规定》第六条的表述,仅提及“生活所必需”,这并非说是“唯一一套”。而司法实践中,若想将房产偿还债务,需要通过折价、拍卖、变卖三种方式之一“变现”,这就与《执行规定》中“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条款相违背。因此,民间就有了唯一一套住房不能被执行的流传。

2015年5月5日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即便是唯一住房,也同样能执行: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尤其是第三种情形,对过去唯一住房执行难的难题给予回应与答复。于是2015年,全国各大省市不断涌现唯一住房执行案件。

家住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的被执行人徐灿、陈晓(化名)夫妇拖欠朋友萧寒借款始终不还,为这47万余元的借款,被朋友告上了法院。案子历时五年之久,经历一审、二审、执行裁定、执行异议和复议。

2010年4月,云阳县法院判决徐灿、陈晓归还原告借款47.45万元,二人不服上诉,二审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生效后,萧寒申请云阳法院强制执行。

一审中,云阳法院查到徐灿、陈晓在大足区玉龙镇有房屋可供执行,立即对该房屋进行诉讼保全。随后,云阳法院依法委托大足法院执行。

经评估,这处房屋价值48.58万元。经过三次公开拍卖,最终竞买人张璠以31万余元购得,并到产权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程序看来,案子告一段落,但是徐灿、陈晓将“老赖”作风一贯到底,就是不腾房。对大足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是房屋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最高法院规定“不得拍卖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要求撤销拍卖行为。

2015年5月19日,案件举行听证,申请执行人萧寒书面表示,同意从拍卖款中依法扣除相应的房屋租赁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灿、陈晓夫妇俩以“唯一住房”为由提出执行异议及复议予以驳回。

视线回归影片,当得知贾有道名下只有一套供老母亲居住的四居室时,执行局谷局长坚定地对雷法官说:“根据规定,唯一住房也可以执行,但一定要注意方法,将贾母安置好。”谷局长的坚决恰恰反映出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依法办案的决心。

不管是剧中的贾有道,还是现实中的徐灿、陈晓,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资产还好说,如果没有,再加上找不到被执行人,该怎么办呢?

限高令、黑名单对“老赖”有何威力?

《特别追踪》中“老赖”贾有道为躲避法院执行法官,一直抱有逃离即墨的想法,可是转念间意识到自己早已是上了失信人员黑名单的人,还被下了限高令,逃又能逃到哪儿去呢?可能刚上了火车、飞机就被盯上,吓得他整日东躲西藏。

影片中贾有道的表现夸张吗?记者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一点也不!

多年前,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导致法院生效判决对“老赖”们的约束力低,很多被执行人一边转移财产、躲避债务,一边过着潇洒奢侈的生活。

2010年10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了被执行人的多种财产支付行为,诸如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行为。

自此,“老赖”们春风不再,如果违反“限高令”进行消费,一经发现查证属实,根据相关规定,将对其拘留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从2018年5月1日起,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作出规定。

就像电影中贾有道上了失信人员黑名单那样,现实生活中的“老赖”们在“黑名单”“限高令”的双重压迫下也同样坐立难安。

2017年,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民警对一起案件的七名被执行人蹲点多日,也查不到行踪,案子一时陷入了僵局。将七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后,他们的家人看到了公告,便主动联系执行民警,表示会极力劝告被执行人尽早还款。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来到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还清了欠款50万元。

有人说,信用等级制度是连接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制度的桥梁。的确,依据黑名单来判断个人的负面信用,并在求职、贷款、出国、坐飞机等诸多方面予以限制,才能对“老赖”们形成真正现实的威慑力。

2018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展情况。截至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随着联合惩戒作用日益凸显,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提高,失信名单呈下降趋势,目前处于发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共789万例,涉及失信被执行人440万个。共限制122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458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8万人。全国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还会提问,要是遇到更奇葩的人,纵使你软硬兼施,他就是油盐不进,该怎么办?

拒执罪能否成为惩治“老赖”的终极法宝?

《特别追踪》影片开头贾有道在睡梦中痛苦地抓挠着自己,大叫着:“别抓我!”惊叫过后,从大床上猛然坐起。原来是一场梦,却也是一个预示结局的梦。

本片中,不管是女主角姚晶晶,也就是贾有道口中的“妖精”,还是姚晶晶口中“假老道”的贾有道,他们都声称自己是“受害者”。都道是道士掐诀收妖,妖精施法让道士入套却是鲜闻。

执行法官找上门,身为贾有道酒店大堂经理的姚晶晶,先是指责老板贾有道拖欠员工工资,连着消失几个月导致酒店经营入不敷出;后哭诉自己的痛苦过往,声称自己是被贾有道迫害的受害人。贾有道被绳之以法后,也对办案法官哭诉,完全把自己当作一名被情人卷走全部财产的受害者。一人一台戏,都在自己的剧本里指控别人对自己的不公。

他们是受害者吗?

当然不是!几乎所有的“老赖”都不会从道德角度出发审视自身的问题,他们只怪自己隐匿财产的行为不够完美,被法院抓住了尾巴。所以根本没办法从道义角度指责他们,寄希望于“老赖”们良心发现,自觉履行义务和责任是不可能的。

惩治“老赖”最可靠、最有效的办法还是使用法律武器。早在1979年的刑法中就已规定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也在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此罪,并稍作修改。1998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适用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虽然有法可依,但不得不承认,早年间在司法实践中,拒执罪的适用并不尽如人意,执行难、判决执行落空让该罪被束之高阁。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申请执行人可直接向公安、检察机关控告。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自诉。在全国法院审理的拒执罪案件中,自诉案件的比重逐年加大。

除此以外,近几年全国多地开展了专项行动,动用强制性措施,取得很好的效果。针对严重拖欠行为,一种是达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刑法罪名,公检法联合惩治,最终定罪处罚;一种是不构成犯罪,但需要采取拘留、拘传等民事强制措施。得益于几年来出台的大量公检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政策,让无数“老赖”们无所遁形,终被绳之以法。

2018年6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0起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从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全国法院对拒执罪被告人共判处刑罚8687人。

《特别追踪》影片临近尾声时,姚晶晶将贾有道全部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携款出逃。意识到被背叛后,贾有道怒打姚晶晶电话,质问她为什么背叛自己。姚晶晶的一番回答可谓透彻:“你是什么人啊,一个地道的‘老赖’,银行的钱你赖,合作伙伴的钱你赖,辛苦为你打工的工钱你也赖,就连亲生孩子的抚养费你都要赖!我把下半辈子交给你,我是不是有病啊?!”

可能对于贾有道来说,情人的背叛比自己被绳之以法更难以接受,但这个剧情的设定,一点也不脱离生活,一个习惯于背叛他人的不诚信之人怎能奢求被他人真诚相待?

一部平常人看了快意恩仇、“老赖”们看了以儆效尤、寓意深刻的写实电影怎能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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