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整治对策建议
2018-10-19王枫
科学与财富 2018年25期
王枫
摘要:抚顺市救兵乡、龚家沟、千金乡、南杂木镇等区域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木材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分布,多数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未安装相关污染治理设施,直接排放废气,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已成为抚顺市大气污染的重点区域。本文是在对上述地区“散乱污”企业污染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集中整治面临的形势,并着重介绍通过扶持引入绿色能源项目,实现区域绿色发展的典型案例,提出实行分类整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对策建议
1“散乱污”企业定义
“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工业企业;“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工业企业;“乱”是指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的,以及使用闲置设施农业用房、教育、农房等非工业用房进行非法生产的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工商、环保、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2抚顺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基本情况
经现场排查统计,抚顺市救兵乡、龚家沟、千金乡、南杂木镇4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总计569户“散乱污”木材生产加工企业,其中,27户改造燃用清洁燃料,其余542户燃用煤或废弃木料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南杂木镇63户木材加工企业均分布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极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已列为环保督察整改的要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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