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番薯推广史
2018-10-18李晓巧
看历史 2018年9期
李晓巧,文史作家,著有《古代官场那些事》等。无事翻翻经济史,算算中国古代经济那些账。
力历二十一年(1593年),来自美洲的番薯就在福建试种或功,但直到18世纪末,我国西北、华中地区才逐渐开始栽种这种可以教人性命的农作物,两三百年间官方与民间的推广经验,值得后世借鉴。
甘薯,甘甜可口,生熟皆可吃,可充粮食,在我国又被称为番薯、红薯、金薯、红芋、红苕、山芋、地瓜等,原产南美洲,是哥伦布大航海之后发现的新物种。现在,我国大多数地区普遍栽种。
甘薯于16世纪后期明代万历年问传入我国,被称之为“番薯”,“番”意指外国,最先栽种地是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區。它的引进首先归功于一个叫陈振龙的华侨商人。陈振龙侨居吕宋(今菲律宾),携带番薯藤回国,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农历五月下旬(马南邨《甘薯的来历》)在福州近郊的沙帽池旁边空地上试种成功。第二年,福建大旱歉收,当时的福建巡抚金学曾得知陈振龙试种番薯收获颇丰,下令推广种植以度饥荒。
中国百姓历来对稍有政绩的官员都是非常感恩的,于是,百姓就以巡抚的姓氏改称救他们一命的番薯为“金薯”。据说,在清代,福州乌石山还建有先薯祠,以纪念引种者陈振龙及推广者金学曾的功德。郭沫若称颂陈振龙“此功勋当得比神农”,此是后话。
那么,栽种番薯的优势在哪里?
首先,种植番薯很容易。明代万历年间官员、晋江学者何乔远在《闽书》中叙述:“其(番薯)种也,不与五谷争地,凡瘠卤沙岗皆可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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