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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称,本质与认知

2018-10-18

学海 2018年5期
关键词:专名罗素金子

内容提要 指称理论,因其与意义理论和真理论的密切相关性,在语言哲学乃至分析哲学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众多著名学者都试图给出完整可靠的指称理论,其中比较著名的一派就是罗素、塞尔等人所发展起来的摹状词以及之后的簇摹状词理论;相应的另一派则是以克里普克以及普特南为代表的直接指称理论。本文指出两种流派各自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二者都不能够达到最严格精密意义上的指称。通过研究分析,本文认为克里普克所做的相关研究工作,并不是对罗素理论的否定,而是另一种形式的继承和发展。

引 言

指称理论是一种十分重要,且广泛受到各个不同学科(语言学、语言哲学、认知科学等)重视的理论,它与语言、意义、真值等都有着密切的关联。例如命题A:那个商贩昨天卖报纸。对于这个命题的意义以及真值,如果不能够确定指称的话,就无从谈起。比如,“那个商贩”具体指的是谁,“昨天”是哪一天,这些因素如果没有被详尽地指称出来,这个命题的意义就不能够为人所理解,更不要说判断其真假。仅仅是日常语言中的例子,就可以看出指称理论的重要性。因此,指称论必然是受到广泛关注的核心理论。

相关研究

在讨论自然语言形式化表征的过程中,针对空指称以及一阶形式语言表达力不足的矛盾,罗素在他的著名文献《论指称》中,就明确提出了一种摹状词的理论解决路径。例如针对著名例子“法国国王是秃头”,罗素提出了新的可以用于形式化的一种解读,即“存在着一个实体,该实体是法国的国王并且该实体是秃头的。”通过引入变量的方式,罗素巧妙地将自然语言的空指现象与一阶形式语言的变量取值联系起来,同时也将本体论的存在承诺通过量词引入的方式给予保证。这就是著名的摹状词理论。之后,针对一些复杂实体以及概念,塞尔提出了著名的簇摹状词理论,即用若干摹状词的析取作为变量的限制条件,从而可以成功地实现指称复杂实体以及概念的功能。这条路径发展由来已久,直到克里普克等人运用可能世界语义学等工具对其进行哲学反思之后,该解释路径一直占据着指称理论中的主导地位,并且这条传统的路径也可以很好地维护传统分析哲学中的许多重要信条。针对这种现状,克里普克在他的名篇《命名与必然性》中,对簇摹状词理论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克里普克具体指出,通过区分事物自身的本质属性以及偶然属性,簇摹状词理论并不能够真正实现独特的指称功能①,而这也正是簇摹状词理论导致争议的根源,克里普克为了论证这一点,列举了簇摹状词理论未能成功实现指称功能的例子。例如,“亚里士多德”这一专名,有的人可能将其与摹状词“柏拉图的门生”相联系,也有的人会将其与“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相联系,因此,举出任何一种特征都不过是举出了“亚里士多德”的某种偶然特性,那么,在反事实的可能世界中,该专名就不能够严格地指称那个独一无二的对象或所指②。相对应地,克里普克通过本质主义思想的阐述以及专名与摹状词的严格区分,介绍了严格指示词的概念和因果传递链条,从而构建了相应的框架。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本质主义,而这一点无论是对其自身思想框架的构建,还是对后来的相关争论,诸如意向性理论、二维语义学的相关纷争、模态谓词逻辑形式系统的建立等,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这一核心观点做出进一步的考察与分析,甚至可以说这一核心理论触及了逻辑哲学最根本的基石。国内外许多学者都曾撰文阐述自己的本质主义观点,其中,较为经典的例如巴坎、帕森、雅布罗等人的思想。而较为新颖的研究成果则包括:莫雷诺反对自然种类词应当被看作是严格指示词的观点,提出支持刘易斯仿体理论和簇摹状词的观点③;怀尔德曼反对将模态谓词形式系统还原于本质主义的观点④;克斯特莱克质疑了本质主义的合法性问题,从实质上揭示了本质主义的相对性⑤。国内许多著名学者也对该问题做出了详尽的探讨:陈波从语义以及认知两个方面反对克里普克的论证⑥;张建军提出了区分“实体与实体关联”以及“实体与属性关联”的重要意义的观点⑦。以上诸多研究更多地从本质主义与模态形式系统之间所建立的关系做出阐述,或者就克里普克等学者的论述提出辩驳和思考。然而本质主义这一核心概念自身是否能够自洽,它是实在可循的,还仅仅是人类认知规律的体现,这一点目前仍然是不为人所知的,也仍然是值得进行研究的重要部分。⑧

此外,克里普克运用的可能世界语义学工具通常被认作是反对罗素摹状词理论的有力工具,却很少有学者对其理论来源进行考查,甚至克里普克本人在其论述《命名与必然性》中也很少提及。针对这一点的研究目前也并不多见。基于以上两个具体的问题,本文拟从专名与严格指示词的角度指出本质主义的不足与缺陷,相应地,克里普克所宣扬的直接指称理论也同样有瑕疵,指称理论所面临的问题目前仍然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本文揭示了可能世界语义学工具的思想基础与源头,提出克里普克的工作并非是对罗素理论的否定,而是对罗素另外一种理论,即逻辑原子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本质主义指称理论与簇摹状词理论的冲突

克里普克在他的《命名与必然性》的第二篇讲座中,主要通过指出簇摹状词理论的逻辑论证错误的方式批判了该理论,继而提出了自己构建的体系。他首先指出了簇摹状词理论的主要论证结构(此处给出部分节选),即:(1)对于每一个名称x来说,都有一簇与之相应的特性,这些特性的家族ψ使得主体A相信ψx;(2)A认为,其中一种特性或几种特性结合起来唯一地标示出某个个体;(3)如果ψ的大多数或绝大多数特性被一个唯一的对象y所满足,则y就为x的指称;(4)如果上述表述不产生任何唯一的对象,那么x无所指。这里,克里普克举了一个哥德尔与施密德的例子,如果不完全性定理的证明实际是由施密德完成,而哥德尔被定义为证明了不完全性定理的人,那么“哥德尔”这一专名实际上就并不指称哥德尔这个人,而是指称施密德,则簇摹状词理论失效。有鉴于此,克里普克宣称专名没有内涵,仅仅指向特定的那个个体,由此,便可消除簇摹状词理论的弊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专名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严格指示词(即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指称同一个对象)。

然而,从一个更为宽泛的意义来说,这种直接指称的方式也并不能够确定独特的或唯一的对象或个体。例如,“亚里士多德”是一个专名,按照克里普克的理论,该专名直接对应着历史上的那个独特的哲学家个体。然而,假设他有一个孪生兄弟,两人从外貌经历等各个方面都十分相似,以至于无法区分,那么,在这个可设想的情境中,“亚里士多德”这一专名对于那些并不了解这一情况的人来说究竟指的是哪一个人,就仍然是无法辨别的。在此情境下,直接指称理论必然失效。再举一例,“海市蜃楼”现象,作为一个科学术语也属于专名。然而,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个情境:如果有两个人在沙漠中旅行,二人都出现了幻觉,但其中一人看到的是高楼大厦的“海市蜃楼”,而另一人看到的是湖泊的“海市蜃楼”。那么,在这个情形中,“海市蜃楼”这个空专名到底指示了什么实体?即使这些幻象是实体,那么这个专名到底指示了高楼大厦还是湖泊?这些例子还有很多,但它们都揭示了直接指称理论中的不足与可商榷之处。严格指示词,克里普克定义为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都指称同一种物质的词项。克里普克等人都认为自然种类词(例如“金子”“老虎”等)可以完美地说明严格指示词的概念。在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与之后的普特南的名篇《意义的意义》中,二人都谈到了以“金子”作为严格指示词的例证⑨。“金子”就严格指称了原子序列号为79的那种物质,因此,“金子”是一个严格指示词。然而,也正如普特南所指出的,假设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当时的技术条件和科学认知水平不能够使人们区别出真正的“金子”和“类金子”的物质(即在各种标准上都等同于金子但并不属于金子的金属物质),那么,普特南所得的结论是“金子”作为严格指示词就只能由当代的专家所决定。这里,问题就已经突显出来了。对于古代的人们来说,“金子”也仍是一个严格指示词,严格指示了当时技术水准下符合区分标准的那类物质(包括了现代标准下真正的金子和类金子的物质),但这里的“金子”与当代所说的严格指示词“金子”明显并不都指向同一种物质,即二者并不能够严格地指称同一种物质。由此看来,即使是克里普克等人所偏爱的自然种类词也仍然不能够找到同一的标准。此外,科学技术的发展并没有停滞,也可以设想以后人们可以找出更严格区分现有“金子”类的标准出来,那么,目前的“金子”也同古代一样,包含了目前不为人所知但并不等同于未来“金子”标准的金属物质。因此,严格指示词也仅仅是一种理想化的概念,并不具有所宣称的那种严密性。针对这种情况,克里普克曾宣称,这种情况下的“金子”就不是一种严格指示词了,但如果这样的话,外部物质世界可能就不存在他所宣称的那种与严格指示词相对应的物质了。类似的例子还包括许多,由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克里普克对簇摹状词理论的攻击是过于理想化的,他自己所提的方案也仍然是不能够经得住反思和检验的。虽然,克里普克所提出的方案具有很强的直观性和可理解性,但仍然是不能够完全自洽的。此外,人类认知规律决定了人类作为认知主体并不能够脱离事物的属性而单独地认识该事物。认知主体对事物的认知总要从对该事物的属性的识别开始,即使是从最极端的意义来讲,认知主体头脑中再抽象的事物表征也仍然是对于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事物的一种属性认知。因此,将属性与个体分离这种做法本身就不是正确描述与刻画人类认知思维的方法,而正确的指称则必须要涉及认知主体的思维内容以及思维方式。从这一点来说,以严格指示词作为核心依据的直接指称理论还是存在一定不足的。此外,直接指称理论还面临着一种严峻的挑战,就是为什么分子或者原子就可以构成自然种类词的本质?首先,分子原子并不一定就是基本的微观粒子,甚至微观粒子这一概念是否存在还尚未可知;其次,更为重要的是,没有物质结构的对象,怎么定义其本质呢?例如电场、磁场等相关对象,自身并没有物质结构,如何确定其本质,这都是克里普克等人所必须面对的棘手问题。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可以看出指称理论并不应该要求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独一无二的个体,才能够实现成功的指称,克里普克所做的要求本身就是不切实际的,他自己所提出的方案虽然具有很好的直观性,也不能够达到这一目标。例如,他的理论对于空专名等语言现象的解释,就不能够得到良好的回应。相反,指称理论应当要求只要在人类认知中可以识别出独特的符合要求的个体,就达到了指称的真正目的。这个个体有可能是具体的,也有可能是抽象的,但必须是为不同的认知主体都能够识别出并且共同指称的。

克里普克理论与罗素理论的关联

自从《命名与必然性》的发表与克里普克的直接指称理论提出以来,学界普遍认为他的直接指称理论是对传统罗素教条的一次挑战。我们认为,虽然这种说法从直观上来说合情合理,但是严格来说却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因为它与其他的指称理论似异实同。

克里普克所运用和强调的工具和基础主要包括了本质主义与可能世界这两组起源不同却又相互联系的核心概念。前者对于他的先验、必然、分析命题做出了割裂,从而他所谓的命名仪式才在理论上可行;后者主要是针对簇摹状词理论的框架而提出的方法,说明摹状词理论的指称失效之处。虽然塞尔等人曾质疑过可能世界方法论的可行性与应用范围,克里普克本人也曾指出其他学者应用可能世界概念的不当之处,但克里普克本人在《命名与必然性》中并没有就可能世界工具的运用提出具体的标准与要求,因此也造成了许多学术讨论上的误用与误解。在《指称与存在》一书中,克里普克指出,他所谓的“本质”概念,并不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本质⑩,例如一个实体或是它的概念,其实是更类似于罗素逻辑原子主义理论中的“原子事实”的概念,基于这种“原子事实”,各种属性可以被附加于其上,同时相关的命题也必然是可判定真假的。对于维特根斯坦的拒斥逻辑原子主义观点,克里普克并没有接受,而是基于罗素的传统,对其做出进一步的发展与阐述。

针对传统的簇摹状词理论,克里普克则是抱有拒斥的态度。主要基于以下两点,首先是,一簇限定摹状词并不能够确定一个独特的个体;其次也更为重要的是,在可设想性即反事实条件句运用的情况下,簇摹状词找不到符合要求的个体作为指称。现实世界中的个体其实是“明显的复杂实体”,或者也可以被称作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事态。”因此,并不适用于直接的指称。同时,由于逻辑原子主义的基本原则即世界与逻辑的同构性,可以确保克里普克所宣称的本质主义的存在,也是在此基础上,克里普克的本质主义能够成立。而从本质主义或者是原子事实的概念出发,可设想性工具即可能世界语义学也就不再适用,因为原子事实是不能够被进一步拆分成更多的可设想因素或者是限定摹状词,此外,也由于世界与逻辑的同构性,主体也是无法运用可设想性工具的。针对复杂实体,或者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事态等复合概念,则当然可以运用可设想工具进行分析。

事实上,在克里普克给出的模态论证中也可以看出逻辑原子主义的内容。□(x→x)这一前提条件是克里普克论证其本质主义的重要内容,虽然这个前提从直观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它仅仅在“逻辑原子事实”的层面上才是必然成立的。如果从日常生活中的个体来说的话,则必然性需要换成偶然性,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是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个体的,即使是一个个体其状态在不同情况下也是不同的。因此,克里普克的论证仅仅只能在逻辑原子事实存在的前提下才可以成立并有效,但是从日常思维以及直观的层面来看,该理论自身是不能够直接分析自然语言中的诸多语言现象的,否则就会造成理论应用层面的混淆。正如前文所指出的,认知主体对于外部世界的认知是不完全的且模糊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前文列举的海市蜃楼的幻象和关于颜色的例子),因此,自然语言中的许多现象是不能够用直接指称理论来进行分析的。相应的,直接指称理论只能用来分析罗素意义上的“完美语言”,例如纯数学语言或者是正规的模态系统,形如2+2=4,□p→┐◇┐p等形式语句,这些“完美语言”的公式则必然是跨所有可能世界的,因此,也是符合克里普克等学者的要求的。然而自然语言因为包含空指、层次混乱等众多复杂因素,并不能够直接应用于直接指称理论的分析。并且实践证明,克里普克在专著《指称与存在》中对于空专名的分析,也是不尽如人意的。他提出假装原则,说明空专名由于在现实世界无所指,因此并不是真正的指称,仅仅是假装的指称。显然这种解释既不符合认知主体的直觉,也与克里普克自身所宣称的理论框架并不一致。此外,这种解释也与罗素“部分专名是伪装的摹状词”的观点以及论证方式相类似,而这正是克里普克想要驳斥的观点。因此,可以看出,在空专名问题上,克里普克的解决方案仍然是捉襟见肘,不能令人信服的。从以上诸多分析可以看出,所谓的西方学界的语义内外部论的纷争,或者说是描述论与因果指称论的纷争,自身并不真正地构成矛盾性的理论内容,而只是在不同层面上的指称路径探讨,不同的理论之间并不能够真正构成冲突。换句话说,罗素、塞尔等学者所坚持的簇摹状词理论更多的是在“事态”层面对指称问题所做的探讨,而克里普克、普特南等学者所坚持的直接指称理论则更多的是从“逻辑原子”层面对指称问题的探析。虽然簇摹状词理论部分面临着可设想性问题的困扰,但这主要是由于认知主体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所导致的。然而,直接指称理论虽然是更为严密的一种指称理论构建,但是其所依赖的哲学基础,即“逻辑原子事实”自身是否能够立得住脚,仍然还是未知的。因此,直接指称的理论构建,从最严密的角度看,也只能应用于符合其严密标准的“完美语言”,而这并不是自然语言与当前的人类认知所能达到的层次,因此,克里普克等人所宣称的直接指称理论并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虽然该理论具有直观简洁的特点。

结合以上所说明的几个要点,可以看出,克里普克所宣称的内容,从簇摹状词理论方面来看,他是抱有反对意见的。但是从他所给出的具体论证与分析来看,克里普克实际上坚持并发展了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理论中的相关要点和重要原则。因此,从总体来说,克里普克所做的工作仍然是坚持罗素传统下的有选择的继承与发展。但是,对于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理论来说,已经被后期的维特根斯坦和相关的哲学家所拒斥,所以,克里普克所宣扬的理论框架也并非就是正确无疑的,仍然是需要怀疑并加以说明的。此外,当代认知科学的兴起与发展,也可以为解决这种问题提供崭新的路径。前文所举的例子也正是从认知的角度出发,所得到的一些启示。

结 论

通过以上所列举的各种说明认知与本质不同角度之间区分的例子,以及对克里普克理论与罗素理论之间关系的梳理可以看出,克里普克以及相关学者所宣称的本质主义以及直接指称理论与传统的簇摹状词理论并不真正地构成逻辑矛盾关系,两种理论都不能够实现精准无误的、最具严格性的指称。指称论的缺陷并不在于理论体系的构建,而是在于人类对外部世界认知的模糊性。此外,克里普克所宣称的直接指称理论虽然具有简单直观的符合人类认知规律的优点,但是只能应用于罗素教条中所宣称的“完美语言”(例如数学、正规模态系统等)的范围之内,并不可以直接应用于自然语言的分析。相应的,传统的摹状词理论以及簇摹状词理论虽然存在着克里普克所指出的缺点,但其仍然是刻画人类认知思维并且符合自然语言实际情况的理论路径,不应该被彻底否认。

此外,通过分析克里普克直接指称理论与传统罗素理论体系的关系可以看出,虽然直接指称理论是对簇摹状词理论的一种拒斥与反驳,但是直接指称理论仍然没有超出罗素逻辑原子主义的理论框架,并且仍然是在逻辑原子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是在逻辑原子概念基础上的进一步的理论深化。然而,这一同构性前提,不仅仅被后继哲学家,诸如维特根斯坦等学者所拒斥,现在也受到了来自认知科学的挑战与质疑,同时,认知科学的发展,也为指称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探究前景。

①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梅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3页。

②Saul. A. Kripke,NamingandNecessit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2, pp.6-10.

③Luis Fernández Moreno, “Language and Metaphysics: The Case of Theoretical Identities”,Synthese,7(1), 2017, pp.1-18.

④Nathan Wildman, “Against the Reduction of Modality to Essence” ,Synthese,1(1), 2018, pp.1-17.

⑤Miloš Kosterec, “Criteria for Nontrivial General Term Rigidity”,ActaAnalytic, 10(1), 2017, pp.1-16.

⑥陈波:《反驳克里普克的语义论证》,《苏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陈波:《反驳克里普克的认知论证》,《学术界》2011年第5期。

⑦张建军:《正规模态集合论悖论及相关问题》,《逻辑学研究》2017年第3期。

⑧Hilary Putnam,Mind,LanguageandReal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5, pp.215-271.

⑨Saul. A. Kripke,ReferenceandExiste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pp.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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