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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孝观念之比较

2018-10-13张延勇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34期
关键词:圣经比较论语

【摘要】孝敬父母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话题:在古代的中国,孝被看作是一种维持社会制度、社会秩序的基本道德力量;在西方国家,孝敬父母被看作是一条诫命。同样是“孝”,但由于中西方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就决定了中西方孝观念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论语》中孝观念体现出的是道德对人们孝行为的约束,同时体现出了中国农耕文化占主导、“家国同构”及宗法观念等文化特质。《圣经》中的孝观念则反映出西方文化中的“人文文化”气息,具体表现为个人主义,同时也表现出重商主义对西方文化的影响。

【关键词】论语 圣经 孝观念 比较

【中图分类号】B8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34-0013-02

绪论

随着国与国之间交流的日益频繁,跨文化交际已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走到一起,难免会出现交际障碍。及时有效地克服这些交际障碍是跨文化交际取得成功的关键。这对促进国际间的文化、政治、经济交流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仅从中西孝观念入手,以《论语》和《圣经》为研究文本,深入浅出地分析中西孝观念所传达的历史文化意义,同时对中西孝观念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进行分析,总结中西孝观念各自所具备的特质。

一、对孝观念在文本上的研究

(一)《论语》中“孝”在文本上的研究

《论语》中涉及到“孝”的篇章,有20多处,确切含有“孝”字眼的19处。在这20多章中,有些篇章单纯讨论作为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所应尽之孝,如“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有些篇章则讨论的是作为君主怎样使臣民对国家尽孝,这里的孝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对国家尽孝也就是说要忠君忠国,如“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勤,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勤。”还有些篇章则既谈到对父母的孝又谈到对国家的孝,并且最终上升到做人的根本问题上,如“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者也,其为仁之本舆!”。

(二)《圣经》中“孝”在文本上的研究

大多数人认为西方没有孝观念,甚至认为西方人不讲“孝”,实则不然。据不完全统计,《圣经》(译版)中涉及相关孝的内容达28处,直接被翻译为“孝”的大约有5处。纵观《圣经》中“孝”的内容,可以被概括为如下三点:

1.单纯的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如“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或作‘指教)”,虽然表达上没有明确的字眼说要孝顺父母,而根据上文对“孝”含义的概括,实则不难理解它所表达出的要孝顺父母的意思。

2.把对父母的“孝”提高了一个层次,表达为对神的孝忠。如“你们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圣所。我是耶和华”。这里的“守安息日”“敬圣所”,都是要表达一种对耶和华神的敬重与孝忠。

3.既含有对父母的孝,又含有对神的孝,最终是让自己得福。如“你们个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这就是说不但要孝敬父母,还要敬重耶和华神。

二、《论语》与《圣经》中“孝”的可比性

要比较《论语》和《圣经》中的“孝”,首先,要把“孝”作为两个文本比较的主要内容,也就是把两个文本放在同一层面进行比较,这就为之后两个文本的对比创造了前提,因为是从“孝”这一共同属性去进行比较,两者才有可能进行比较。同时,由于中西方价值观上的差异性,又导致中西人民无法理解彼此对待“孝”的态度,以至于在某些场合发生冲突。

另外,《论语》主要讲的是伦理道德,而《圣经》是以宗教神学为主,这样看来两者似乎就缺乏一定的可比性。实则不然,因为我们首先就给两者的对比设定了一定的范围,就是在“孝”这方面的可比性。有时候西方被认为是没有孝观念,那是因为价值观、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使得他们在表达程度及方式等方面与我们有所差异,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西方人的“孝”,更不能因此来否定两者之间的可比性。

三、《论语》与《圣经》中“孝”的对比

(一)相似性的比较

第一个层面是“孝”在世界范围内的共同意义,即孝敬父母。《论语》第一篇中有:“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其中就讲到要竭尽全力的侍奉父母。而《圣经》中有与其极相似的说法:“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说的也是要尽力让父母开心、快乐,孝敬父母。另外,在比较中发现,中西方都把能很好地安葬父母作为子女应尽之孝。《论语》中有:“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就是说孝敬父母不能违背礼节,他们在世的时候,要按照礼节来侍奉他们,他们去世之后要按照礼节来安葬他们。在《圣经》中讲到亚伯拉罕的死与埋葬时,写到“他的两个儿子以撒、以实玛利把他埋葬在麦比拉洞里。这洞在幔利前、赫人琐辖的儿子以弗仑的田中,就是亚伯拉罕像赫人买的那块田。”这里就说到了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完全按照父亲生前的遗嘱将其埋葬,体现了他们对父亲埋葬的重视。

第二个层面是对“孝”的扩大化,即对其他父辈或虚拟父辈的孝。这一点在《论语》中主要体现为对国家尽忠,在《圣经》中体现为对神父的孝忠。以《论语·为政》中“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勤,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勤。”为例,这里的“孝”指的便是对虚拟父辈的孝与忠,不过这里说的是君主首先要尽孝道,臣民看到之后便会效仿君主对国家尽忠,但并没有说到人民应该怎样直接对国家、对君主尽忠尽孝。在《圣经》中说到对虚拟父辈要孝忠时,如“你们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圣所。我是耶和華。” 这里就直接说到了人民要“守安息日”“敬圣所”等比较具体的尽孝行为。

第三个层面是两者交叉的一种情况,即对父母的孝与对虚拟父辈的孝与忠的相融合,最后回归到自身。这一点在《论语》中的体现是:“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者也,其为仁之本舆!”这就说到了孝敬父母的人是孝敬君主的,对父母的孝敬同样表现为对君主的孝忠,因为孝悌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在《圣经》中则有:“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这里的“在主里听从父母”就包含了对父母的孝敬和对主的孝忠,而所做的这一切最终是要为自己谋福的,这就回到了自身问题上。

(二)差异性的比较

1.从第一个层面上来说,世界上的每一个民族应该都有孝敬父母的传统,之所以有的民族的做法不被别的民族认可,是因为其在行为方式上存在着差异。在《论语》中,不仅要求子女在父母在世时尽孝,更重要的是对父母过世后的缅怀与纪念。在西方可能没有完全意义上与中国传统思想中“孝”相對等的词,并且“居丧守孝”对他们来说是难以理解的,因为他们更重视的是现世的意义,重视的是父母在世时对他们的敬重。例如《圣经·诗歌·智慧书》中说到:“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但这并不是说西方人就不在乎对父母的安葬,不在乎对父母逝去之后的缅怀。只是他们对逝去的父母的缅怀比较短暂而已,他们无法理解的是中国的“三年之丧”。

2.从第二层面可以看出,从尽孝者本身来说,虽然都是对虚拟父辈的孝敬,但是《论语》所说是要提高自身修养、境界等以实现孝敬虚拟父辈,而《圣经》则是说通过祷告或是守安息日等一种类似于祭祀的方式来孝敬虚拟的父辈。

3.至于说到第三个层面的差异之处,具体体现在《论语》最终的落脚点回到了做人的根本性问题上,是一种归结到人性之上的孝;而《圣经》则是讲对父母尽孝是一定会对自己有好处的,看起来有点功利心在其中,可最后又说“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又表达了对尊敬父母的强制性。

四、中西孝观念的差异性分析

(一)中国孝观念的历史文化背景

从宗教角度看,中国文化中的孝观念“实际上是中国古代宗教祖先崇拜的继续和发展”。儒家伦理哲学中的孝观念,一方面包括对活着的父母的瞻仰与孝敬,另一方面还包括对已故先人乃至祖宗的孝敬和祭祀。这种“慎终追远”的传统,“实际上是中国古代宗教祖先崇拜的继续和发展”。

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角度来说,“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中国一脉相承的专制制度和带有某种血缘温情的宗法制度相结合,形成一种‘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结构,这种社会政治结构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文化,包括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

从文化角度来说,中国是重农文化,农业一直是中国的主要经济形式。“重农文化是群体本位的沃土。”而群体本位文化的特点是重视集体主义价值观与和谐的人际关系与社会环境,个人价值只有依赖于群体和社会才能得到体现与发挥。

(二)西方孝观念的历史文化背景

在西方进入到奴隶社会时期,儿子争夺王位推翻父母不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而被认为是促进了社会的进步。西方文化被认为是一种“人文文化”,其特点是以人为本,重视个人的独立发展,不重血缘关系,家庭观念也比较淡薄。与东方的重农文化相较而言,西方文化强调的是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更有益于个人主义的产生。个人主义以个人为本位,重视个人在集体中的重要性,强调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即使在家庭中也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这对《圣经》中所提倡的一种特有的孝观念的形成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三)对中西孝观念差异性的浅析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西方都存在孝观念,中国文化中对孝观念更加重视,将它上升到了比较高的层次,甚至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在西方文化中,受个人主义的影响,人们更多地认为“行孝”是自己的事,不需要借以其他手段或方式来约束这种行为。

另外,中国的奴隶社会是宗法奴隶制,是家族的政治化,这是中国与印度、欧洲的重大区别,这种区别大大影响了文化形态。古代欧洲贵族、贫民、奴隶之间,等级差异十分明显,中世纪的僧侣、贵族、平民的层次分明,血缘政治基本上被等级政治、地缘政治冲垮了,所以谈不上“家国同构”。文化形态上的巨大差异,从根本上影响了两者对孝观念的态度,从而也就形成了其各有特色的孝观念。

再者,是否重血缘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对同一事物的不同认识,也就形成了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而不同的文化环境又对其各自的价值体系,以及人们不同的观念加以巩固,最终就形成了中西方对“孝”的不同的诠释。但不管中西方是怎样诠释各自对“孝”的理解,我们都可以发现,人性最深处对“孝”的理解还是一致的,孝敬父母的“孝”的本质从未改变过。

结语

经过对上文的分析,我们发现中西孝道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在现实生活中,中西方难免在某些方面对“孝”的理解产生分歧,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中西方差别迥异的历史文化环境,就决定了这种情况存在的必然性。我们所要做的不是让西方完全接受东方的“孝”,而是让西方尽可能多地去认识东方的“孝”。当然,这也是要建立在一种公平的体系之上,我们首先要试着去更多地了解西方文化中的“孝”, 从而达到一种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的程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中西方文化交流中的误解和摩擦减少,促进中西方和平友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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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延勇(1986-),男,汉族,河南开封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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