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性边界研究
2018-10-11袁素维,刘燕,朱建征等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8年9期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自新医改开始就被放在优先战略地位,并被寄予很高的改革预期。建立按病种支付为主的多元复合型支付体系是当前改革的主导方向。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制定了320个具体病种目录供各地参考。同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国范围内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2018年2月,人社部公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人社厅函〔2018〕40号),要求各地应确定不少于100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并遴选130个病种供改革参考。
在前几年的试点摸索之后,中央政府正以强有力的姿态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尽管国内关于按病种支付的讨论颇为热烈,但大多仍停留在对国外经验的参考,缺少本土化环境下的理论思考。鉴于我国卫生体系与国外的差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整体改革中应该如何定位,按病种支付这种模式移植到我国需要满足怎样的前提,目前尚没有形成共识。本文主要从理论角度分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我国整体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功能定位,并阐述该项改革在政策效果实现中的有效性前提,为当前的政府改革工作提供新的启迪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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