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保税物流监管若干问题探究
2018-09-23翟东堂胡恩佳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物流
翟东堂,王 译,胡恩佳
2017年2月,《贸易便利化协定》对已加入该协定的所属成员国正式生效。我国作为该协定的践诺国之一,该协定生效意味着将对我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贸易便利化协定》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加快货物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下文简称“两个市场”)中的流通速度,降低国际物流成本,而海关保税物流监管制度运行状况如何,则是贸易便利化能否顺利实现该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我国保税物流监管模式实践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我国的海关保税物流监管制度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迫切。
一、保税物流和保税物流监管的概念界定
“保税物流”这一词汇的提出,在整个海关历史进程中均为首创,国际公约中也没有对其进行统一界定,同时它是我国海关根据国内物流产业的实际发展需求所做出的创新。学术界并未对保税物流的内涵进行明确定义,但有人从实务的角度对保税物流的外延有所表述:“保税物流是指保税状态下货物在保税监管区域、场所或网点间的流通,包括保税货物在供应销售链上的采购、存储、简单加工、增值服务、检测、维护、配送、分拨、分销、运输、流转、调拨等”[1]25。目前公开的资料都在使用这一概念。在笔者看来,保税物流即保税状态的货物在保税区域(场所)内外或者之间进行的仓储、运输等流转的过程。保税物流的核心是货物必须要以保税区域(场所)作为流转过程中的起点或者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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