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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众筹视角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2018-09-21汤卫伟

中国市场 2018年20期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绊脚石。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悄然崛起了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即众筹融资模式,该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文章首先对众筹融资模式进行介绍,其次运用SWOT模型对中小企业众筹融资的内部优势和劣势,以及外部机会和挑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几点建议以解决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众筹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众筹融资;SWOT;中小企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18.20.093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却常常面临着融资困难、融资费用高等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美国实务界探索并发展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即众筹融资模式。随后国内外学者开始对这种新型融资模式进行研究。Agrawal,Catalini和Goldfmb(2013)从经济学角度对众筹融资模式的出现和发展进行分析,认为声誉、交易成本、市场设计是促使众筹融资获得广泛青睐的主要因素。胡吉祥、吴颖萌(2013)认为,由于缺乏监管,目前国内众筹筹资出现了野蛮生长的态势,如果不及时加以监管引导可能导致市场失控,监管规则制定时应兼具包容性与审慎性。目前,针对众筹融资的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相关的研究还不成熟。基于此本文首先对众筹融资的概念及类型进行介绍,然后通过SWOT模型对中小企业众筹融资进行分析,最后针对中小企业众筹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期能为中小企业众筹融资健康发展提供帮助。2众筹融资概念和类型

2.1 众筹融资的概念

2006年8月,美国学者Michael Sullivan在建立众筹网站Fundavlog时首次提出“众筹”(Crowdfunding)一词。沃顿商学院Ethan Mollick把众筹融资定义为:创业者或者团队借助互联网等非标准化金融中介面向社会公众进行资金募集,为社会、文化或商业项目融资。国内学者刘妹妹(2014)将其定义为:通过互联网平台汇集广大投资者的零散资金,为某个共同认可的事业、项目或个人贷款进行投融资的活动。参照国内外学者对众筹融资的理论研究,本文将众筹融资定义为:社会大众借助互联网平台为某个团队或者是个人发起的创意以及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2.2 众筹融资类型

按照项目发起人回报投资人的方式不同,可以将众筹融资模式划分为捐赠型众筹、奖励型众筹、股权型众筹以及债务型众筹等四种类型。捐赠型众筹是指众筹发起人不设定任何回报,投资者给予资金支持是出于捐赠的目的。奖励型众筹是指以众筹项目的具体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回报,投资者既是消费者又是股东。股权型众筹是指筹资者承诺以公司股权作为回报,投资者就是股东。债券型众筹类似于P2P的网络贷款融资模式,是指筹资者承诺以公司债券来作为回报。

3 中小企业众筹融资SWOT分析

SWOT模型分析就是用系统分析的思想对企业内部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和外部的机会(Opportuni-ties)及威胁(Threats),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具有决策性的结论。众筹融资作为新型的融资模式,有必要运用SWTO分析方法进行系统、准确、全面的研究,并制定出促进中小企业众筹融资健康发展的对策、计划及战略。

3.1 优势(Strengths)

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众筹融资具有:一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体系。传统的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要求高,很多中小企业达不到要求只能望而却步。众筹融资作为“草根”融资模式,融资门槛低,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新渠道,同时也丰富了我国金融体系,促进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二是分散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传统的融资模式投资人较少,投资额较大,融资风险相对集中。而众筹融资模式是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在较短时间内向众多的投资者进行融资,投资者的投资金额较小,有利于分散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三是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在传统融资模式下,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企业必须向贷款银行提供各种详细信息,银行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层层审核把关,中小企业从提出贷款申请到最终获得贷款融资所耗时间较长。在众筹融资模式下,发起人只需通过众筹平台的审核,便可在平台上展示、进行筹资。

3.2 劣势(Weaknesses)

众筹融资模式是新兴产物,它存在一些劣势:一是中小企业与众筹平台均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首先,目前项目发起人的信息并没有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进行评估,众筹融资的违约信息不计入央行征信系统中,这将导致发起人的信用风险加大。其次,众筹融资平台收入主要来源于向项目筹资成功的发起人收取的佣金,在利益的驱使下众筹融资平台可能会协助项目发起人成功融资,从而加大了融資业务的信用风险。二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缺乏保护。由于众筹融资高度依赖互联网,互联网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又具有不对称等特性。因此如果缺乏对欺诈筹资的制约机制,投资者将会遭受较高的项目违约风险。三是经营风险。项目发起人通过众筹融资获得资金后,如若发起人存在自身能力不足,管理不当,无法很好地落实项目方案,势必导致经营失败等。

3.3 机会(Oppodunifles)

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众筹融资模式迎来重大机遇:一是美国颁布JOB法案,确定了众筹融资的合法地位。美国《创业企业融资法案》(JOB法案)2012年4月正式生效。该法案从免除非上市企业私募资金不得公开宣传的限制、放宽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允许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为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模式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二是中国人均储蓄增加。随着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人均储蓄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我国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资金,这为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提供了殷实的资本保障。

3.4 威胁(Threats)

中小企业众筹融资存在两方面威胁:一方面,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缺乏有效保护。当前,网络众筹平台主要通过挖掘创意,鼓励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项目发起人要想通过网络众筹平台的审查并得到公众投资者的认可,就需将该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和创新点在平台上进行展示。但由于其展示的项目创意几乎都没有申请专利,故其创意在网络众筹平台进行展示的这段时间很容易被剽窃者复制。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众筹融资存在法律风险。众筹融资作为新型网络融资模式,目前在我国还没颁布相关法律对其进行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目前我国众筹融资模式同时满足了非法集资的四个条件。但众筹模式与非法集资的目的完全不同,非法集资是通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来牟取私利,而众筹融资则是通过吸收公众存款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4 促进中小企业众筹融资模式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4.1 确定众筹融资的合法地位,加大监管力度

众筹融资作为传统融资的一种创新型模式,能够为中小企业更好地服务。但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它的合法性仍处于灰色地带。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借鉴美国颁布的JOBS法案中的经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对在众筹融资中涉及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进行融资等问题给出合理的司法解释。

4.2 完善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到目前為止我国对众筹融资项目知识产权保护仍然欠缺,促使一些不法分子复制他人创意,为此需尽快完善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一方面,中小企业应在项目展示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避免本企业的知识产权被侵犯,同时网络众筹平台也需在项目展示过程中设置一定的门槛,对于项目的一些敏感性信息应该仅向已投资社会公众展示。另一方面,我国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4.3 完善社会公众投资者保护制度

目前我国社会公众投资者整体素质水平不高,缺乏对众筹融资项目自主评估能力。故需要对社会公众投资者加大投资培训力度,提高其风险评估能力,使其在做投资决策时充分认识到“众筹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投资利益,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对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的披露做出相应的强制性要求。

4.4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及诚信机制

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创新型融资模式,可以更快捷、更高效地获得其所需资金。然而,一些中小企业固有的问题成为企业进行更快更好融资的绊脚石,完善中小企业治理机制及诚信机制刻不容缓。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组织运行结构、内部治理构架等公司治理机制等尚不健全,急需尽快建立自律性组织以完善相关机制。另外,在众筹市场上应该建立众筹融资诚信档案,同时还应在企业诚信体系中添加众筹融资业务的履约信息,以便公众投资者可以查询到企业真实有效的诚信信息。

[基金项目]会计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编号:2014zy081)。

[作者简介]汤卫伟(1991—),女,汉族,安徽六安人,管理学硕士,安徽三联学院财会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管理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