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夫妻离婚时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

2018-09-21姜音刘余香尹艳群李蜜陈杰

中国市场 2018年23期

姜音 刘余香 尹艳群 李蜜 陈杰

[摘 要]当今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网络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虚拟财产已广泛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攀升且年龄主体偏向年轻化,新兴的网络虚拟财产由于其特殊性而成为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的难点。文章从夫妻离婚时网络虚拟财产的范围认定、价值评估、分割原则和方法以及其立法思考等方面加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离婚;网络虚拟财产;分割

[DOI]10.13939/j.cnki.zgsc.2018.23.165

随着21世纪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80后”“90后”年轻夫妻在网络虚拟环境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网络虚拟财产应运而生,并成为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争议的重要问题。我国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正式被纳入民法的保护范围,但仍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研究夫妻离婚时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夫妻离婚时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范围

1.1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界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狭义说,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就是网络虚拟游戏财产;二是广义说,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指所有存在于网络空间的具有专属性的虚拟财产,包括网络游戏、微博、QQ、微信、电子邮箱、各类网店等。[1]

显然,广义说与时俱进,更符合社会现状。……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