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程序在审计工作中的弊端及改进措施
2018-09-21陈益赵文颖
中国市场 2018年23期
陈益 赵文颖
[摘 要]函证程序是审计人员执行工作时颇为核心的环节,在高效率、保质量开展工作的前提下执行函证程序,既可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得可信的审计证据以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同时也在较大程度上减轻了审计人员工作量。近些年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丑闻屡见不鲜——虚构交易、层层搭建隐形的关联方、以“安然事件”为代表的损害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失败的背后大多存在函证上的问题,审计人员在执行函证程序时选择对象不当、函证手段不当、函证结果处理不当等方面造成了审计失败。文章将从审计准则出发,结合审计实务分析函证程序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
[关键词]银行函证;企业函证;替代审计程序
[DOI]10.13939/j.cnki.zgsc.2018.23.124
1 函证程序概述
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执行审计工作时将涉及检验部分信息真实性问题,由于企业内部信息可能存在一定的舞弊风险,此时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得相应的佐证资料是极为重要且有效的手段。审计准则专门指出,除去某些特殊情况,审计人员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倘若在实际审计工作中未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则因将其缘由在审计底稿中加以说明。
询证函内容、格式条款大同小异此处不再累述,根据函證对象的不同又分为针对被审计单位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信息而发出的银行询证函、针对债权债务以及资产存在情况发出的企业询证函、确认被审计企业是否存在隐形债务的律师询证函及其他询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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