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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2018-09-21

环球人物 2018年18期

近日,知名自媒体人咪蒙发文承认离婚,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离婚在今天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在民国时期,这是一件非比寻常的大事。那个年代,很多青年受到新思想的影响,追求婚恋自由。有的不满包办婚姻,勇于追求真爱;有的因为离婚闹得满城风雨,成为笑柄;也有人离婚不成,反倒把旧式婚姻过得有滋有味儿……这些离婚轶事,成为大街小巷的谈资。

瞿秋白再婚,戏剧性的“三人行”

1924年秋,在杭州萧山杨家老宅中,瞿秋白和他的女友杨之华,以及杨之华的现任丈夫沈剑龙相向而坐,谈论着沈剑龙与杨之华离婚的事。

杨家与沈家是世交。1920年,杨家女儿杨之华嫁给了沈家长子沈剑龙,生下一女,但婚姻生活并不美满。杨之华喜爱读书,追求新事物,而才子沈剑龙在思想上仍是旧式的。1922年,对家庭不满的杨之华来到上海,进入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结识了她的老师瞿秋白。年少时候投身革命的瞿秋白学识渊博,与杨之华志同道合。况且瞿秋白刚刚经历了丧妻之痛,与婚姻不幸的杨之华渐渐交心,走到了一起。几个月后,瞿秋白决定和杨之华结婚,一起来找沈剑龙谈。不成想,沈剑龙与瞿秋白一见如故,彼此赏识。沈剑龙欣然同意离婚,成全这对革命恋人。

不久,《民国日报》同时登出了三条启事,一条是杨之华与沈剑龙的离婚启事,一条是杨之华与瞿秋白的结婚启事,还有一条是沈剑龙与瞿秋白结为朋友的启事。而杨之华与瞿秋白的婚姻也成为中共早期领导人的一段婚恋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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