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出台,事关你的“买买买”
2018-09-21
中国经济周刊 2018年37期
近日,《电子商务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规定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比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电商法的出台随即引发网友关于线上不法外、电商缴税、大数据杀熟、刷单等问题的广泛讨论。
线上不法外,是时候约束了
@要有理想要有爱:以后有法可依,可以同时通过消费者保护法和电商法维权了。
@胡锋HF:支持,线上不法外,公平竞争!
@锦涩海洋:是时候也该约束一下了,就怕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杨鹏-Messi:看评论也要有一双火眼金睛。每次买东西看评价都要分辨哪些是刷单的评价,哪些是真的评价,心累。希望电商法的出台能“清理”掉这些乱七八糟的刷屏,只留下真正买家的评论。
@Ciroyu:管得好,大数据杀熟真的让我很心寒,老用户不如新用户。
@平骧:微商和直播卖货肯定不是终点,如果出现新的形态,而立法的速度跟不上变化的速度,那么等法律正式出台之日便是过时之时。不过,现实中出现微商,立法就赶紧把微商纳入监管;现实中出现直播卖货,立法就赶紧把直播卖货拉进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后会不会疲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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