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管理是无法回避的
2018-09-20于志宏
WTO经济导刊 2018年6期
于志宏
近日,小米赴港遞交招股书广受关注,被称为今年最受瞩目的一次IPO。然而,就在小米创始人雷军先生意志满满的时候,一份环保组织发给港交所的调研报告却给小米的IPO蒙上阴影。
环保组织在报告中直指小米的数家“疑似供应商”存在环境违规问题,小米涉嫌披露违规。在小米回应中,小米承认“本集团若干现有供应商曾经违反环保规定”,且“我们的供应商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可能会导致我们停止向用户供应产品,使我们的销售成本增加,对我们的业务营运及财务业绩有重大不利影响”。
应该说,此次环保组织对小米的质疑,既是对小米过往经营理念和行为的一次检视,同时也是对于小米今后发展模式转变的敦促。
小米此次为何遭遇质疑?我们从“市场竞争和企业管理”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一二。我们可以将市场竞争划分为“单纯市场竞争”“环境导向竞争”和“全面责任竞争”三个阶段,不同阶段的管理目标、原则、对象、标准等都有所不同。当前,以可持续性商业为潮流的市场竞争正朝着“全面责任竞争”的阶段发展。
显然,以“性价比之王”为主要卖点的小米基本上停留在“单纯市场竞争”,没有迈入“环境导向竞争”和“全面责任竞争”阶段,没有完全采取与这两个竞争阶段相匹配的管理模式。
小米的管理目标依然主要关注于更高的质量和更低的成本,管理对象主要是产品本身,对“环境导向竞争”阶段的环境管理,小米显然重视不足,缺少与产品管理一样重要的环境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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