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的两个层面与三个维度
2018-09-19王李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2期
摘 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也拷问着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國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而腐败问题是困扰我们党和国家法治化进程脚步的绊脚石,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导致权力出轨、越轨。解决权力出轨、越轨,合理配置权力资源是根本途径与关键所在,一种新的国家监察机构的成立与一种新的国家监察权的诞生,解决了目前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平衡、不合理,开创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新道路。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政治 法治 维度
作者简介:王李,中共德惠市委党校,助理讲师,研究方向:法学、党内法规、党的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283
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一方面要求治党法治化即依规治党,提高政党依法执政的能力,使其成为一个法治化政党;另一方面要求治国法治化即依法治国,提升国家依法办事的能力,使其成为一个法治化国家。但不论依规治党还是依法治国,腐败问题都是困扰我们党和国家法治化进程脚步的绊脚石,而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导致权力出轨、越轨。权力的合理配置问题与有效监督问题成为我们党和国家法治化发展道路上必须破解的难题。
监察委员会既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对国家机器监督的实践要求,又是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的自我监督的实践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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