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的优选路径
2018-09-19龙秋羽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2期
关键词:改革
摘 要 我国分类所得税制的确立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现行的税制模式逐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局限性,亟待进行变革。在明确我国个人所得税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组织财政收入为辅的功能定位并综合考虑国内环境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的方向应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模式,并对其具体方案进行了探讨。改革目标的实现需要相关制度的协同配合,因而,在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逐步建立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所得税制的配套措施即个人所得税实体要素和征管程序。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税制模式 改革
作者简介:龙秋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级法学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266
一、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
现代复合税制体系下,一般认为税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和稳定经济的功能。作为所得税重要组成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从理论上而言,上述三种功能兼而有之。但将其置于国家和时代背景之下,对个人所得税的理论功能进行相机抉择,在不同的形勢之下有所侧重,才能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一)调节收入分配
从分配现状分析,2003-2016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基本维持在0.47-0.49之间,常年处于基尼系数的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0.4之上。我国的财富分配两极分化问题常年存在,并已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焦点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