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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政治现代化视野下的清末新政

2018-09-18卢群

教师·中 2018年6期

卢群

摘 要:清末新政为近代中国政治现代化打下了发展的基础,确立了具有资本主义特色的有限君权制和三权分立原则,国家政治开始向法治化迈进;促使政治机构趋于分化和专门化,政治功能日趋扩大;加深了社会动员与社会流动的程度,加速了中国政治社会化的进程。

关键词:清末新政;政治现代化;政治社会化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8-03-12

作者简介:卢 群(1989—),女,湖南桂阳人,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一、引言

清末新政是晚清王朝从1901 年至1911 年所进行的十年改革。其间,清政府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它是中国近代继洋务运动、戊戌维新变法运动之后的又一次更深层次的早期现代化运动,是中国现代化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和阶段[1]。尽管近年来史学界对清末新政问题的研究基本肯定者颇多,但是“假演”“反动”“骗局”“取悦列强、适应列强”之说者亦不少。本文拟就清末新政对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影响予以探讨。

二、确立了具有资本主义特色的有限君权制和三权分立原则, 国家政治开始向法治化迈进

中国传统法律号称“ 中华法系”, 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源远流长。它的主要特点是与礼教伦理高度合一, 即“德主刑辅” 。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都由礼教伦理调节,而法律只局限于处罚犯罪的刑法。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强加于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对中国传统法律以首次冲击,后经百日维新的改革措施,体现了先进的中国人开始扬弃旧的传统法制而希望向西方学习法律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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