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的法治抉择与规范分析お
2018-09-18邹新凯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
邹新凯
摘要:涉农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在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统筹整合作为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的突破与平衡,加之其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地方财政自主权的边界范围,因而属于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现有的政府主导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模式在实践中面临很大困境,而法治保障模式不仅具有价值必要性,更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在“法治财税”理念的指导下,法治首先必须尊重财税规律、逻辑与模式,在此基础上,对中央及各省份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文件规范中与法治财税规范意旨不符的部分进行分析、审核和修正,以尽快建立稳定权威的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法治方略,顺应新时期民生财政的发展要求,并促进央地财政关系的优化。
关键词:政府主导;法治保障;法治财税;共享财政
中图分类号:D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18)01004907
一、引言
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外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政策目标。与此同时,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财政的专项扶贫资金也越来越多。[1]但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扶贫政策碎片化、扶贫资金零散化、扶贫项目分离化、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太低”等问题导致“管理成本大幅增加,扶贫工作重复、缺漏、低效,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的严重后果。[2]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先后出台和修订了诸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性文件①,积极推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并下放审批权以提高贫困县对涉农资金的自主使用权,调整专款专用、单独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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