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学科发展之我见
2018-09-17林乾
中国大学教学 2018年3期
关键词:学科
林乾
摘 要:本文将法律史学科放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提出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中国法律史学科要获得更大发展,应该与历史学深度融合,进行基础材料的全面梳理,主动打破研究方法上的界域区隔,进行实证性研究、系统性研究。
关键词:法律史;学科;历史学
近年来,法律史学科得到长足发展,出现了一些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也涌现出一批颇有成就的青年学者。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从吸收、借鉴传统本土法律的有益内容这一目标来看,放在大数据的技术背景下,这一学科的发展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正视。本文拟以与历史学的深度融合的视角,谈点个人的认识。
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法律史学研究与历史学的交汇、融通蔚然成为趋势,这仅从已经出版的博士论文,即可见一斑。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历史学者尤其是年轻的史学研究者,将其研究领域伸展到法律史学,拓宽了原有的研究视野,深化了历史学的研究议题;另一方面,法律史学研究者也越来越多地关注并吸收历史学的相关研究成果,注重对史料的挖掘和利用。但整体而言,由于学科体系的约束,特别是研究方法的惯性及“范式”限制,也由于学者之间的自守藩篱,使得法律史研究尚未形成与历史学的深度融合。这显然不利于学科的发展。从发展、繁荣、推动法律史学科的视角看,应着力解决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系统全面整理法律文献尚有不足
陈寅恪指出:“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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