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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做公益,就该低收入吗?

2018-09-13汪徐秋林

南方周末 2018-09-13

有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公益从业者中女性占比过大半,但其薪资整体水平较男性而言偏低,存在较明显的“同工不同酬”现象,也就是性别不平等问题。

在公益行业中引入性别视角,公益机构负责人通过不断学习,以开放的心态加强性别平等意识的相关教育。另外,公益机构也需要落实“同工同酬”等法律规定。

南方周末记者 汪徐秋林

“女性”“公益”“收入低”三个词之间有强相关性吗?能画上等号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包括公益领域从业人员在内的不少人。

近日,知名演员袁立在其微博上发布了一则上海袁立公益基金会招募工作人员的启事,其中写道,“我们希望她是一位女性(因为我们付不起男士的费用,因为在上海你要养家糊口,我们怕耽误了你的幸福)”,“因为是公益组织,也得提醒应聘者,也许你拿不到你预期的酬劳”。

这条微博的评论中,除了对岗位感兴趣的留言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声音质疑这是对男女同工不同酬的委婉说辞。更有用户直接发问:“机构是按性别发钱的吗?公益组织就可以公开搞性别歧视?”

多位受访者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则言论反映的问题属于“性别歧视”争议范畴,却不仅限于此。2015年,中国发展简报发布一份针对中国37家公益机构所做的调研结果表明,在1187名全职员工当中,女性从业人员比例高达67.5%。“男性多从事科技、外交、政治等,女性则做慈善、服务等工作。较多声音认为女性更擅长照顾类工作,这恰恰反映了性别分工和角色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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